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知道以后当然非常反对,堂堂夏氏企业的三公子去当警察,成何体统?
他们当下立即下了十二道金牌,要他马上休学回家报到,可是他却像吃了秤砣一样的铁了心,根本劝不听,一心一意只想当警察。真是伤透他们的脑筋了。
他们了解这个孩子,别看他平日什么事都不在乎,一副嘻皮笑脸的模样,可是一旦让他执拗起来,却比谁都还要固执。
那时他还放话说:“从小我就喜欢打打杀杀、舞刀弄枪,一点都不想坐在办公室里发霉,那会闷死我的。反正我已经决定,这辈子我就是要与枪支为伍,你们要是不让我去当警察,我就去当流氓。”
听听这是什么话?简直是威胁嘛,真是把她给气死了!
谁知道老伴却很欣赏儿子这样的硬脾气,从此之后竟也不再干涉儿子的决定:再加上她另外两个儿子也都临阵倒戈,赞成让弟弟去当警察,在四票对一票的情况之下,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钟爱的小儿子走上“歧路”,无力阻止。
“妈,别人也是有父母、有儿女的,如果每个人都像您这么想,那谁去当警察?台湾不早就完蛋了。”夏承宇感到啼笑皆非。
“我不管,反正妈不要你当警察就对了,你去把工作辞掉,回公司来帮你爸的忙,不准再回警局去了。”夏高月梅索性用命令的。
“妈……”夏承宇知道老妈又在闹别扭了,此时再多说也无益,只有老爸才能救他一命,于是他扶着老妈的肩头往人群里钻,四处寻找老爸的踪影。
他带着老妈穿越重重人墙,好不容易将麻烦的老妈还给老爸之后,才舒缓一口气走往食物区,拿杯酒替劳累的自己解解渴。
他悠闲的倚在吧台边,啜饮厨子特调的玫瑰鸡尾酒,粉红的液体上漂浮着片片玫瑰花瓣,不但好看,而且也相当好喝。
他将杯中的最后一滴酒一口仰尽,同时不经意的扫了四周一眼,忽然他眼睛一亮,眉毛上扬,双唇微张……通常这个讯号就代表——美女出现了。
真是一位绝代佳人啊,他如此思忖着。
虽然她没有刻意打扮自己,简单朴实的衣着在人群里也并不特别出色,可是他还是能一眼就注意到她。
就如同鼻子灵通的狗儿永远能从土堆里找出骨头一样,他对女人的鉴赏能力是无人可及的,只消看上一眼他就能够知晓——这是上等姿色、中等姿色,抑或是下等姿色。
她将乌黑的秀发束成一个死板板的发髻在脑后,显得一丝不苟;一套紫灰色的套装没有将她身材上的优点衬托出来,反而加重她给人一种刻板、严肃的印象。
她是故意的。夏承宇如此断定。
他敢发誓,她绝对是存心遮掩她美好诱人的一切,让人误以为她只是个平凡庸俗的姿色。
可惜她错了。虽然她刻意隐藏自己,但凡是有眼睛的人一看马上就会知道——她是一颗隐藏在不当包装下的瑰宝。
她细女敕如羊脂的肌肤吹弹可破,秀气的琼鼻小巧可爱,红艳如花瓣的樱唇万般引人遐思,尤其那一双晶莹明亮的瞳眸更是有如一泓秋水,直漾进人的心坎里去。即使她努力摆出不可侵犯的模样,还是无法阻止男人贪婪的目光。
唉,她该去买副面具才对的。
眼见美人正朝他这个方向走来,夏承宇连忙挪动姿势,摆出一个他自以为最性格的Pose,并Show出一个潇洒性感的笑容,等着看她那崇拜、痴迷的表情,甚至是她兴奋的尖叫、昏倒。
可是……
没有。什么都没有。
那名女子冷凝着脸,笔直的从他身旁走过,连瞄都没有瞄他一眼,仿佛他根本不存在那里,如同空气一般,是透明、隐形的物质。
他的自负当场被踩碎了,那向来所向披靡的性感笑容僵在脸上,久久、久久都收不回来。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这样忽视他夏承宇的魅力。
凭他傲视群伦的外表和亲切洒月兑的性格,哪个女人不是对他如痴如狂、又爱又恨?她怎么可能丝毫不为所动?一定是她刚才没注意,根本没发现他站在那里,如果她看到了,绝不可能无动于衷。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他沉醉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选择自我欺骗来维护自己受创的尊严,直到一个尖锐刺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才在危机意识的包围下迅速恢复清醒。
“承宇,达令!好久没看到你了,我好想你哟!”赖燕妮在人群里看到夏承宇,兴奋得像中了特奖似的,直扑过来。
亲爱的上帝呀,虽然刚才我的自信心受到莫大的打击,但是您也别这么急着找人来弥补我嘛。夏承宇往上猛翻白眼,无声的哀求。
所谓病急乱投医,临时抓来的岂会是好人选?
