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不是他想要的——不,应该说,他想要的不只是这样。
“小诗,不要再做这么多家事了,好不好?”他担心她累,以为卖掉清洁公司可以让她悠闲过着少女乃女乃的生活,谁知道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做的事情比以前更多,多到还得用记事本逐一记录下来。
“我很喜欢这样啊!我的手最牢靠了。可以做的事情好多!”
“你不怕手粗吗?”他抬出这个禁忌话题来。
“不会啊,你看——”她大方伸出手,果然细女敕许多。“我最近都改用手工皂,做家事一点都不伤手喔!”
“有必要找这么多事情做吗?”
“没办法啊,又没人要养,只好多做点事,免得哪天被人赶出去——”她嘟着唇,酸溜溜地说着。
萧孟定闭嘴了。他是想好求婚的方法,可是不是今天,不是现在。
他无奈的笑睨着那张可爱的小脸。“要我养你?你的意思是在跟我求婚吗?”
“哪有?就算是,那又怎样?连‘我爱你’都是我先开口的,你到现在连一次也没说过!”
她干脆翻起旧账了。
“好计较啊你!”他一把拉过她,让他落入自己怀里,下巴轻轻摩挲着她的玉肩,汲闻着她发间的香气。
颜希诗静静地倚在男人怀里。她并不是真的想计较,只是心底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这个男人从来不开口说我爱你,甚至在床第间最亲密欢愉的时刻,他以炽烈的目光紧紧锁着她,以温柔耳语诱哄她,以各种姿势和技巧直接宠爱她,却不轻易开口表达爱意。
美国人不是最开放、最喜欢把爱来爱去挂在嘴上吗?他在美国住了那么多年,难道没学会这点吗?为什么不说爱呢?
“明天有红袜队的比赛。”他忽然说。
“对耶,差点忘了。”美国大联盟的春季赛都开始了。
赛事刚好是台湾时间周末的凌晨,她可以准备几瓶酒和小菜,也许趁着球赛正热时把他灌醉,然后逼他说爱……
“交给我!”她拍胸保证。
棒日晚上,萧孟定和颜希诗忙着……月兑衣。
月兑衣的目的不是为了床上的激情火热,而是两人正在挑选球衣,准备为红袜队呐喊加油。
颜希诗搜集的球衣已经超过十件,其中除了少数是她自己从网路买来的,其余的还是萧孟定托人采购。
“这件好,还是这件?都好喜欢喔,怎么办?”颜希诗烦恼极了。凌晨这场球是今年红袜队的第一场,她想穿上最喜欢的球衣,和萧孟定一起在电视前为红袜队加油。
“我看干脆不要穿好了,也许更能激励士气。”
“到底是要激励谁的士气啊?”
他向她伸出魔爪。“我!是我!”
两人滚在一起,在床上推来推去,笑闹许久才起来。
换好球衣,球赛还没开始,萧孟定从书房拿了一个牛皮纸袋递给她。
“什么东西?”颜希诗诧异地问。
萧孟定催促她,神色有些奇异。“拆开来看啊!”
一打开,纸袋里是好几本银行存折、证券存折及印章等等。
她一本一本翻开看。“这是?”
“不是要我养你吗?喏,都交给你了。”萧孟定笑睨着她。
“好是好,可是……就这样吗?”这样也算是求婚?
“就怎样?”他存心逗弄。
“萧孟定!”她恼了。“你这算是求婚吗?方法好烂!”
