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腿不够长?”
“有个定律,叫先到先得。”
“爱情常常是违反定律的。”
王亮怡忽然感触起来,眼里泛着泪光,说:“为什么他不属于我呢?”
徐洁圆叹了口气,说:
“这个问题有多么笨呢。”
她自嘲说:“是的,说的那么幼稚,好像从没见过世面似的。”
“你真的打算去学电单车吗?”徐洁圆问。
王亮怡茫然说:“我还没决定。”
半年后的一天,她和郭宏川正在摄影棚里拍一辑时装照。摄影棚的大门突然砰的一声打开,叶嘉瑜抱着一个黑色尼龙行李箱进来,重重的把那个行李箱扔在郭宏川面前。
“郭宏川,这是你放在我家里的东西。”叶嘉瑜悻悻的说。
在大家吃惊的目光下,她泰然自若地转过身去,离开了摄影棚。
冰宏川尴尬地把行李箱推到一边,说:“对不起,我们继续吧。”
那天拍照一直拍到午夜,摄影师和模特儿都走了,留下郭宏川收拾东西。
“你们分手了吗?”王亮怡问。
冰宏川笑笑说:“应该算是吧?”
“你今天晚上有地方睡吗?”
“我可以在这里睡的。”他说。
她一声不响,走过去拖着他的行李箱,走在前头,说:“来我家吧。”
从那天开始,郭宏川就住进她家里。她的家里,从此多了一双夹脚凉鞋和一双夹脚拖鞋。
同住之后的那个晚上,郭宏川靠在沙发上,王亮怡的头幸福地枕在他的大腿上,双手反过去勾住他的脖子。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可能她对我失望吧。”
“你做了什么事情让她失望?”她一边用手指头戳他的须根一边说。
“我不需要做些什么的,可能是她从前太美化我吧。”
“美化?”
“女人都是这样的,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会把他在心中美化。他明明只值七十分。她会以为他值一百二十分。两个人一起生活之后,她才发现他也不过是个凡人,并不是她想像的那样。到了这个时候,他在她心中,就只值五十分。”
“我不是这种女人。”
“女人都是差不多的,这是天性。”
“将来你会知道。”她一边说一边把腿抬高,撅着嘴巴问他:
“我的腿是不是很短?”
“不短。”他说。
她叹了口气,略带遗憾的说:“三十九寸半,是太短了。”然后,她坐起来,用两条腿缠着他,笑嘻嘻的咬他的耳朵。
冰宏川没说谎,脚大的人真是比较懒惰。住进来之后,他从不帮忙做家务。她抹地的时候,他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把双脚提起,然后继续玩电脑。他的钱都是用来买照相机和杂志的。虽然天天在家里穿着夹脚拖鞋,他却一点也不脚踏实地,一直甘心情愿当摄影助理,每星期到美专去教一课摄影。
“问题不是他吃了我的饼干,而是他令我太失望了。”她跟徐洁圆说。
十一点半了,Starbucks里的店员排成一列,同声喊:“LastOrder!”
“走吧,LastOrder了。”王亮怡放下手里的咖啡杯,惆怅地站起来。
冰宏川还没有回来,她蜷缩在床上,很难描绘那种淡漠。你本来很爱一个人,可是,当所有的失望累积到了一个临界点,连爱也再提不劲了。
冰宏川回来了,她假装睡着。他一如以往,总是弄出许多声音,不在乎会不会把她吵醒。
终于,他爬到床上,背对着她睡了,两个人没说过一句话。
后来有一天晚上,王亮怡去参加中学同学会的聚餐,符杰豪喝了酒之后,高谈阔论,不断批评大学生的质素。她沉不住气,说:
“不是所有大学生都是这样的。”
符杰豪指着她,问:“亮怡,你一个月赚多少钱?”然后,带着嘲笑的眼光,他说:“还不到一万五吧?我店里的店员,只要勤力一点,每个月也不止赚这个数目呢!”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叫理想的!”她恨恨地说。
她生徐洁圆的气,一定是徐洁圆告诉符杰豪她每个月赚多少钱的。她生符杰豪的气,他是个自卑又自大的可怜虫。她生自己的气,也生郭宏川的气,他为什么不长进一点,为她挣一点面子?
她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里。门打开了,她看见郭宏川正在把玩一部新买的照相机。
“你又买照相机?”
冰宏川兴奋地说:“这部VoigtlanderBessa-T是老牌德国相机,刚刚给日本公司收购了。你看它的机身和手工多精巧!”
“多少钱?”她压抑住怒火问。
“才六千块。”
“那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薪水,你真会花钱!”
“是物有所值的。它还可以配Leica的M型相机镜头呢。”
王亮怡一声不响地把他那个黑色尼龙行
李箱扔出来,冲进睡房,打开抽屉,把郭宏川的衣服,还有内衣裤,统统扔进箱子里。然后,她跑进浴室,把所有他的东西都摔到那个箱子里:他的毛巾、他的牙刷、他的剃须刀。
“你干什么?你疯了吗?”郭宏川蹲在地上捡起自己的东西。
王亮怡歇斯底里地喊:“我受够你了!你走吧!”
他窘迫地站着。她看到茶几上有一个胶袋,她拿起那个胶袋,把那个胶袋也扔进行李箱去。胶袋里的东西掉到地上,是两包马莎百货的杏仁饼,她愣住了。
“今天去买给你的。”他说。
她拾起两包饼干,放在一旁,把行李箱合上,跟郭宏川说:“谢谢你的饼干,再见。”
冰宏川掀掀那个略带残酷表情的嘴巴,提着行李箱走了,只留下一双夹脚拖鞋。
她不用为他担心,也许,很快便会有另一个女人收留他。她太累了,累得没有气力去光谈理想。
夜里,外面狂风暴雨,她的膝盖隐隐地痛,那是跟郭宏川同居之前,学电单车时从车上摔下来跌伤的。每逢下雨天,膝痛便会发作,好像在提醒她,她曾经那样无悔地爱过一个男人。
第十一章
方明曦坐在Starbucks里,啜饮着一杯caffelatte,把玩着左手手腕上一串朴拙的银手镯。三年了,她离开香港的时候,香港还没有这种咖啡店。这一刻,重聚的亮光在她心头点起,她的脸有点发热。她看着街外的风景,想像待会再见的人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地抬头,关正之已经朝她走来了。
她热情地挥动左手跟他打招呼,当啷当啷的金属声是重聚的声音。
“你来了很久吗?”他问。
“不是的,你喝点什么,你先去买。”她说。
“好的。”他腼腆地点点头,然后转身走向柜台。
她盯着那个久违了的背影。她从来就喜欢看男人的背影,看着男人在看不见她时的姿态,那是他们最真实的一刻。
必正之的背影有点紧张,他两边的肩膀向脖子靠拢。阔别多年,他没什么改变,发脚的一小撮头发永恒地卷起,像一条小猪尾。
必正之买了一杯expresso,在她面前坐了下来。
“你好吗?”方明曦朝他微笑。
他笑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几天了。还怕找不到你呢。幸好你的电话号码没有改。”
“是回来度假呢?还是什么的?”
方明曦用手支着头,笑笑说:
“就是想离开巴黎一段时间。”
“你的手镯很漂亮。”关正之说。
“喔,是非洲手镯来的,上面刻的都是非洲女人的样子,笨笨的,很可爱。你不嫌吵吗?”
必正之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