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使者送来冰水和菜单,我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口,透过杯子的边缘放眼出去。他的脸色显得苍白,浓密的睫毛垂着,一本正经地看着菜单。侍者走去,他打开了一份报纸,使我有机会舒筋松骨,东瞧西望;一时觉得自己这般饥饿得紧哩!他放下报纸,女乃黄色的浓汤来了,接着是大牛排。我心想我真不希罕他带我到这儿来花冤枉钱,一面拿起刀叉,咀嚼了好半天。我得说我不是一个肉食者,一年到头难得吃尽几磅肉,这也许和我的腰肢大小有直接的关系。我并不为着怕胖而不食兽肉,只是,我常常想:兽食人和人食兽,这其中的差别有几呢?这世界上注定“弱肉强食”的规律吗?我嘘了一口气,不自觉的一抬眼,接着他的目光。但……却毫不踌躇的立刻垂下眼皮看牛排,既然看牛排,刚才想到哪里了?对,想过小腰肢。那回我在路上走,听见有人说:“看这个女孩子的腰肢多细呀!”另外一个说:“我真想把它捏一捏,管保一捏就断的。”我回头朝他们看一眼,那两人面红耳赤的掉头去了。王眉贞说我命里遇着的都是好人,不然的话,不把我的眼色当是一种调情才有鬼哩!好,我相信自己命里遇着的都是好人,只有我谅解他们的即使是恶念的出发点,而对这些不妨忽视的过错,不予计较和夸张;就如水越所说,他们心中的一队向善的小兵,终有得胜的时候啊!但是,我真也有对自己不甚了解的地方,就拿对面这个人来说,为什么就一分一毫也不放过他呢?不要说我能宽恕他的过错,就是他没有什么过错,我也要无中生有的吹毛求疵。两星期前吵架分手后,我总不肯承认自己有什么不对,更不用说愿意向他求和竖白旗。对他的一天过了一天不来理我,也更是越想越有气。看看过了一个星期,我曾像“天方夜谭”中那个被封在魔瓶里沉在海底的魔鬼那样的发了誓:今后,水越再来,不但要给他一百二十个的不理,不理之外再加什么惩罚,我虽曾咬紧牙根想,不幸还不曾想得出。我不知道自己的誓言竟又是这般的不堪一击,我乖乖地让他拉了两下校车上的铃,如今,又毫无主意的切着这块一点儿也不听指挥的大牛排。
对面的人喝着热咖啡,我推开未尽的苹果饼。唱机里播着《魂断蓝桥》的主题曲,记得那回我们一同看这电影,那男主角含泪独立桥头,水越的左手握疼了我的在我们胳膊掩蔽下的右手……咖啡的热气袅袅上升,我缺乏训练的拿起牛女乃就加,一下子杯满了,又加进四块方糖,托碟也满了。然后长颈鹿饮水般的伸长脖子喝了两三口,苦涩涩的,这才放进小茶匙,搅了好一会儿。移近面前来,头一低,一绺发卷被电风扇送入咖啡里。天啊!我还能憋得住不笑吗!
我的笑发自最内心,冲散了满天的阴霾和虚假的矜持。阳光这样的美丽,风又这样的凉爽,虽然这碎石子的路踏起来有点不平稳,但周围是这般的幽静,树木又是这般的苍翠。身旁的人沉默无言,我却开始和清晨小鸟样的吱喳不休了。我说他不该不明事理,曲解是非,又加晴雨不定的心情,矛盾无常的性格。自尊和自卑并行,理论和现实齐失。我越说越起劲,越来越唠叨,甚至天理、良心,该用的,不该用的,都搬了出来。我还声色俱厉的论着人和禽兽,女人和男人。水越像一截呆木头,不但没有话,标却也没有。这样我的气恼又改变了路线,说世上最残酷的莫过于像他这样如同一截呆木头。我的口开始累了,我的脚还紧紧地跟着他的。什么时候他引我穿过一面残缺破损的圆月门,到了这一片荒凉的所在;满眼怪石,像一只只蹲伏不动的黑兽,一棵孤独的老凸树,驻足乱石里对着自己寂寞无伴的影子。他领我坐在长满青苔的石块上,站在我面前,俯首望着我,幽幽地开口道:
“演讲完毕了吗?”
