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十烛光的电灯泡照旧散发着那份爱莫能助的橘红色的光。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我坐在矮凳上,背靠着墙,脸藏在阴影里,口袋里两包橡皮糖,凑足“长期抗战”时应有的配备。水越面对着祖母,聚精会神地听着她那和雨滴同样单调的“催眠曲”。
“那双大红缎银色莲花的鞋子,是我做新嫁娘时候穿的。我的母亲说最好绣鸳鸯,或者绣龙凰,但是我喜欢莲花,喜欢它的清芳绝俗,出污泥而不染。”
我的眼睛闭着,心里想接下去一句应该是:“是的,女孩子,小华,要记住做人就该和莲花一样的出污泥而不染哪!”总算她没有吩咐水越做莲花,我拿出一片橡皮糖,放进嘴巴里。
笔事说到年轻刻苦的祖父上了大船,我们的女主角带着两个幼儿遥遥目送。接下去是凄风苦雨的日子手足胼胝的祖母,无法从死神手中夺回叔父的小生命。
“四年后一个春天的早晨,你的——呃——小华的祖父回来了,带给我一串价值连城的珍珠项链。”我伸一下懒腰念完,开始吹起一个大泡泡。
水越笑了,长睫毛向下一覆,又向上掀。
“是的,”祖母微笑着说,“他带回来珍珠项链、金钱、名誉和地位。亲友们看不起我的,这时露着最谦逊的笑容;不理我的,这时送来了最珍贵的礼品。多少人因此背负上‘羡慕’和‘嫉妒’的担子;多少的妻子对她们的丈夫作着自苦苦人的埋怨。我们的‘幸福’给别人平添了烦恼,我们的‘幸福’带给我们的却并不是幸福。小华的祖父在四十五岁有为之年殉职牺牲了。至于那串珍珠,却给家里引来一场大火。”
祖母停下来喝一口酽茶,我凝听窗外雨早停了,只有风吹树木的声音,心想:明日晨起,又该是满院落叶了。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跟随小华的祖父多年的男仆叫王永忠的,在诚恳的外表掩盖下却有一颗愚昧的心。那年春天我的母亲逝世,我带着小华的父亲归宁去。那王永忠趁夜阑人静的时候偷去了珠串,又放了一把火。小华的祖父惊醒逃出,火已经上了屋。那王永忠看见主人吓得返身扑入火中,大家把他拖出来的时候已经气绝了;他的身上怀着那串珠,或是从藏珠的房间里面发起的。”
水越出神了,看那表情,最低限度扮演的就是我的祖父那个角色。他自然不会盘问祖母什么,记得我第一次听祖母告诉我这事时,便问过她许多问题。比方说,祖父平常对待王永忠好吗?为什么王永忠那样恨他,偷了珠后还放火想烧死他呢?尽避祖母不说王永忠的放火为的想烧死祖父,但情形却是非常明显的:藏珠的房间是祖母的卧房,也正是祖父得卧房下面一间。王永忠把火油泼在楼梯底,想烧断楼梯断绝祖父的出路。但是风势使烈火向相反的方向伸,烧了祖母的帐子、床、和家具,火舌从窗户伸出去,浓烟把祖父从熟睡中薰醒了。王永忠的目的如果只是珠串,把它偷去便完了,充其量查出来时被打几板,又何必放火而到了自焚的地步呢?祖母不曾给我合乎逻辑的答复,只说:
“我说他是一个愚笨的人呀,愚笨的人做事是没有条理的。如果他能好好想,他根本就不会偷珠呀!”
当我念完第一本侦探小说,我益发思索这事的蹊跷所在,我以福尔摩斯自居,非要好好的侦查出此案的真相不可。但是福尔摩斯有个住手华生,我更不能欠缺一个助手;因为当时我的十五岁的父亲还不曾结婚哩,我不敢聘请父亲,也礼聘不到祖母,退而求多宝姊。谁知她一听到王永忠和放火,便如同得到了恶性疟疾病。
“小……小……小姐,别……别……别说这些……事。”
“你怕什么嘛,多宝姊?”
