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他表情恳求地望着她。
水清浅当然猜到他要说什么,当下拍着胸脯道:“帮你去宿舍拷稿子嘛,我明白。钥匙在哪?”
他笑了,随手从床头柜上抓过一张便条纸,飞快地在上面写了几个名字,再递给她,“要拷的稿件名称我都写在这里了,你对着找一下。文件都存在D盘里。”
“没问题。”她接过便条,再问:“钥匙呢?”
这回黄昏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俊脸微微泛红,“呃,放在门口盆栽的下面。”他嗫嚅着回答。
“嗯?”听到这样的回答,水清浅先是一愣,然后开始捶胸大笑起来。她笑得几乎滚到地板上,笑得简直要岔了气。
黄昏表情十分尴尬地瞪着她,似乎自己也知道这个答案很丢脸。
“哈……我、我终于知道你的小说为什么卖不出去了!多么贫乏的想象力啊,钥匙居然放在门口,还放在盆栽的下面!”她边笑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幸亏小偷没有买他的书来读,不然黄昏的宿舍怕是早被搬空了不知几回了。
“水清浅,你笑够了没?”他涨红着脸,被她这样嘲笑,觉得很不好意思。
“好了,好了,我帮你去拿稿件。”她一边摇手一边颤巍巍地站起来。刚才笑得太大力,此刻小肮还在隐隐抽痛呢!
当她走到门边时,他又叫住她:“那个……还有一件事要让你知道。”
她回头看着他。只见他面色酡红像喝醉了酒,表情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扭捏,眼睛甚至不敢直视她。他怎么了?
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别别扭扭的?
“到底什么事?”她奇怪地挑起眉。
“电脑的开机密码——”他表情怪异地盯了她好一会儿,才小声地说:“是你的生日。”
此言一出,红晕如原子弹一般,在水清浅脸上炸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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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浅在黄昏的宿舍门口蹲子,伸长了手探到花盆底下,模索一番,终于顺利地取得钥匙。
她打开门,走进这间一室一厅的组合式小套房。这房子是“橘子”咖啡店提供给员工的宿舍,按市价的七成租给员工,既省钱又便利,离“橘子”仅有五分钟的路程。
虽然屋主是男生,但黄昏的房间却比她自己的要干净整齐多了。屋内陈设简单,一张沙发,一张餐桌,一个电脑台,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贴着墙壁的地方置了一个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几摞书。
说起来也真怪,水清浅与黄昏相识两年,就算之前关系不怎么友好,但他们好歹也算是熟得快透了的那种老熟人吧?在这两年里,她竟然从未到过他家,甚至,从未想过要来这里转上一转。
相反的,倒是黄昏跑她家跑得很勤,每次不出三五日定要找个名目来叨扰她一番。那个时候,她还觉得他挺讨厌的呢!
想到这儿她笑了笑,坐到电脑前,开机,等待。不一会,屏幕上弹出“请输入密码”字样的窗口。
她的脸颊蓦地烧红。耳边响过他方才在病房内的话语:
“电脑的开机密码——是你的生日。”
他的电脑开机密码——是她的生日。
这样的告白,暗示意味太过明显,她若是再听不懂,就实在是傻瓜了。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什么时候开始,黄昏不再把她当男生,不再把她当“吵友”,反而对她动了爱恋的心思?
她不知道,不知道呵。这个问题,把她的心湖都搅乱了,把她的脑子都弄糊涂了,令她无法去细想,不敢去深思。
她红着脸输入密码,顺利地进入WINDOWS系统。将软盘插入软驱中,再从口袋里掏出那张便条,对着上面的名称,开始逐个拷贝。
“《魔钟》,《幻靥》……这都是些什么怪名字,怪不得他的书会滞销!”她边拷贝边小声地嘟囔,目光快速略过一排文件名,蓦然,一个文件夹吸引了她的注意。
轻点鼠标的手指瞬间僵住了。
这个文件夹的名字是“阿水”。
阿水,她的昵称。只有相熟的同事或朋友们才会这么叫她。而黄昏,通常都是大大咧咧地直呼她的全名,或者简短地唤她一声“喂”。
此刻才知道,原来黄昏把她存进他的电脑里。在这私密的方寸之地,他偷偷地这样唤她。
这样亲昵而又隐匿的收藏,这样幽微而又明显的心事,为何她却一直没能看出来?
她颤抖着双手打开那个文件夹。首先映入眼帘的,居然是那张他们俩一起拍的合影大头贴。记得照片初印出来的时候,她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想不到竟然被他珍藏在了电脑里。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照片中的两人相依相偎,各自红着脸,傻傻地冲着镜头笑。那亲密无间的姿态,像极了一对快乐的恋人。
她久久凝视着那两个贴合无隙的人影,那两张呆傻至极的笑脸,突然间心底有愧疚涌上来。黄昏——究竟喜欢她多久了?为什么她迟钝得直到今天才发觉?
在他那时而戏谑、时而嘲讽的黑色眼眸中,究竟蕴藏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情绪?
在照片的旁边,另有一个文档,标题也是“阿水”。
明知道这种探人隐私的行为很是不对,但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心跳因为激动而过速。她的手先她的大脑一步,双击按下鼠标的右键。当窗口弹出时,她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
阿水。
认识你是在两年前。
初次见你,这个男孩一般的丫头。你面孔油腻,额前刘海凌乱地翻起。你用凶狠的眼光瞪我,义正词严地对我说:“你听好了,我不是男生,更不是你的兄弟。”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男生。我只是和你开玩笑,阿水。
你生气的时候,脸蛋红扑扑,双眸像晨星一样,有耀目的光芒在其间闪烁。你看上去像一头小牛犊,鼻孔冲我喷气,倔强地扬着前蹄对我说你不服输。
当时,我被这样的你吓了一跳。
而后,我臣服。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子,那样的虎虎有生气。可以很酷,可以很拙,但永远都是那么生动,你脸上的表情,好似每一秒钟可以变幻一千次。你不停在动,不停闯入我的视线,又再蛮力跳出。
而后,我沉迷。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却又矛盾的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
也许是习惯了和你斗嘴。
也许是习惯了做你喝醉后的呕吐袋。
也许是看惯你生气的样子。一天不看,便觉得浑身不舒坦。
也许是某天早晨醒来,突然发觉你很重要。若没有了你,我的生活将变得多么无趣?
爱情着实怪异,怎样的土壤都可滋长。每一次你凶狠地瞪我,我便觉得自己又深陷几分。
这真是全天下最匪夷所思的感情。我暗恋一个女人,要她每天骂我,我才觉得开心。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贱。这般古怪地爱着,又这般费心遮掩。要想尽办法惹你生气,才算把这爱恋遮掩了过去。
我如此费尽心机,阿水,你可会懂?
我想,你不会懂。你不会知道我是多么害怕被你发现我爱你。
记得一次喝醉后,你对我讲:“做兄弟的,有今生,没来世。”多么可爱的你,打死不承认我们是兄弟,却在酒后吐了真言。
这句话,我一直记到今日。
你当我是兄弟。
你我之间,有今生,没来世。
既然如此,这份古怪的爱恋,若只掩藏一辈子,会不会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