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紅色、藍色、黃色、綠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撫模手杖上已經干了的油彩,微笑問︰
「你也會畫畫的嗎?」
「每個人都會畫畫,有些人像你,畫得特別出色就是了。」
這支七色駕駛桿陪伴她在夜間飛行。但是,她的終點不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只要她願意,她隨時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懷里。要是她想繼續飛行,每個飛行員身上都帶著一根耐風火柴。那火柴燃著了,就能照亮一個平原、一個海岸。
愛情的美麗鄉愁是一根耐風火柴,在無止境的黑夜中為她導航。
以後,又過了一個秋天。
當她在夜之深處飛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個小行星。在那個小行星之上,星星會洗滌每個人的眼楮,瞎子會重見光明。
那個小行星在黑夜的盡頭飄蕩,有時會被雲層遮蓋,人們因此同它錯過。回航的時候,也許晚了。
為了能在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為一位出色的飛行員,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經學會了使用盲人計算機。
拄著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獨個兒到樓下去喝咖啡、買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帶著她在附近練習了許多次,幫她數著腳步。從公寓出來,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門口。但他總是叮囑她盡可能不要一個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買點花草茶。來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點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種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間,她以為那是回憶里的味道。
從前熟悉的味道,有時會在生命中某個時刻召喚我們,讓我們重又回到當時的懷抱。
然而,隔壁書店與她相熟的女孩說,這的確是一家賣畫具的店,花草茶店遷走了。
她頭也不回地走了,帶著她的惆悵,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來的時候告訴她︰
「附近開了一家畫具店,就在書店旁邊。」
她是知道的。
這是預兆還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兒,惟有畫筆,能讓她再次看到這個世界的色彩。
然而,她更喜歡做夢。夢里,她是看得見的。她重又看到這個萬紫千紅的世界。有一次,她夢見自己回到肯亞。她以前養的那條變色龍阿法特,為了歡迎她的歸來,不斷表演變顏色。她哈哈大笑,醒來才知道是夢。
最近,她不止一次夢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夢里醒來。徐宏志躺在她身邊,還沒深睡。
「我做了一個夢。」她說。
「你夢見什麼?」
「我忘了。」她靜靜地把頭擱在他的肚月復上,說︰「好像是關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夢見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發鬢上,說︰
「也許這陣子天氣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陽。」
她笑了,在他肚月復上甜甜地睡去。
可後來有一天,她夢到成千的白鷺在日暮的非洲曠野上回蕩,白得像飄雪。
是的,先是變色龍,然後是白鷺。
她不知道,她看見的是夢境還是寓言。
眼楮看不見之後,圖書館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勵蘇明慧回去大學念碩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歡讀書,以前為了供他上大學,她才沒有繼續。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學。他去晚了,看到她戴著那頂紫紅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學院大樓外面的台階上,呆呆地望著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責備自己總是那麼忙,要她孤零零地等著。
她听到腳步聲,站了起來,伸手去模他的臉。
「你遲到了。」她沖他微笑。
「手術比原定的時間長了。」他解釋。
「手術成功嗎。」
「手術成功。」他回答說。
「病人呢?」
「病人沒死。」他笑笑說。
開車往回走的時候,車子經過醫學院大樓。他們以前常常坐在大樓外面那棵無花果樹下面讀書。時光飛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鳥,掉落在他的肩頭。這一刻,她把頭擱在他的肩頭上。他雙手握著方向盤,肩膀承載著她的重量,他覺著自己再也不能這麼愛一個女人了。
「你可以給我讀《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嗎?」
「你不是已經讀過了嗎?」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讀的。你從沒為我讀過。」
「好的。」他答應了。
他想起了伊甸園的故事。亞當和夏娃偷吃樹上的禁果,從此有了羞恥之心,于是摘下無花果樹上的葉子,編成衣服,遮蔽赤果的身體。他不知道,世界的盡頭,會不會也有一片伊甸園,我們失去的東西,會在那里尋回,而我們此生抱擁的,會在那里更為豐盛。他和她,會化作無花果樹上的兩顆星星,在寂寂長夜里彼此依偎。
保羅。科爾賀寫下了一個美麗的寓言,但也同時寫下了一段最殘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內心對話。心對他說︰「人總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夢想,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或是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去完成。」
發現這個病的時候,她覺得自己不配再擁有畫畫的夢,也沒能力去完成。盡避徐宏志一再給她鼓勵,她還是斷然拒絕了。
她的執著是為了什麼?她以為執著是某種自身的光榮。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敗,害怕再次看到畫布上迷蒙一片的顏色。
現在,她連顏色都看不見了,連唯一的恐懼也不復存在。一個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親愛的丈夫為她做了那麼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畫筆去回報他的深情嗎?假使她願意再一次提起畫筆,他會高興的。她肯畫畫,他便不會再責備自己沒能給她多點時間。
畫具店的門已經打開了,是夢想對她的召喚。她不一定要成為畫家,她只是想畫畫。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畫筆劃在畫布上的、純清的聲音,就像一個棋手想念他的棋盤。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著徐宏志下班。當他回來,她會害羞地向他宣布,她準備再畫畫,然後要他陪她去買油彩和畫筆。
她模了模身旁的點字鐘,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掛在骷髏骨頭上的紫紅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過膝的暗紅色束腰羊毛衣,錢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當他歸來,她要給他一個驚喜。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來到那間畫具店,心情激動地踏了進去。
她買了畫筆,說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們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誦如流,從來不曾忘記。
一個擁有一把年輕聲音的女店員把她要的東西放在一個紙袋里,問︰
「這麼多東西,你一個人能拿嗎?」
「沒問題的。」她把東西掛在肩上。
他們大概很驚訝,為什麼一個拄著手杖的盲眼女孩也會畫畫。
她扛著她曾經放棄的夢,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紅的油彩。她往回走,補買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卻是訣別的距離。
她急著回家去,把東西攤在桌子上,迎接她的愛人。然而,就在拐彎處,一個人跟她撞個滿懷。她感覺到一只手從她身上飛快地拿走一樣東西。這個可惡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覺多麼靈敏,竟敢欺負一個看不見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錢包還給我!」
那只手想掙月兌,她死命拉著不放。
一瞬間,她明白自己錯得多麼厲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勁地想甩開她,她的手杖丟了,踉蹌退後了幾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車流之間,快要跌出去。她用盡全身的氣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從對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模到一塊凹凸不平的傷疤。她吃驚地想起一個她沒見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