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搂着她,说:“不会。”
到了伦敦,她一个人回到波特贝露道,买了一束英国红玫瑰。自从陈澄域在这里送过一束花给她之后,每次去到一个城市,她也会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即使是与余志希一起的时候,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回想起来,是这个买花的习惯把他们永远连在一起的吧?
在伦敦的那个早上,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陈澄域,他好像在睡觉,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小。
“有没有吵醒你?”她问。
“没有。”他说。
曾几何时,当她睡在余志希的身边,陈澄域不也是在遥远的地方问她同一个问题吗?这个时候,他身边是不是也有另一个女人?
如果是报应,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她受够折磨了,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爱他了。
“你会不会离开我?”她凄然问他。
久久的沉默之后,他说:“为甚么这样问?”
“我害怕有一天会剩下我一个人。”
“不会的。”他说。
她拿着电话筒,所有的悲伤都涌上了心头。她很想问他:
“你身边是不是有另外—个女人?”
可是,她终究没有问。
她不敢问,怕会成为事实。万一他回答说:“是的,我爱上了别人。”那怎么办?装着不知道的话,也许还有转变的余地。她不是也曾经背叛过他吗?最后也回到他身边。当他倦了,他会回家的。
回到香港的那个下午,她走上了陈澄域的家,发觉他换过了一条床单。几天前才换过的床单,为甚么要再换一次呢?而且,他是从来不会自己换床单的。她像个疯妇似的,到处找那条床单,最后,她找到一张洗衣店的发票,床单是昨天拿去洗的。
床单是给另一个女人弄脏了的吧?陈澄域太可恶了!他怎能够跟两个女人上同一张床?这张床是他们神圣的诗情区域,他怎么可以那样践踏?
她很想揭穿他。可是,她跟自己说:要冷静一点,再冷静一点。一旦揭穿了他,也许就会失去他。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不能够想像没有他的日子,她不想把他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她曾经背叛他,现在,他也背叛她一次,不是打成平手吗?
陈澄域回来的时候,她扑到他身上,手里拿着在波特贝露道上买的红玫瑰。他接住了她整个人。
“你干甚么?”他给她吓了—跳。
她说:“你不是说过,每次去到一个城市,该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吗?这是伦敦的玫瑰。”
“可是,那束花是不应该带回来的。”他说。
“这次是不一样的。”她说。
“为甚么?”
“因为是用来向你求婚的。”她望着他眼睛的深处,问:“你可以娶我吗?”
他呆在那里。
“不要离开我。”她说。
她在他眼裏看到了一种无法言表的爱,她放心了。她拉开了他的外套,他把她抱到床上。她扯开了那条床单,骑着他驰进了永恒的国度;那里,遗忘了背叛与谎言,只有原谅和原谅。
她知道他终於离开那个女人了。他现在是完全属於她的,再没有甚么事情可以把他们分开。
一天,她在书店里遇到余志希。
“很久不见了。”他说。
“嗯。”
沉默了一阵之后,她终於说:
“我结婚了。”
“恭喜你。”余志希说。
“要去喝杯咖啡吗?旁边有一家Starbucks。”他问。
“不了。”她说。
余志希尴尬的说:“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微笑着说:“我也没有。”
那个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余志希呢?那个爱情的缺口,已经永远修补了。
当她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时候,报应又来了。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陈澄域说好了大概十二点钟回来。十一点十五分的时候,她打电话到办公室给他,他说差不多可以走了。
“有没有想念我?”她问。
陈澄域笑着说:“当然没有。”
“真的没有?”
“嗯。”
“哼,那么,你不要回来。”
“你不想见到我吗?”
“不想。”
“但我想见你。”他说。
她笑了:“但我不想见你。”
饼了十二点钟,陈澄域还没有回来,他老是有做不完的工作。她拧开了收音机,她每晚也听夏心桔的节目。那天晚上,一个女孩子在节目襄用钢琴弹DanFogclbcrg的《Longer》,悠长动听。
两点钟了,陈澄域为甚么还没有回来呢?然后,她听到了电台新闻报告。陈澄域的车子失事冲下海里。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双手抖颤。她背叛了自己所爱的人一次;可是,上帝竟然惩罚她两次。一次的背叛,还有一次的永别。太不公平了。
是不是因为她把从波特贝露道买的玫瑰带了回来?陈澄域说,那是个不该带走的记念。她带走了,记念变成诅咒。
她曾经想过她和陈澄域也许会分开;那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也爱上了别人。
她只是没有想到是死亡把他们永远分开了。而她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我不想见你。她多么恨她自己?
现在,她读着他的日记,泪流满面。她在一本旧的日记里发现这一篇:
我爱她比我自己所以为的多太多了。明知道她爱上别人,我却一直装着不知道,甚至没有勇气去揭穿她的谎言。
当她在另—个城市里,她是睡在另—个男人的身旁吧?
很想放弃了,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却又只想原谅和忘记。
等着她觉悟,等着她回来我身边,天知道那些日子有多么难熬。
她曾经以为自己的谎言无懈可击;原来,只是他假装不知道。他后来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也是报复吧?
上帝有多么的残忍?它不是惩罚她两次;当她找到这本日记,便是第三次的惩罚,也是最重的—次。
第六章
午夜里,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后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里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后,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后,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后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