“有多少女人想要这几本存折,我都没给。”他越说越离谱。
“你好过分!”颜希诗扔下那叠存折,转身想走。
她难道真的只为了掌管那几本存折吗?要是说钱,她自己也有啊,难道真要靠他不成?她气得眼泪都快掉下了。
“等等。”萧孟定拉住她,在她掌心塞了个小东西。
微凉的触感让她猛地心口一提,她缓缓摊开手掌,看见手中躺着一枚戒指。
“你——”她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今天是我们第一次一起看红袜队出赛,我觉得很有意义,很值得纪念,所以想好要在比赛开始前先向你求婚。为了今天,我已经准备了好一阵子——”
原来他早有打算,而且特地挑了一个值得一辈子放在心上的日子。
她感动得想哭,又忍不住娇嗔。“也不早讲,人家差点要生气了。”
“这种事可以早讲吗?是你沉不住气,这么怕我不要你吗?”
“是我太想要你!”她想哭又想笑。“你不能帮我带戒指吗?”
萧孟定笑了,修长的手指捻起细致的金属圈环,轻轻替她戴上。
“还有耶,你还没讲。”她央着。“还有那句话啊!”
“哪句?”他佯装不懂。
“美国人求婚都会有的那句。”
“啊!”他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接着单膝下跪。“小诗,玛莉我。”
“什么?”原本期待他说出经典求婚名句,结果却……玛莉我?
“怕你听不懂英文,我直接翻成中文了。”
又被耍了。“你笑我!”她用力往他坚硬的胸膛一槌。
“别打!停、停!这次来真的了——”
他的表情很严肃,方唇轻启,嗓音温柔醇厚,吐出恋人最珍贵的誓言。
“Loveyou!Marryme。”
“我爱你。跟我结婚吧!”
“呜……好。”这次,她是真的落泪了,因为感动。
颜希诗仰起头,主动贴上他的唇。
终于把戒指牢牢套住她的手,萧孟定拥着她、吻着她,替她抹去感动的泪。最近,他常想起记忆里的那个小女孩。
当年她执起扫把在院子挥舞之时,那翩然轻盈的身影早就被自己收进心底了吧,才会在多年后再度重逢时,迅速地将一颗心交给她,由着她扫去尘埃、拂去忧伤……
这辈子,她已是他的扫把公主。
番外之山脚下的爱玉冰
萧孟定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初夏的平常日。
他刚从私立贵族中学下课,家里的司机来接他会阳明山。
坐在车上,他心不在焉的看着车窗外快速移动的街景。每天走着同样的路,他早已是去看风景的心情。
他拉了拉身上的制服,最近他一直往上抽长,制服似乎又嫌小,穿起来有些别扭。
穿过拥挤热闹的市区,终于接近山脚下,他微微吁了口气,感觉空气似乎清新凉爽了些。车子在转入山路前的红绿灯停下来,正在等待号志变换,他望向一旁的公车站牌。
这个时间等着上山的游客并不多,他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家里帮佣颜太太的女儿小诗。大概是刚下课,她身上穿着小学制服,背着书包慢慢走着。
她走到站牌下,看了看手腕卡通表的时间,又转头往另一个方向走。
不上山吗?他记得这个小女孩和妹妹可琳是同年级的小学生,经常在下课后上山,等妈妈下班后一起回家。
这年头坏人很多,她这样乱跑,不怕被绑走吗?
他犹豫了几秒,开口要司机在路旁停下车。
本要司机追回她,顺路送她上山;但他才刚要出声,却瞥见那身影轻快地奔回来,手上多了一个透明胶碗,他往后瞧了瞧,不远处有个挂着爱玉冰的小摊贩,原来只是去买碗凉水罢了。
懊唤她吗?瞧她倚着电线杆,小心捧着碗,还拿着塑胶汤匙,圆亮的黑眸专注的盯着碗中,舀一口仰头吞下,小脸漾出愉快满意的笑容。她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独自尽情享受那碗仿佛是人间极品的爱玉冰。
看着看着,他竟然觉得自己口干舌燥了起来,那碗爱玉冰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他紧抿着嘴,气自己轻易被激起的馋意,索性出声要司机开车。
回家后,他先换下别扭的制服,陪病弱的妹妹说话后,回到房间摊开自己的功课,却听见后院里传来着稚女敕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