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寫完這本書後有朋友說,太理想化了。
我承認,是很理想化。與小說題目「情正深」相對應,里面的男男女女都有著濃得化不開的似海深情,而且每一對經歷過挫折之後最終都有一個幸福的結局,所以,是很不現實的。
我從一開始並不是為了建立一個理想王國而構思這篇文章,但寫著寫著,不知不覺中就變成了這種只有小說里才會出現的愛情。或者在我心底某處深藏了這樣的美好願望吧。
但我想,即使是不可信的愛情,依然會有人接受的。因為小說作為一種組合文字的形式,總是會表達某一種願望,超月兌現實中的苦痛,帶給人惟美的感受。打開潘朵拉魔盒,最後所剩下的,也就是小說所表達的——希望。
一本小說寫完後,會有一種創世界的感覺,如果真的有上帝存在的話,那麼你就是紙與筆搭建成的世界的上帝,那里的一切都由你來定,對人物的生殺予奪隨你的興趣。在那個世界里,人們只能按宿命論存活于世。
我這是第一次做「上帝」,只是筆尖一動便憑空創了一座城市——水方,其實取的是「在水一方,在心的彼岸」之意,而且還花了一些心思創了一些地名。研究一下得出的結論,也許會讓大家啼笑皆非——
「岬延」——假言,「斐禎」——非真,「洧奐」——偽幻……
這些詞在小說里零散地出現,並沒有多大感覺,現在將它們排列在一起,才覺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無聊。
寫到這里的時候,我突然想起自己是在作序,然而思路混亂都不知說了些什麼,更糟糕的是,再往下也不知說什麼了,所以就此擱筆。
進入小說內容更直接一些,不敢讓大家「先睹為快」,而是請「看看再說吧」。
楔子
蔚藍的天空在夕陽的映照下顯得格外絢麗。天邊迤邐著幾絲白雲,細細長長的,仿佛飄飛的發絲。夕陽的光線似與海平面平行,在水面上散著一層金色花粉似的光輝。
鐘煦坐在沙灘上,安靜的臉上沒有什麼表情。身後是沈琳文,跪坐,雙手撫弄他的發絲,而她微卷的長發披在他一邊的肩上。
慢慢地她手指一路滑到他臉龐。
「你一定要去水方?」望向海的那一方的眼中變得晦暗。
沒有人比她更明白他的魅力。他是那種讓人過目不忘的男人、讓人輕易就可以愛上的男人、讓人一旦愛上就欲罷不能的男人。她總是擔心,害怕有一天會失去他;她又有絕對的自信,他永遠是她身邊飛不走的鳶。生活在矛盾里,愛得很絕望,他注定是她一生的傷痛。從未想過分別,而這第一次的獨自遠行,是越過這片海,到海的那一邊。
他就要離開了。她開始坐立不安,開始心驚肉跳。他還沒踏上旅途,她的心已飄洋過海去了那遙遠的水方,開始等待。
問這個不可否定的問題,她只想再確定一次——他們真的要相隔那麼遠嗎?
鐘煦淡然地點點頭,給了她意料中的答案。
「那麼,你在水方不能忘記紐約對你的等待,還有我的企盼。早點回來。」
鐘煦再次點頭,沈琳文情不自禁地吻他,深深地,要攝盡她愛的一切。
一、錯誤的號碼
徐晞是被蚊子咬醒的。她的皮膚對蚊子非常過敏,被咬後不僅痛癢,還會鼓起葡萄那樣大小的腫包,而且很久不消。夏天她縴瘦的手臂上常常點綴著紅色斑點,像疹子。她不穿裙子,長褲可以擋住蚊子的侵襲,所以雙腿依然光潔無假。
她需要蚊香、殺蟲劑一類的東西,但甘琪不在,她不知道放在哪里。
笆琪是她和小環的「管家」,衣食住行,一切日常生活都由甘琪安排,她和小環是從來不管一點事的。第一是因為懶,第二是不會。甘琪常戲稱她們為「寄生雙蟲」。
電視機還開著,MTV里GiGi在抒情地唱那首熟悉的《關于愛》。
「關于愛/太復雜/它總是千變萬化……愛有時像是陽光照亮了希望/遠看很暖和一抱卻被燙傷/愛有時像是星光遙遠而迷茫/某天卻指引我一個方向/找到他。」
這就是戀愛經驗嗎?一直都覺得這首歌是為她大一那年失敗的戀愛作的注解,如果早一天知道,她會不會不那麼傻傻地去愛?
