她语塞了,咬紧牙关,“随便你了”的样子。
他苦笑。他哪会故意弄痛她,他就算喜欢欺负她也没那么恶劣好吗?可是,不速战速决,她只会更痛。
“你看,那边有一只老鹰飞过去……”他一手指向天空,想分散她的注意力。
京城里哪来的老鹰?冰丽还真好奇的朝天空望去,但下一瞬脚踝传来的剧痛让她扭曲了俏脸,低头狠瞪着他指控道:“你果然是故意弄痛我的,你根本就不会推拿吧!”
兰修没否认,只是松手笑笑地说:“现在不那么痛了,对吧!”
欸?她试着动了动脚,扭到的脚还真的不那么痛了,顿时知道他要她看老鹰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她不该骂他的,但,她说不出一句抱歉。
看出她的愧疚,兰修对她没开口说倒不以为意,她赤脚坐在地上的狼狈模样,反让他不能不管,他想都不想就捡起被他扔在地上的绣鞋,握起她的左脚,欲替她穿上鞋。
当他的大掌再度贴上她秀足的那一刻,冰丽的心跳突然加快了,脸一热。他做什么呀,她骂了他,他干么还体贴的帮她穿鞋?而且这样……这样的举动也太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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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修一抬头便见到她白皙秀丽的脸颊上晕染着两团红——她是在害羞吗?
一闪过这念头,他的心就像是被点了火,燥热不已,连带着他掌下碰触到的肌肤,都让他心生遐想的想低头亲吻。
他深吸了口气,赶紧替她穿好鞋,免得真成了她口中的色胚王爷。
替她穿妥后,他站起身,笑咪咪问:“要我扶你吗?”
“不用!”她连忙自己站起来。再被他扶一把,她的心脏不知道会跳成怎样。
“那回房吧。”兰修软声道。
冰丽这才想起自己逃月兑失败,只有继续被软禁的命运了。
她怒哼一声,不服输的越过他,走在他前面。然而一踏出屋檐下,少了建筑物的遮掩,她才惊觉到天色暗了些,风也变凉了,冷得她忍不住磨蹭起手臂。
毫无预警地,一件斗篷从她背后披上,温暖了她。
“下次想要逃,记得多加件衣服。”
她错愕的听着他的揶揄,看他更快的走到她前头,心里恨得痒痒的。
“我才不会再被你逮到……”她抡起拳说。
回到寝房后,贝儿、珠儿都在,看到贝儿时,她不禁内疚的低下头,但贝儿只是笑笑不在意,说要到灶房帮她拿些茶点来。
“冰丽小姐,王爷对你真好,怕你着凉呢。”珠儿在贝儿出去后笑道。
“他哪有……”冰丽顺着她投来的视线看向肩上披着的斗篷,却说着反话。
这时候,她看到窗外有两道人影,一个是刚出去的贝儿,一个是——
“去找大夫替冰丽看脚伤,顺便煮碗姜汤让她祛祛寒。”
她清楚的听到兰修说的话,顿时静止不动。
“听,王爷真的对冰丽小姐你很好呢!”珠儿也听到了,取笑道。
冰丽受到冷风吹过的脸蛋逐渐变热,热得她心浮气躁。
这男人要骗她,要着她玩就算了,干么尽做些多余的事,让她觉得他的温柔是真的,对她好也是真心的,害她心里像是生了什么情陈……
真是有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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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夜,另一栋府邸里。
“谷爷,冰丽那丫头失风被捉,湛王爷却把她当成贵客招待,没有移送官府,真是太不寻常了!她肯定早把爷的秘密供出来了!”
