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写完这本书后有朋友说,太理想化了。
我承认,是很理想化。与小说题目“情正深”相对应,里面的男男女女都有着浓得化不开的似海深情,而且每一对经历过挫折之后最终都有一个幸福的结局,所以,是很不现实的。
我从一开始并不是为了建立一个理想王国而构思这篇文章,但写着写着,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这种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的爱情。或者在我心底某处深藏了这样的美好愿望吧。
但我想,即使是不可信的爱情,依然会有人接受的。因为小说作为一种组合文字的形式,总是会表达某一种愿望,超月兑现实中的苦痛,带给人惟美的感受。打开潘朵拉魔盒,最后所剩下的,也就是小说所表达的——希望。
一本小说写完后,会有一种创世界的感觉,如果真的有上帝存在的话,那么你就是纸与笔搭建成的世界的上帝,那里的一切都由你来定,对人物的生杀予夺随你的兴趣。在那个世界里,人们只能按宿命论存活于世。
我这是第一次做“上帝”,只是笔尖一动便凭空创了一座城市——水方,其实取的是“在水一方,在心的彼岸”之意,而且还花了一些心思创了一些地名。研究一下得出的结论,也许会让大家啼笑皆非——
“岬延”——假言,“斐祯”——非真,“洧奂”——伪幻……
这些词在小说里零散地出现,并没有多大感觉,现在将它们排列在一起,才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无聊。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自己是在作序,然而思路混乱都不知说了些什么,更糟糕的是,再往下也不知说什么了,所以就此搁笔。
进入小说内容更直接一些,不敢让大家“先睹为快”,而是请“看看再说吧”。
楔子
蔚蓝的天空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绚丽。天边迤逦着几丝白云,细细长长的,仿佛飘飞的发丝。夕阳的光线似与海平面平行,在水面上散着一层金色花粉似的光辉。
钟煦坐在沙滩上,安静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身后是沈琳文,跪坐,双手抚弄他的发丝,而她微卷的长发披在他一边的肩上。
慢慢地她手指一路滑到他脸庞。
“你一定要去水方?”望向海的那一方的眼中变得晦暗。
没有人比她更明白他的魅力。他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男人、让人轻易就可以爱上的男人、让人一旦爱上就欲罢不能的男人。她总是担心,害怕有一天会失去他;她又有绝对的自信,他永远是她身边飞不走的鸢。生活在矛盾里,爱得很绝望,他注定是她一生的伤痛。从未想过分别,而这第一次的独自远行,是越过这片海,到海的那一边。
他就要离开了。她开始坐立不安,开始心惊肉跳。他还没踏上旅途,她的心已飘洋过海去了那遥远的水方,开始等待。
问这个不可否定的问题,她只想再确定一次——他们真的要相隔那么远吗?
钟煦淡然地点点头,给了她意料中的答案。
“那么,你在水方不能忘记纽约对你的等待,还有我的企盼。早点回来。”
钟煦再次点头,沈琳文情不自禁地吻他,深深地,要摄尽她爱的一切。
一、错误的号码
徐晞是被蚊子咬醒的。她的皮肤对蚊子非常过敏,被咬后不仅痛痒,还会鼓起葡萄那样大小的肿包,而且很久不消。夏天她纤瘦的手臂上常常点缀着红色斑点,像疹子。她不穿裙子,长裤可以挡住蚊子的侵袭,所以双腿依然光洁无假。
她需要蚊香、杀虫剂一类的东西,但甘琪不在,她不知道放在哪里。
笆琪是她和小环的“管家”,衣食住行,一切日常生活都由甘琪安排,她和小环是从来不管一点事的。第一是因为懒,第二是不会。甘琪常戏称她们为“寄生双虫”。
电视机还开着,MTV里GiGi在抒情地唱那首熟悉的《关于爱》。
“关于爱/太复杂/它总是千变万化……爱有时像是阳光照亮了希望/远看很暖和一抱却被烫伤/爱有时像是星光遥远而迷茫/某天却指引我一个方向/找到他。”
这就是恋爱经验吗?一直都觉得这首歌是为她大一那年失败的恋爱作的注解,如果早一天知道,她会不会不那么傻傻地去爱?
窗外漆黑的夜,星光闪烁。
徐晞从沙发上坐起来,空荡荡的胃需要填充。但冰箱里面除了一小桶冰块什么也没有。这时候她很想念甘琪做的料理,无论中国的、日本的或者新加坡的,都十分美味。而她现在不在水方,徐晞只能回味。
徐晞只好出去。
GiGi还在唱:“……星光/某天却指引我一个方向/找到他。”
她不禁抬头去望那些星子,呵呵,现在它们将指引她去一家快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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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方是座不夜的城市,月光下,繁华而又清雅。美丽的洧溪穿城而过,像条玉带将水方分成两部分,恰到好处地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和闪烁的霓虹灯群中补充了一道闪亮的自然风光。
洧奂大桥靠近洧溪入海处,江面宽阔,河风与海风相互缠绕,如同深爱的情侣。
钟煦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了型,也不去管它。他静静地立在桥边,身后是清丽的城市夜景。
少年时代的朋友吕振风站在身边,十多年过去了,还是死性不改,依旧吊儿郎当,风流倜傥。
老友重逢是件激动人心的事,吕振风谈了很多分别后的生活,而钟煦看上去波澜不兴,沉默不语。他向来如此,这十几年间在纽约也不曾改变过。而吕振风早已习以为常,继续着独角戏式的谈话。
一道颜色对比鲜明的身影闯入视野,十分霸道,让人不注意都难。那是一个仿佛素描图画中的人物,或者是一幅黑白剪影——黑的头发,白的皮肤,黑白相间的素条T恤,黑色九分裤,那些白条强烈地冲击着人的视觉。照理说,她应该配冷暗色调的鞋子,但此刻她穿在脚上的居然是一双亮黄色的夹脚拖鞋。怎么说呢,这样的搭配,不是一般的难看。
然后再打量她的面容。
她的脸轮廓清晰而纤细;一双翦翦秋瞳有种迷离的感觉;唇型近乎于完美;短发,有点凌乱。
这样的女孩子很令人心动,吕振风向她吹了一声口哨,她立刻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很不屑的表情。
“今天风好大喔。”吕振风对着钟煦说,然后望向脚步没有停下的女孩,“小姐,你不冷吗?”
她猛地停下,回过头,怒目相视,下巴微微上扬,一字一顿但快速地说:“你神经病啊。”末了,不忘抛给他一记“卫生眼”。
吕振民指指她的背影,撇着嘴摇头,无可奈何的样子。
钟煦向她离去的方向望去,不久,收回目光,表情平淡。
吕振风由刚才反应并不激烈但是坚决的女孩想到了另一个人,如果是那个人,应该也是这样。
“煦,现在你和文姐的关系还是很亲密吗?”他还没离开纽约的时候他们就交往了,文姐很喜欢钟煦,但是他的心思没人弄得清楚,不过既然他愿意跟她交往,应该也是喜欢她的。
闻言,钟煦怔了怔,然后点了下头。
见他似乎有些犹豫,吕振风追问道:“出现了感情危机?”说不定早分手了吧。对吕振风自己来说,能跟一个女孩交往三个月以上就是神话,而那两个人在纽约一待就是十一年,如果一直保持着恋人的关系,那不仅是神话,而且是鬼话、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