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重重叠叠的时光里
我们一直以为,时间是自有永有的。我们在时间的长河里经历生老病死,岁月荣枯。然而,有科学家说,时间其实是弯弯曲曲的。
因为弯曲,所以会有许多时空交叠。
这部小说里的人物都在某个时空交接,或擦肩而过,或相遇相爱,或是离别之后被思念折磨。我们所谓的过去与现在,也许是虚无的。
那么,所谓永远,不过是人类主观的愿望,而不是一个客观的实体。
永远,到底有多远?
我们追求永远的爱,却不知道甚么是永远,那是多么的可笑?
我们老是觉得思念的时光是漫长的,而回忆都是美好的。假使时间弯曲,也就无所谓“逝者如斯”了。
我们渴望跟自己所爱的人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然而,在重重叠叠的光阴里,并没有所谓“将来”。
英国物理学家巴布雅在他的近作《时间的终结》一书里说,时间不过是一种人为的测量方式,并非真实存在。日出月落,季节迁移,人的衰老,是物质生长的必然过程,时间和空间—样,只是见证这—切。
巴布雅认为,天下万物,包括宇宙和人类,也无所谓过去与将来,只有现在。每—个“现在”都包含了从前与将来。
流逝的光阴,不过是人类的幻觉。
现在就是永远,这是科学家说的。
在相爱之前,也许我们曾经相遇。相聚的每一刻,就是将来。纵使有一天,我们分开了,天涯各处,我们仍然是在一起的。
这样相信的话,是不是比较幸福?
在流淌的岁月里,我们从未分开,而是重叠又重叠。唯一的真实,是会败亡。时光可以轮回,人却不能。相爱的时候,就要珍惜每一个现在。你是不会重来.
张小娴
第一章
半夜里,范玫因被楼上的琴声吵醒了。今天晚上,她喝光了十三瓶在便利商店里买的婴儿香槟才终于能够睡着;现在,她真想把楼上那个女人干掉。
楼上住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范玫因曾经在电梯里碰见过这个蓄着一头长发的女人,当时,她怀里抱着一大叠琴谱,口里哼着调子,手指头在琴谱上愉快地打着拍子。可是,她的琴技真是糟透。她白天在弹,傍晚也在弹,如果琴音可以用来杀人,她的琴音绝对可以称霸武林,杀人于千里之外。
然而,今天晚上,鬈发女人的琴音跟平日有点不同。她好像一夜之间进步了。从前是杀人的魔咒,今天却是温柔的抚慰。她弹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琴声戛然停止了,范玫因拿起放在状边的长笛。从家里的窗子望出去,是一盏昏黄的街灯,就跟她八年前在邵重侠的房间里看出去的那盏街灯同样的寂寞。
她用长笛吹了一阙柴可夫斯基的《思念的旋律》。她吹得不好,她学长笛的日子太短了。当天忽然学起长笛来,也是为了邵重侠。那年夏天,她在同学会的聚餐会上遇到他。他就坐在她旁边。
“从前在大学里好像没有见过你。”邵重侠说。
范玫因微笑点头。邵重侠比她高班,而且是不同系的。他不是没见过她,只是他忘记了吧。范玫因曾经跟他的室友邱清智走在一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在邱清智的被窝里。那天晚上,邱清智告诉她,他的室友应该不会回来。当他们在床上的时候,邵重侠忽然喝得醉醺醺的跑回来,邱清智尴尬地把她藏在被窝里。她在被窝的缝隙里偷偷看到了邵重侠。
邵重侠在邱清智的状边坐了下来,垂头丧气的说:“可以聊天吗?”
“我很累!明天吧!”邱清智打了几个呵欠,假装要睡。
邵重侠只好站起来,回到自己的床上。
待到半夜里,邱清智竟然睡着了,范玫因怎么推也推不醒他,只好悄悄的从被窝里爬出来。她听到邵重侠在漆黑中呜咽。她蹑手蹑脚的想走出去,邵重侠忽然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声音沙哑的问:
“谁?”
“我!”她吓了一跳。
“你是谁?”
“我是刚才躲在被窝里的人。”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
“没关系。”她耸耸肩膀。
房间的窗子外面,可以看到一盏黄澄澄的街灯。范玫因看到了邵重侠半张脸,邵重侠却看不清楚她。
“我听到你在哭,是不是失恋?”她问。
“只是想起旧情人。”邵重侠说。
“你们分手多久了?”
“很久了。”
“为甚么会分开?”
“她爱上了别人。”
“你仍然很爱她吗?”
“她是我的初恋。”
“她不爱你了,你多么爱她也是没用的。”
“你说得对。”悲伤的震颤,“谢谢你。”
“不用客气。”
“我们还可以聊下去吗?”
“改天好吗?我现在没有穿衣服,我快要冷死了!”范玫因身上只有一条床单。
“喔,对不起!”
“我走了!在我离开之前,不要开灯。”
“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
“甚么事?”
“不要告诉别人你看到我哭。”
“好的。你也不要告诉别人你在这里看见我。”
“我根本看不见你的样子。”
“好极了,那我便用不着把你的双眼挖出来!”
“你是不是看武侠小说看得太多了?”
“再见!”范玫因卷着床单扬长而去。
“再见,女侠!”
后来,范玫因跟邱清智分开了。每一次,当地在校园里碰到邵重侠,也会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她从来没有想到,许多年之后,机缘之鸟再一次降临在他们的肩膀上。她看到邵重侠手指上并没有戴着结婚戒指,她的心忽然笃定了。更幸运的,是邱清智并没有来。她也向邵重侠打听过了,毕业之后,他跟邱清智没有再联络。
那天晚上,范玫因和邵重侠交换了名片。回家之后,她等了很长的一段日子,邵重侠并没有打电话给她。他并没有爱上她吧?然而,思念却折磨着她。
一天下午,范玫因来到邵重侠的办公室楼下。她想假装偶遇他。可是,当她看到邵重侠从大厦里走出来,她却没有勇气跑上前。她只敢默默的跟踪他。她跟踪了他好几天。他住在跑马地景光街,楼下有一间乐器行。她突然想到一个比偶遇他更好的方法。
她走进那间乐器行,负责人是个年轻的女人。
“我想来学乐器。”菹玫因说。
“你要学哪一种乐器?我们这里有钢琴、电子琴、小提琴、单簧管、长笛,还有古筝和琵琶。”
“长笛。”范玫因说。她喜欢笛子。
“你想上星期几的课?”
“每一天。”
“长笛的课只有星期三和星期五。”
“这两天都学。”
教长笛的老师放假,代课老师名叫翟成勋,年纪和她差不多。长笛班里,总共有四个学生。一个十二岁,一个九岁,一个更小,只有七岁。当她第一次走进课室时,三个小孩子恭敬地叫她老师。直到真正的老师走进来,他们才知道她是班上最老的学生。
她的苦心并没有白费,终于有一天傍晚,她在乐器行里看到邵重侠从外面回来。她匆匆背上背包走出去,在门口碰到了他。
“咦,是你?”范玫因露出一副惊讶的神情,问他:“你为甚么会在这里?”
“我住在楼上。”邵重侠说。
“真巧!我在这间乐器行学乐器。”
“你学甚么乐器?”
“长笛。”
邵重侠瞄了瞄她,露出奇怪的表情。
“你一定觉得我现在才学乐器太老了,是吗?”
“年纪老一点才学乐器,说不定领悟力也会高一点。”邵重侠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