他喜欢女人;在他眼中,天下几乎没有不是的女人,每个女人都是可爱、讨人喜欢的,普天之下几乎找不出几个让他不喜欢的女人。然而这个赖燕妮正是那少数的异类里面,最最令他受不了的一个。他避之唯恐不及。
夏承宇讨厌嚣张跋扈的女人,害怕矫揉造作的女人,然而非常不巧的,赖燕妮两者都俱备了。你没见过赖燕妮大发脾气的样子——啧啧,那真是令人退避三舍呀。
赖燕妮的父亲是夏承宇父亲的朋友兼事业上的好伙伴,夏承宇从小就认识赖燕妮,也从小就讨厌赖燕妮,但她毫不知情,还自封为夏承宇的未婚妻,在外到处招摇。
他们玩这种你跑我追的游戏已经足足玩了二十年了,可是赖燕妮还乐此不疲。这可把夏承宇给累坏了,他不知道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赖燕妮才会对他死心。
“嗨,泥泥。”他转身打招呼,自动把她名字里的女字旁去掉,改成泥巴的泥。
“你跑到哪里去了嘛!人家已经好几个月没看到你了,为什么都不来找我?”她大发娇嗔,将涂着艳红蔻丹的手往夏承宇的胸前猛戳,完全无视于夏承宇一脸敬谢不敏的表情。
我的妈呀,她打破香水瓶了是不是?怎么一身这么浓呛的香水味!夏承宇用力猛揉鼻子,拼命忍住想打喷嚏的冲动。
赖燕妮喜欢追逐时髦,凡是时下最新潮、最要多Fashion的东西,她一定非要全部穿在、用在、戴在、抹在身上不可,把自己弄得像棵十二月的圣诞树,还为此沾沾自喜不已。
就像现在,她脸上涂着“据说”是时下最流行、最炫的彩妆——爆擦妆。白白厚厚的粉底配上宝蓝色的银粉眼影,好像大熊猫的两个黑眼圈;两颊画上仿佛被甩了两巴掌的腮红,嘴唇抹上暗紫得几近黑色的口红,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中了剧毒了。
她自己是觉得这样很漂亮啦,可是在夏承宇看来,就活像走错路、回不了地府的妖魔鬼怪——怪骇人的。
“我最近很忙。”他往后退了一步,不着痕迹的避开赖燕妮骚扰的魔爪。
真是令人头疼!他虽然看起来风流花心,但大概没人相信他也有他的原则吧?“风流而不下流”一向是他的最高指导守则。
他喜欢和女孩子在一起,她们温柔、善体人意,是倾听的好伙伴;能在闲暇之余和她们聊聊天、喝喝茶,不啻为纾解压力的一好方法。可是他并不如大家想像的那般滥交,最起码他有感情上的洁癖——不是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孩,就算自个儿送上门来,他也不会要——眼前这一位就是最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