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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情人无泪 第25页

作者:张小娴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模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月复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月复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模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果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避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模了模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月兑,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模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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