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她太迟钝呢?”任歌行笑着反问,这个哥哥,说话越来越有织烟的味道了。
“那是你太失败?你该不会真的只是去看看她而已,什么都没有说过吧?”
“我是只是去看看她而已。”任歌行淡淡地说,而且,只是他看看她而已,她……从来不知道。
任歌建哇哇大叫,完全没有人前那稳重的样子,“你有没有搞错?难怪五年了都搞不定,她回来了是吗?我去帮你告诉她。”
实在是太气愤了!乌龟爬五年都可以从中国爬到纽约了,他搞了五年居然还在原地打转!
“这件事我自有打算,你别把她吓坏了。”任歌行阻止道。要是歌建去,除了搞砸没有别的可能。
“你都打算了五年了。”任歌建冷声提醒,织烟还等着他们两兄弟一起举行婚礼呢。
“所以,”任歌行笑容不变,显然没有将他的恶声恶气看在眼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五年,的确够久了。
任歌建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任歌行先一步站了起来,“我有约,先走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任歌行抓起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基于你刚才的行为,我要求平等待遇。”
“你……”
没有给任歌建发表高见的机会,大门被一把推开。
“歌行。”没有敲门直接闯入的是莫芷岚,她冲到任歌行的面前,得意洋洋地炫耀手中的纸片,“我买好了明天飞纽约的飞机票,这次我们总可以一起走了,到时你一定要兑现你说过的话。”
莫芷岚是典型的千金大小姐。漂亮洋气的面孔,凹凸有致的身材,时尚靓丽的扮相,加上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刁蛮脾气,虽然没有太恶毒的心思,但还是叫人不敢恭维。
她喜欢任歌行两年了,对他有势在必得的打算。按照以往的惯例,每两个月任歌行会飞一次纽约,也不知是出差还是为别的,而她为了配合这个步调,上次特意订好了飞机票,还软磨硬缠地套了任歌行的话,让他答应做她的导游,没有想到任歌行临时有事,将去纽约的日子提前了,害得她白白错失了一次机会,而这次,她连任歌行的飞机票都一起订好,总不会有差错了吧。
任歌行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与任歌建交换了一下眼色,笑了出来。不与女子交恶是他一贯的原则,不管对方是多么难缠或令人不愉快。所以面对莫芷岚的自导自演,他只是一笑置之,“芷岚,我明天不去纽约,恐怕以后都不会去了。”
“啊?”莫芷岚显然没有立刻消化掉这个消息,“你不去了?为什么?”
“因为没有必要了。”任歌行没有多做解释,也没有必要解释给她听,“我赶时间,你先回家吧。”
“你去哪里?我陪你。”莫芷岚连忙跟上他。
任歌行握住办公室的门把,在心底里深吸一口气,好吧,为了尽快月兑身,他只有用非常手段了。
他转头对上了离他仅一步之遥的莫芷岚的眼眸,黑瞳中露出温柔的笑意,“你先回家好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必须处理,你跟着恐怕不太方便。这样好吗,我处理完了就打电话给你,然后我们一起吃饭?”
打从幽黑的眸子紧紧锁住她的眼眸那一刻开始,她就只觉得头脑发昏,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了。所以无论任歌行说什么,她都会点头说好。
任歌行连忙递了眼色给站在莫芷岚身后的任歌建,然后脚底抹油快步溜掉了。
要是另一个也这样好哄,他也不必等五年了吧?
第二章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上午还是艳阳高照,到中午时分已经下起了薄薄的细雨。雨不大,但已缠缠绵绵近两个小时了,看来短时间内没有停的意思。云忆原本打算骑脚踏车赴约的念头也只好因此打住。换上轻便的牛仔裤与T恤衫,将长发束成马尾,她一身简便地出了门。
一向没有迟到的习惯,所以她准时到达了必胜客。在侍者的引领下,她看到了坐在靠窗位置上的任歌行。
不知他正在想什么,深邃的眸光凝在远处不知名的一点上,十指交叠优雅地搁置在桌上,嘴角浮着浅淡的笑意。浅蓝色的衬衣配上深蓝色的西裤,尽避简单,但因穿的人不同,还是透露出十足的优雅和贵气。云忆一直知道他是好看的,尤其那种举手投足间很自然地散发的优雅气息,令人深受吸引。他就如月光一般,虽不若任歌建给人的感觉温暖,但容易让人迷醉。
“歌行。”云忆嘴角浮着淡淡的笑意,走到了任歌行对面,侍者体贴地为她拉开靠背椅,她轻声道谢后坐下。
任歌行只是收回了目光,却没有回答,反倒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被他幽深的目光看得不自然,云忆轻拢眉峰,“怎么,我脸上又写了字?”
之所以用“又”是因为“脸上写字”里还有一个小典故。那时她刚认识任歌行不久,他正要参加一个全省性的辩论赛。
“你说我们会不会赢?”比赛前两天,他们——包括任歌建与袁织烟以及将要一起参赛的几个研究生部的辩手,一群人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他问她。
“我不知道。”云忆是老实人,所以回答也非常老实。换做别人,怎么也会说几句好听的。
任歌行听到她的回答,不见生气,反倒极有兴致地凑近,“你当然知道,你脸上写得很清楚。”
“是吗?”云忆不觉用手抚上了脸,“写了什么?”
“写着‘赢定了’!”他笑着举杯,向所有的人大声说道,“云忆在脸上都写着我们赢定了,大家加油。”
全体人都哄笑了起来,闹哄哄地举杯,嘻嘻哈哈地饮酒,而其中则有几道别有深意的目光绕着他们俩打转。
结果任歌行他们果然连连过关斩将,一举夺魁。当任歌行荣获最佳辩手的时候,他竟然在镜头前向那位在脸上写着他们赢定了的朋友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当时坐在电视机前的她差点儿从沙发上掉下去,好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否则这一下脸可丢大了。
后来,每次当他含着深意的目光定在她脸上时,她便用这句话将自己从那种不自然的尴尬情绪中解月兑出来。
一如现在。
任歌行听到这句话不禁莞尔:“流浪了三年回来,开场白还是蛮别致的。想吃点儿什么?”
云忆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着他,“是不是在看我有什么变化?”
两个月没见而已,能有什么变化?任歌行在心中轻笑,却将情绪很好地掩藏在心底,“好像没什么变化,还是傻丫头一个,你什么时候才会开窍?”
看似问得漫不经心,实则别有意味,只是听的人不懂,至少现在还不懂。
“开窍?你指哪一方面?”
“例如,感情。”他两指轻扣桌面,唇畔勾起优雅的微笑。
“是不是我学到美国人开放的作风就算开窍了?”
“可能吗?”要是连这点儿了解都没有,他才不可能放任她一个人在美国待三年,除了探视和拜托朋友关照以外,其余什么动作都没有。
“我还以为你会先问问我在美国过得如何呢。”口气有些不满,心里也有些失落,怎么这家伙对她的基本状况问都不问一声。她皱眉想了想,怎么与任歌行说话她感觉不到三年没有联络的距离?真离谱!
任歌行笑意加深,还会有人比他更了解吗?但她的这种口气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乎?“那你过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