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哼起小曲,记不得是什么名字的流行歌曲。忽然想如果有人陪他一起走在这夜里该有多好,随意地聊聊、开心地笑笑,夜就会变得温暖了。当然得是朋友——朋友?他想起了庞莫。这是他最近惟一认识的朋友、奇怪的朋友。
一年前的夜里,无灯的小巷内他救了被几个抢劫的小混混打伤的庞莫。掏出所有票子支付了庞莫的医药费后,却发现从受伤且发着高烧状态中清醒的庞莫竟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幸好庞莫身上还有身份证明,但很可惜,经过—番调查后发现庞莫既无亲人也无家产。
他只是笑笑,钱财逼不死人,他也不会硬要庞莫还的。于是在贫民窑中庞莫和他一起住了数月,那个带点阴抑的男人真的非常奇怪。丁木嘴角弯起笑意,在他又一次被袭击后,居然是庞莫救了他,庞莫的身手其实比他还好一点儿,那夜庞莫会被小混混打倒,想必是因为发着高烧的缘故,自己这个救命恩人简直是捡来做的。
从那时起,他便否极泰来。
先是庞莫突然买了高级公寓,硬逼着他也一起住了进去。庞莫的钱来得非常容易。他完全不知道庞莫是怎样赚钱的,不过,他相信庞莫有足够的能力拥有很多资产。
他没有拒绝。因为庞莫说得有理——他们绝不会想到一贫如洗的你会住进高级公寓,那可以让你安静不少时间。而且庞莫说——当你是朋友。
为了那句话,他不再推月兑地和他一起住了进去。
再后来,他找到了咖啡店的工作,认识了陆家父女。在咖啡店打工收入有限,不过他至少暂时不用担心忍饥挨饿了。
“丁先生,你回来了。”身强力壮的保安陈立客气地打着招呼。
“是的,小陈,今夜你值班啊。”丁木笑着回答,想着心事不知不觉已走回了公寓。与小陈寒喧了几句,拉了些家常,才往里走去。
二十二楼,左边是他的,右边是庞莫的,因为数月前,庞莫的—个朋友来了,他仍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她”非常非常美丽,是他见过得最美丽的皮相,“她”躲在庞莫身后,庞莫若有若无地挡住丁木惊艳的视线,他忍不住心中窃笑,像庞莫这样似乎什么都可以放下又似乎什么都可以掌握的男人居然也有在乎的人!后来,他发现穿着一身银白紧身衣的“她”,平板的身材更像个少年。唉,他忍不住叹息自己的眼光,看来庞莫是踏上“同志”之路了,不过,相爱就好,他丁木可不是拘泥传统的人,更何况以“她”的美丽,本就鲜有人能抵挡的。
而且,庞莫似乎自此就恢复了记忆。
第二天,庞莫就买下了相邻的公寓,让那个美丽的少年居住,他的名字叫德灵。德灵与庞莫相处的方式很怪异,德灵称庞莫为主人,事事皆服侍着庞莫,从倒嗽口水、洗衣、做饭到打扫,简直是全能保姆,而且做得很完美。庞莫则如大爷般地享受着,一点儿都不感动的样子,丁木忍不住问他,德灵对他来说到底是什么,庞莫毫不犹豫地冷冷地说:“奴隶。”
啧,真是残忍的答案。德灵却笑得灿烂之极,一点儿都不生气。
他真不懂这奇怪的两人。但他们是相爱的,他相信,因为德灵常深情款款地偷偷看着庞莫。而庞莫呢,不久后就干脆搬过去与德灵同住,原因嘛,丁木相信是庞莫不愿让德灵的美丽被任何人看见,包括他,可见庞莫的独占欲有多强了。奴隶?谁是谁的奴隶还不知道呢。
丁木笑笑地摇摇头,因为想起了这两个朋友。是的,朋友虽然他们从未问过彼此的来历和身世。
亮了灯,宽敞的室内装潢前卫时尚,各色高档家具一应俱全,但他很少用,省电呗,电费可要他自己付的。
将牛仔背包往桌上一扔,将鞋子搁在一边,没办法,庞莫硬是在所有的地面上铺满了玫瑰红的豪华地毯,害得他都不敢穿着鞋子乱走。
舒适地躺倒在沙发上,顺手拿起电视遥控器,—阵胡乱地切换着画画,“咦?”丁木半闭着的眸张开了些,电视机定格的画面上,是一场酒会的场景,灯红酒绿的奢华背景下,娱记正在采访一位影坛新星,大波浪的乌发衬着她艳丽丰润的红唇,唔,确实是她,是他拥有过的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丁木又半眯起眼,继续换着频道。这些都已成过去,那些女人对他而言只是发泄的工具,那些穿着昂贵衣服带着华丽珠宝的女人们红唇呢喃地说出“我爱你”时,不过是想要更多的金钱和利益。而他若厌了就换新人,也因此他被评为薄情的“公子”。他相信如果他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那些女人大概连看都不会看他—眼的。
哼,丁木冷哼—声,浓浓的厌恶从心中涌上,不仅是厌恶那些为钱出卖自己的女人,也厌恶曾经沾染过她们的自己。水过无痕,他没让那些女人在他心中留下—点儿痕迹。这段清贫流浪的日子,让他更看清了自己。也许从那年他无意中听到父亲对早逝的母亲的追思的一段话后,他的心中就渴望能有真正的伴侣吧?
离开那个世界,是渴求自由。渴求常人能拥有的平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交一个可爱的女朋友,和不太富有的邻居们和睦相处,常唠唠家常,把女友的父母家人当亲人一样相待,体会家的温暖……他只想这样简单而单纯的生活,然而,忙于奔命的他只能把这当做梦想,支持他不停奔命的梦想。
呼出口哨,振作精神,丁木随手拿起—本书翻着,连这些书都是庞莫买的,房子里有间专门的书屋,排得满满的书,有八成以上是关于天文地理人文方面的知识,甚至各种烹饪、制衣、经商、建筑等等类型的书籍,由入门到精通,齐全得让他吃惊。庞莫看看经商类的书倒也正常,可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家政方面的书籍,他可真是想不明白。
唉,又想起庞莫了,丁木微笑着叹口气,他们走了有半年了吧,就剩下他一个人看着房子,不知何时才回来。若是别人,有房产在一定会回来处理的,可若是庞莫,那可就不一定了。庞莫有一点与他非常像,就是不把财产当一回事。可庞莫能很轻松地赚很多钱,他就不行,他的手头总是拮据的。当然,其实是因为他不愿挤身商圈。怕会暴露身份。
没有朋友的日子呵,有一点儿寂寞。丁木仍是挂着笑想着,那天庞莫来告辞,说要远行,却没说归期。他亦没问,只长叹了口气,哀怨地说:“没有你们在,我一定会想你们的。谁叫我没有一个全心爱我的可人儿呢!要是有啊——我一定夫唱妇随,一刻也不分离啊——”他唱作俱佳地表达着闺怨,其实是想暗示庞莫要珍惜德灵。
庞莫的灰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曾开口说一句话,最后皱了皱眉,道了句珍重。
一走就是半年,丁木哀怨地叹口气,懒洋洋地坐起身,打算去冲个澡。
叮咚叮咚,门铃却在这时响了起来,这么晚了还有谁来按铃,都快十一点了。难道是他们又找上来了?他随手模起扫把,颀长的身子敏捷利落地闪到门边,从特殊的猫眼里往外看。那个猫眼是德灵安的,在墙上极隐秘的角落,其实是个可旋转的小小摄像头,能清楚地看见门外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