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谈。”向槐干脆地拒绝了。“等一下我抱妳去洗。”
每一次,几乎是每一次,他们缠绵欢爱之后,宋纭珊都会藉词要洗澡,或趁向槐疲累、餍足之际昏昏欲睡时,偷溜下床,然后,迅速地消失。
就不能依偎着他,撒个娇,然后乖乖甜甜的睡一觉吗?向槐很阴郁地想过,她把他当什么?牛郎?性玩具?面纸?用过就想丢?
要不是她有工作,得天天去上班,她可能会像小说或电影里演的那样,消失无踪,让他这个可怜男主角发狂似的上天下海、三大洋五大洲世界百大名山都找遍。
幸好她要上班!上班族是不能玩失踪这种花样的!
他就得每天去演出追追追戏码,不是到她住处,就是到她上班的图书馆去劫人,好像强抢民女似的。他的能干司机现在也很厉害,晚上只要向槐一上车,就问:“图书馆,还是宋小姐家?”
每天这样,太辛苦了吧!向槐不只一次,应该说,一天都不只一次的要宋纭珊搬过来和他同住,但她就是不肯。
以前她黏他黏得多紧,想甩都甩不掉;现在呢?是想要她黏她都不肯,变成向槐要黏她。
“为什么不搬过来住?”向槐又旧事重提了。他的大手满足地在汗湿的雪女敕娇躯上游栘,享受着那绝佳的丝缎般触感。
虽然今夜已经要了她两次,虽然他几乎夜夜不肯放过她,但是,他还是深深着迷、总是恋恋地抚模着,温存着,无法克制自己。
他是说真的,他想把她压在床上一辈子,永远锁在怀里,不让她离开!
“这边离图书馆比较远嘛,而且我一个人住习惯了。”她的小手也在他坚实的胸膛上画着画着,脸蛋埋在他颈侧,闷闷地说。
“我可以请司机每天接送妳。”向槐根本不相信她的理由,太没说服力了。“这里比妳住处大那么多,东西都是妳选的,妳该很习惯,搬过来住一点也不麻烦。我可以找人帮妳搬家。”
“不要……”
“而且妳住的地方不太安全,没有保全系统也没有管理员。图书馆也是,尤其周一放假妳过去加班的时候,连门都没上锁!妳不怕吗?现在不怕坏人了?不怕桌上又出现一块带血的牛肉?”他想起多年前,那个把她吓得花容失色的恐吓事件。
也是把他们拉在一起,让他开始关心她,却不愿意承认的事件。
宋纭珊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这样说,她的身子略略僵住。
沉默了好久,她才又开口。
“你知道吗?其实,从来都没有坏人。”
“妳说什么?”她累坏了吗?
“没有坏人,应该说,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坏人。”她淡淡说。“那些恐吓事件……其实都是……我妈和她的男朋友计画的。他们找人去做这些事情,所以坏人才会知道保全的密码,知道什么时候家里没人……因为,有内贼去通风报信。”
向槐震动了。他不是一个容易惊讶的人,但是此刻,他完全呆掉。
“妳……妳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他下意识搂紧了她。
“一开始就有隐约猜到啊。”她悲惨地笑了笑。“我妈不是很纤细的人,她讲电话的时候,通常不会避着我。她以为我还小,什么都不懂,或者……她根本不在乎我懂不懂。”
“妳都知道,那为什么当初不说?”向槐还是不敢相信,他居然被蒙在鼓里这么久!“妳妈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也不是很光荣的事情,我怕警察把我妈抓走啊。”她还是那个惨兮兮的苦笑。“何况我外公也怕家丑外扬,所以才会私下请保全人员保护我,其他的,我妈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她只是想要逼我爸离婚而已。”
“为了……要离婚……”
“是啊,很过分对不对?”她抱歉地说:“我妈真的很任性。大家都说,我就是遗传到她。”
是的,她母亲真的任性到极点。
然而纭珊还是说错了一点,她根本不像她的母亲。
任性有很多种,纭珊的任性并没有伤害性,也从不占别人的便宜、欺负别人。
而现在,她在为了不是她的错而受惩罚,却从来下曾听她抱怨、怨天尤人。
向槐又感到了那一股熟悉的,强烈的心疼。
“她很过分,那是她的事,与妳无关。”他吻了吻她的头顶,抱得更紧了,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
“可是你不能否认……有其母必有其女。”至少,身旁所有亲朋好友,甚至不认识的好事人们,都是这样认为。宋纭珊闷闷地说:“你不是也觉得我很烦、很讨厌、很过分?”
向槐皱眉。
他们现在还一丝不挂地抱在一起,他的手始终离不开她丝滑的肌肤;他抓住每一个机会,一遍遍地勾引、挑逗、诱哄,甚至勒索她的热情,用身体表达着浓浓的情愫,让她记住,她是他的……
而她……居然说他觉得她很烦、很讨厌、很过分?
“这像是讨厌妳的样子吗?”说着,向槐的手滑到她敏感腰际固定住。
“啊,讨厌……”她本来闷闷的嗓音,转变成甜软薄嗔;咬着诱人的红唇,她媚媚地瞪了他一眼。“你不要又……又……我要去洗澡嘛!”
“好啊,我帮妳。”向槐倒也干脆,他拥着她栘到床边,然后起身,把她抱在怀里往浴室走。
“不要!你每次都……啊!不要啦!让我自己洗……嗯……”
娇嚷声隐在浴室门后,随即响起的柔腻申吟,预言着又一场的洗礼,被哗啦啦的淋浴水声给遮去了。
矛盾中,宋纭珊还是毫无招架能力,被拖进激情旖旎的深渊。
她没有认真抗拒,事实上,她享受被骄宠、被怜爱,甚至是被他蛮横占领的甜蜜感觉。
只是,在内心深处,她始终有着说不出口的恐惧--向槐只是责任感重,对现在的她心存怜悯,才和她在一起;当他认为可以离开时,他还是会头也不回地走掉。
就像多年前的状况一样。
事隔多年,这一次,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
第十章
她又逃了!
向槐不知道自己还能忍耐多久。她如果再这样老是从他床上、怀中默默消失,不肯多留,不愿过夜,甚至连说一声都不肯地离开--他发誓,有一天他要把她的衣物全部烧光!让她哪儿也去不成!
苞他在一起,为什么要像做贼一样?
要她陪他出席餐会、应酬,她说不喜欢那样的场合;要她和他去打高尔夫球,她只肯当杆弟;每次缠绵之后,温存留恋的,都是他!
这一次,是要约她和靳伯伯他们吃饭,算是公开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解释一下他这阵子以来老是见首不见尾,很少去走动、探望靳伯伯与糖糖的原因;结果,这小姐逃得无影无踪!
说好要过去接她,结果司机车子开到图书馆门口,不见她的人影;向槐下车去找人,里面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告诉他,宋小姐今天早退。
“那妳是……”
“我是工读生。”那女孩充满爱慕的眼光,一直流连欣赏着向槐英俊却冷淡的脸庞、以及高大修长的身材。
宋小姐的男朋友好帅喔!可是,宋小姐为什么老是否认?
明明宋小姐也很爱他啊!整个下午失魂落魄的,连新书的条码都贴错了!
向槐谢过那位陌生工读生,回到车上。他不死心地请司机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途中还一直打她的手机试图联络。
可能……是回家换衣服?时间来不及?虽然工读生说宋小姐下午三点多就走了,时间绝对不会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