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伤了他吗?”
电话铃响了,正如睿夫所预料的。“一定是伯奇从伦敦打来了。”他的任务至此圆满达成。“我要告辞了。”
“等等!”她的声音小而急切。“睿夫?”她把手伸向他声音的方向。睿夫伸手过来握她时,她便死命地抓紧。“别走,我还有一些事不明白,我要你告诉我。我不是要你出卖伯奇,只是帮助我更了解他!”
电话声一遍遍响着,最后终于停了下来。隔壁房间传来蓝蒂和伯奇讲电话的声音。
尽避睿夫向来都信任伯奇的判断力,他来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安,总担心丹娜照片上清纯健康的形象,其实只是个全身散发着魅力的神秘女郎。他担心他亲如手足的朋友会被骗了,那女人如果不是伯奇心想的模样,一定会伤害他的。
这层忧虑似乎有些反应过度了,因为在遇上丹娜之前,他从来没想过伯奇也会受伤。
睿夫低下头注视着她,心里有些害怕,因为,这种节骨眼上,只要稍一差错,两人都会受伤的。如果他有能力避免的话,他是宁愿避免的。“好吧!”他握住她的手,“我不走,你去接电话,我看蓝蒂肯不肯请我喝杯柠檬水,这儿的柠檬水,伯奇可是赞不绝口喔!”
丹娜心怀感激地笑了笑。她举起话筒时,感激的心情全化成了喜悦,忍不住月兑口便叫:“伯奇!”
几个小时以后,伯奇一个人在客厅里踱来踱去,望着满室豪华的陈设,觉得自己活象马戏团兽栏里的一头野兽。栏子尽避再大,终究还是个栏子,关在里头的野兽也仅能在有限的空间里苟延生息。
打电话给她根本是个错误,他们俩发生争吵之后——其实根本是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日子尽避不好受,但他竟也憋了好一阵子。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经过那段残忍又可憎的经验之后,他不敢再指望丹娜会接纳他。他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一再告诉自己他不在乎,他现在过得反而更好。
然而,偶然飘来的一段香味让他记起了一种花,心中顿时又萌起了无比的希望。
从那一刻起,他已别无选择了。其实,他真的有过自己的选择吗?睿夫帮忙送那束花过去,恐怕已经一败涂地了,他得自己试试看,但是他完全不知道结果会如何。接着,他想起了丹娜在电话中的声音。
“丹娜,你为什么不恨我?”他有气无力地自言自语。“你应该恨我的!”然而,丹娜只觉得自己也有错,从来不曾怀过恨意。伯奇茫茫然地站着,他根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月复。
“丹娜!你要的是什么?”空空洞洞的客厅并没有给他答案。
“打电话去实在很荒谬!”他抽出穿过额头卷发的手,继续踱步,一面责骂自己。“整件事简直荒诞得可以!我当初既然有机会,根本就应该和她的,她和我一样渴望。我该把她带来的,有空去找找她,腻了再把她送回去,给她珠宝钻戒,才不会如今象个发情的小伙子成天发呆空想,还象一头急需配偶的野兽来回焦急地踱步。”
伯奇盯着电话旁的住址薄,里面登列的女人,只要一个电话便随叫随到,然而他却不想打,他心里只有一个人,那个无法取代的女人。
她的名字象祷词一般地萦绕于心,挥也挥不去。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么办了。他气急败坏地扯下领带,扔到一旁。“该死的浪漫爱情!该死的纯洁处女!”明天,飞机一落地,他就要直奔她的住处。很快地,她就是他的人了。
他忍不住取消了原定的会议,立刻订了机位。
既然打定主意,他觉得如此一来脑筋总算可以清楚一下了,毕竟,明天只要一晃眼就到了。他坐到办公桌前,打算好好研究一下业务报表。就在他以为好不容易可以暂时撇开那可人儿时,电话里的声音又悠悠浮上了心头,她是那么高兴收到他的花。
“该死!”文件纸被他丢得一地都是。他不懂为什么一株毫不起眼的野草,就胜过珠宝皮衣呢?
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百思不解地踱步着,手里端了杯酒,又纳闷自己为什么倒了这杯酒。他兀自摇摇头,把杯子摆一旁,又开始踱起步来。他立在窗前.透过夜色望着一座大型的英国式庭园,身上紧绷的肌肉不由得缓和了下来。堂皇的铜质街灯排列成圆形,灯火通明,庭园内更是璀璨亮丽。饱含湿气的空气中,花香一定更令人沉醉。
他可以想象他置身其中的模样——一身素白的夏日少女,沉浸于感官的飨宴之中。她爱所有的花花草草,假如里面有一丛低矮丛生的野草,开的花异常地芳香,她会更喜爱的。
“丹娜,我的好女孩!”他轻声低语着,浓重的苏格兰卷舌音听来格外明显。“我到底在做什么?”
当他跌坐在椅子上,整张脸埋进掌中时,他依然清楚记得自己的决定。
“伯奇决定明天回来,你为什么这么吃惊?”丹娜把手搁在睿夫的臂弯。当他表示很想看看“四点钟”野生的样子时,她便邀他逛趟花园。
“先前他说还要再待上几天,我就猜想差不多要一两个礼拜。”
“那是他改变主意罗!他不常这样吗?”
“改变主意?不,不是改变主意,他根本是丢下重大的交易不管就跑来了。”
“他应该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才对啊?”
“从前是如此没错。”
“你是说认识我之前?”
“这些年来,他和这么多女人在一起过,但从来没有象这次这么让他惊慌失措。”
丹娜一颗心不由得沉沉地跳了起来,喉咙很干,喘息声显得不太规律。“你了解他,”她耳语般地低声说:“不是吗?”
“是比任何人都了解他。”睿夫配合她的步伐走。“我们是在美国的军校认识的,足足有二十五年的交情了。”他感觉她的手臂轻推了一下,转头便看见她绕过一块突出的地面的古头。
听见他吃惊的赞叹声,她怅然地解释说:“这不是什么奇迹,我也没有超能力。那块石头在那儿有好几年了,我不知道撞过多少次。后来,为了保住我的小腿,我终于学会记得它的位置。”她把注意力重新转回到伯奇身上。“他当时多大?”
“十二岁。伯奇在军校接受了六年教育,我也是从那时才变得驯服许多。”
“瞧你把自己说得象个不良少年一样。”
“其实只是野一点罢了。我和伯奇一向共同分担彼此的苦恼。伯奇的母亲不守妇道,弃家庭、孩子于不顾,他爸没有办法,只好把他送走,并不是他不爱这唯一的宝贝儿子,就是太爱了才不忍让他目睹家庭破碎的悲剧,这一点伯奇其实心里明白。他从小就人高马大,大家都不当他是个小孩,他得象个大人一样面对母亲的遗弃,然后只身离开父亲。他从来也没尝过当小孩的滋味。”
“除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丹娜敏锐的洞察力,注意到伯伯奇跟睿夫之间非比寻常的友谊。在那种巨大的伤害和沉重的的压力下,一个知心的野孩子也会是天赐的良伴。
“对,除了跟我;我看他离开父亲以后也没有好过多少。油一方面还是个需要父亲的孩子,另一方面却又象个大人似的地,时时觉得他父亲不能没有他。”
“他埋怨他父亲吗?”
“从来没有。”
“他只怪他母亲。自此以后,他没再相信过女人。”想到一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已经必须独力面对严酷的人生,且关心他他的只有同样大的另一个孩子,丹娜不觉长长吁了一口气。不论管他外表长得多高大,一个受伤的孩子,永远还是需要他人的的关爱和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