窗外漆黑的夜,星光閃爍。
徐晞從沙發上坐起來,空蕩蕩的胃需要填充。但冰箱里面除了一小桶冰塊什麼也沒有。這時候她很想念甘琪做的料理,無論中國的、日本的或者新加坡的,都十分美味。而她現在不在水方,徐晞只能回味。
徐晞只好出去。
GiGi還在唱︰「……星光/某天卻指引我一個方向/找到他。」
她不禁抬頭去望那些星子,呵呵,現在它們將指引她去一家快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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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方是座不夜的城市,月光下,繁華而又清雅。美麗的洧溪穿城而過,像條玉帶將水方分成兩部分,恰到好處地在鱗次櫛比的高樓和閃爍的霓虹燈群中補充了一道閃亮的自然風光。
洧奐大橋靠近洧溪入海處,江面寬闊,河風與海風相互纏繞,如同深愛的情侶。
鐘煦的頭發被風吹得亂了型,也不去管它。他靜靜地立在橋邊,身後是清麗的城市夜景。
少年時代的朋友呂振風站在身邊,十多年過去了,還是死性不改,依舊吊兒郎當,風流倜儻。
老友重逢是件激動人心的事,呂振風談了很多分別後的生活,而鐘煦看上去波瀾不興,沉默不語。他向來如此,這十幾年間在紐約也不曾改變過。而呂振風早已習以為常,繼續著獨角戲式的談話。
一道顏色對比鮮明的身影闖入視野,十分霸道,讓人不注意都難。那是一個仿佛素描圖畫中的人物,或者是一幅黑白剪影——黑的頭發,白的皮膚,黑白相間的素條T恤,黑色九分褲,那些白條強烈地沖擊著人的視覺。照理說,她應該配冷暗色調的鞋子,但此刻她穿在腳上的居然是一雙亮黃色的夾腳拖鞋。怎麼說呢,這樣的搭配,不是一般的難看。
然後再打量她的面容。
她的臉輪廓清晰而縴細;一雙翦翦秋瞳有種迷離的感覺;唇型近乎于完美;短發,有點凌亂。
這樣的女孩子很令人心動,呂振風向她吹了一聲口哨,她立刻轉過頭來,看了他一眼,很不屑的表情。
「今天風好大喔。」呂振風對著鐘煦說,然後望向腳步沒有停下的女孩,「小姐,你不冷嗎?」
她猛地停下,回過頭,怒目相視,下巴微微上揚,一字一頓但快速地說︰「你神經病啊。」末了,不忘拋給他一記「衛生眼」。
呂振民指指她的背影,撇著嘴搖頭,無可奈何的樣子。
鐘煦向她離去的方向望去,不久,收回目光,表情平淡。
呂振風由剛才反應並不激烈但是堅決的女孩想到了另一個人,如果是那個人,應該也是這樣。
「煦,現在你和文姐的關系還是很親密嗎?」他還沒離開紐約的時候他們就交往了,文姐很喜歡鐘煦,但是他的心思沒人弄得清楚,不過既然他願意跟她交往,應該也是喜歡她的。
聞言,鐘煦怔了怔,然後點了下頭。
見他似乎有些猶豫,呂振風追問道︰「出現了感情危機?」說不定早分手了吧。對呂振風自己來說,能跟一個女孩交往三個月以上就是神話,而那兩個人在紐約一待就是十一年,如果一直保持著戀人的關系,那不僅是神話,而且是鬼話、妖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