怡红正向坐在长榻上喝茶的中年男子说冰丽的不是。
冰丽混入湛王府的隔天,她莫名被召到议事厅问话,才发现她的身分被怀疑,知道冰丽八成失手被捉,连累到她,害她只能逃走,费了好大力气才摆月兑那个难缠的凌琼一。
但,冰丽的失手却让她忍不住幸灾乐祸。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爱慕着这个大她二十多岁的主子,只要有比她年轻貌美的女子为主于做事,她就嫉妒的想铲除对方,现在主子知道冰丽有投靠湛王爷之嫌,或许会像杀其他人一样杀了冰丽……
被称为谷爷的男子年约五十,但因为保养得好,五官又俊朗分明,看起来只有四十岁左右。
“再给冰丽一点时间好了。”要培养一个优秀的工具是要花钱、花时间的,而且冰丽为了她宝贝弟弟的命也不敢背叛他。
怡红可不乐见谷爷给她机会,只想置她于死地。
“可是难保冰丽不会迷上像湛王爷那般玉树临风的男子,可以为了男人跟爷反第与己目,连弟弟都不要了。谷爷,选择相信冰丽真的是太冒险了……”
比爷听了也觉得有理。湛王爷本身就是个棘手的皇亲贵胄,背后还有皇上在,要是那幅画间接落入皇上手上,后果可不堪设想,相比之下,冰丽只是个好用的工具,他可以再培养,眼前得先守住他的秘密……
怡红在谷爷身边待久了,一个眼神便知他犹豫了,她乘胜追击道:“谷爷,不管是冰丽还是那幅画,都交给我吧,我会让爷高枕无忧的!”
第4章(1)
冰丽已经被软禁八天了,自上回月兑逃失败后,兰修对她的看守更严了,平日除了有丫鬟看着她外,房外更有侍卫轮流站岗,让她哪儿都去不了。
兰修看她神色抑郁,知她是成天被关在湛王府里很闷,便开口道:“我们去逛市集吧。”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眼,她觉得他肯定在打什么歪主意。
丙然,兰修接着就冲着她微笑说:“小报一直乱写我跟琼一的谣言,让我很困扰,身为爱妾的你有义务帮我澄清。”
因为他的这番言论,半个时辰后,他们坐上马车,外加丫鬟、侍卫十多个人一起来到摊贩店铺林立的市集。
兰修作风低调,叮咛侍卫暗中跟随,仅留两名贴身丫鬟随侍,并没有图方便的以他湛王爷的身分扰民,但他清俊尔雅的容貌及与生俱来的高雅气质,仍吸引了百姓的目光,有一小部分的人由皇城小报认出他,兴奋的窃窃私语着。
走在街上,冰丽虽被兰修看紧,周遭也有侍卫看守,没有月兑逃的机会,但她的心情倒是挺不错的。
饼去七年来,她不是卖弄美色跟男人周旋着,就是冒着失手被捉的风险拐骗扒窃,每天过着战战竞竞、内心煎熬的日子,这样出来逛市集,让她忽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普通姑娘家。
她好奇的左顾右盼,看到她左手边是卖困脂水粉的,再前面的摊子有卖簪子、镜子、梳子等许多姑娘家爱用的物品,她真想走过去瞧瞧。
兰修循着她的视线,噙笑道:“爱妾喜欢什么,我都买给你。”
冰丽被这句话搞得兴致全失,“我都不喜欢。”
说着,她把他抛在后面自个儿往前走去,瞧见一对小姐弟买了糖葫芦开心的吃着,那可爱的吃相不禁让她看呆了。
“怎么,你也想吃?”兰修走到她身侧问。她真有趣,不要胭脂水粉,也不要漂亮的簪子梳子,竟失神的盯着孩子爱吃的糖葫芦看。
冰丽窘极了,“我只是想起小时候跟弟弟一块吃糖葫芦的回忆罢了……”
“你有弟弟?”他挑眉问。
“嗯,他小我四岁,身子病弱又胆小.都要我保护他。他最爱吃的就是糖葫芦了,我好怀念和他一块吃糖葫芦的日子,真的好快乐……”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对着他大谈自己的私事,她赶紧住口。“总之,我不吃糖葫芦!”她严正表明。
兰修凝望着她。她的弟弟应该是去世了,她才会有那么倜怅的眼神吧?这悲伤的神情真不适合她,她应该要生气勃勃的瞪着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