我张大眼睛,他的脸愈来愈近,直到他的唇停在我的额角、眼睛、鼻子、双颊,最后,我的嘴唇上。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觉得他的嘴唇灼热,热气传遍了我全身。
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水越告诉我:他的母亲已经再婚了,对方是一个姓马的,当年他父亲的朋友。她变卖了全部的家产,用力清偿他父亲生前的债务。
我说他母亲的再婚是无可厚非的,他的父亲既然死去,儿子长大也势将迈上自己的路。这不复是十八世纪,人们不当以幸灾乐祸的心,来歌颂别人饮喝苦汁;而对别人有勇气爬出命运的陷阱,横加毁谤和阻挠。
水越淡淡地一笑,眼里凝着令人费解的光。不知道是赞同我呢,还是别有意见。但我可以觉察到他内心的苦楚和不安,那不是言语笔墨所能够描摹,也远非我这涉世未深的人能够了解的。
“我母亲问我暑假回不回去,到她那——那姓马的家里去。”
“暑假你要回去吗,水越?”
“如果我想舍弃我的天堂的话,你想我会吗,净华?”
我们真的把整个的暑期生活安排得如同在天堂里。我们游遍了山林、田野、溪旁、水上……山林里迎着晨风,看太阳冉冉上升;田野中奔跑,让清风吹散头发;小溪里涉水,用手帕结成渔网,捕着永远捕捉不着的小鱼;水面上泛舟,我唱他和,他唱我和。夕阳西下,我们的影子那样的长。夜来香棚底,我为他讲故事;月色朦胧,花香扑鼻,我伸着两个手指头,说道:
“两个姊妹,姊姊聪明,妹妹美丽,……”
水越的眼睛像月光下的湖水在荡漾:
“有你这样聪明,这般美丽?”
“不许打岔!”我说。
月亮躲入云中,他拥住我,他的唇压上我的,喃喃地说:“我打岔了。”
六
秋风起了,我这是时候,应该领水越见我的祖母;也许我早就该那样做,在他第一次吻我的前一天。但他那样出我不意地吻了我,使我来不及准备。之后,我还不敢十分确定,我和水越便就是一对人们所说的“恋人”。但是我想:打现在起,我不能再让第二个人吻我。有一天我对他说:
“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水越。”
他看看我,手里拿一根树枝,不停地划着地面。
“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有,水越。”
“我是一个野孩子,怕她会不喜欢我。”
“谁?怕谁会不喜欢你?”
他不答,用树枝在泥沙上面写了两个大字:“祖母。”
“她会喜欢你的。”我笑着说。
“可是我不想见她。”
“可是你一定见得她!”我刁顽地说。
“我从来不曾要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是不是?”
“是的,可是我没想到你会不愿意。”
午后,祖母戴着浑圆形黑边的老花眼镜,坐在安乐椅上为我补缀夹衣。我捧住一本书,无精打采地一直翻。多宝姊在院中扫落叶,忽然拉开破铜锣样喉咙大喊道:
“小姐,小姐!客人来啦!”
我扔下书本跳起脚,跑到窗前向下一看,可不是,那顽固的人正踏着四平八稳的脚步走过池旁来了。我慌忙跑回祖母身边,摘去她的老花镜,取走她手上的针线,在她耳边咕唧了一句。老人家眯着眼,没听清楚。
“我说,女乃女乃,水越来了呀!”
楼梯上一阵响,首先亮相的是多宝姊,一张合不拢的嘴,满脸看赛会游行时才有的表情,这时肥胖的身体往右一闪,双手扶在墙上。水越一切如常,只是手上多了一盒什么,脚上的黑皮鞋额外的擦了一些油。他那表情丰富,却永远逃不过我的眸子中露着羞涩,而又有些许疑虑;略俯着头,含笑而拘谨的左嘴角微微提着,像要望透她的内心般的望着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