“回……回头鬼会出来的。”
“你怎么又忘了,鬼不是怕你这个童贞女吗?而且那王永忠是个罪鬼,他不是想谋杀祖父吗?罪鬼见了生人是得磕响头的啊!”
这句话说得更糟了,多宝姊双手掩面,呜呜咽咽地哭得可惨咧!
“小……小……姐……你饶了多宝吧!你……你祖母……父亲……都……没有……这……这么说过。就是你祖……父……”
完了,这大胖子看来要发昏了。
当天晚上,我悄悄地爬进祖母的被窝里面,抱住她的脖子朝她耳旁说道:
“女乃女乃,我破了一个案子了。”
“你说什么呀!”祖母笑着握住我的猪尾辫。
“多宝姊曾经帮忙王永忠放火的,今天我向她打听当时发火的情形,她做贼心虚吓得快要晕倒了。”
“别胡说了,”祖母拍一下我的,“当天晚上,多宝并不在家,我带她一同回我娘家去的。”
这失败的打击够大,有如一盆冷水浇上一颗红炭般的心;我今天所以不能成一个福尔摩斯,这盆冷水应负全部的责任。
黑暗里我送水越走过小池旁,风吹皱了池面,再也照不出我们手拉着手的影子。他停住脚步低声说:
“让我们在这儿坐一会儿好吗?”
“两个钟头还不曾坐坏你吗?”
“那是祖母回忆里的事,现在改制造些我的了。”
我笑着,随他坐在树根上。不久,我们看得见周围的景物了:那些水越为我们种植的黄菊、紫菊和秋海棠。秋海棠傍着小池,他说这会使金鱼们愉快一点。我以前总以为秋海棠便是海棠,水越很好笑,说我植物学一科一定不及格。他告诉我秋海棠又名断肠花或是相思草,我说他满肚子装的是断肠和相思。他说他一生不曾相思过,更没有断过肠;如果有,都在这里了。他指指秋海棠。我说我不信,再问他为什么为了陈元珍被记一次大过,这件事自那回陈吉说后,我一直放在心里。问他时只不肯说,这回他还是不肯说,又怪我总忘不了别人的闲话,被我下了哀的美敦书,才说出那发生在他高中二年级时期的事:那时学校里举行游艺会,他们班上准备一出叫做“一对小夫妻”的三幕喜剧。同学们推水越饰丈夫,陈元珍饰妻子,排演了好一些日子。这日傍晚,大伙儿在礼堂中练习到一半,水越记起有件东西遗忘在教室里,便独自跑了一大段路回去拿。当他正要离开的当儿,陈元珍也来了,她要他帮忙扣上一个背上的松开的钮扣,边笑着调侃他一定演不好“丈夫”的角色,因为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做丈夫的规矩。她说她要教导他,边把身子向后靠,扭转面孔贴上他的脸,他觉得一阵不好受,心里着急手一扬,啪哒的一个耳光掴在她的脸颊上。她尖声哭嚷,老师出现了,她说她拒绝他的戏弄,挨了一个耳光。倒楣的他被记过,差些没被开除,话剧停排了。那以后,“那些装腔作势的小心眼儿的娘儿们”(他这样说他那时的女同学)见他如见狼,好像他会连皮带骨的吞噬人;男同学们也乘机讥笑他,只是除了陈元光,因为他最知道他的堂姊的性格。
“可怜的你,当时没有第三者,你吻她,她吻你,只有天知道。”我听后说。
“你说我吻她?”
“我说只有天知道。”
“真的只有天知道,”他叹了一口气,“人的心不是偏左便是偏右,连你又何尝例外?”
我想着心里好笑,轻轻地咬住手中的秋海棠;味道酸酸的,发着咝咝的清脆的小声音。我难道真的不相信他?不!我的相信他,比他所知道的,不知道要深过多少倍。但我就是爱说一些和心相违的话刺激他,爱看他那份认真着急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