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秦伯受孔泰熙交代,带着两人去熟悉周遭环境时,在书房,孔泰熙正与韩迈迪热线中,两人结识到现在,都还没这么认真,这么专心在讨论著一件令两人同样兴奋的事。
“真的?你比对过了?有将原始资料全部拿出来一一对照过?”孔泰熙心情激动,他拿出一本厚达二百多页的“珠宝百科全书”,并且翻到天使的眼泪那一页,上头详实记载此颗钻石被发掘的过程,如何被珍藏,然后经过战乱,经过多少名人之手,最后的结果竟然是……
下落不明。
这里的下落不明,是还没经过佳士得拍卖场拍卖前的答案,但孔泰熙知道,当年拍卖得标的人,正是他的祖父,只是,孔少堂并没告诉他们,有关这条项炼的最后下落,所以,他们大胆假设这条项炼,已经经由祖父送给当时心爱的女人。
而这个女人,想必跟柴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当韩迈迪趁柴虹不注意时,偷偷用最新型的照相手机,拍下好几十张戴在柴虹脖子上的天使的眼泪,在经过电脑扫瞄,交叉比对分析后,结论是,这条项炼绝对是千真万确,如假包换的真货。
“所以这个女人,你千万要把她留下来,不管她来你们孔家的动机为何,说什么都不能让她走。”韩迈迪像在分析战情,每一步,都得要如履薄冰。
“这句话还用得着你说吗?”孔泰熙紧接着说道:“所以在秦伯说了一大堆理由后,我还执意要把她们留下来时,他的脸,整个都绿掉了!”
“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人性是贪婪的,一旦让其他人知道,难保他们不会动歪脑筋。”
“这道理我会不明白吗?”孔泰熙扼腕。“就怕这女人不识货,万一乱丢乱放,不小心搞丢,那真是会捶心肝捶到死。”
“你打算怎么办?”
“先跟她把关系搞好,关心她,嘘寒问暖,熟了后再想办法跟她要。”他心急如麻,无时不刻不想将这条稀世珍宝,赶紧拿到手中。
韩迈迪听了哈哈大笑,“这完全不像你,像这种傻大姊型的,你根本就懒得理。”
“没错,换成平常时候,这种女人我是理都不想理,可是这女人看起来还挺正派的,说她一点不好,她就气得像只火鸡,对着秦伯咯咯咯地叫。”
韩迈迪思忖了会,补充意见:“听你这么说,我想她的脑筋应该是非常地单纯。”
“她那对眼睛,是我看过最没心机的眼睛,如果跟她说,我曾祖父其实就是当年宋家三姊妹中,那位宋霭龄的丈夫孔祥熙,我想她也会信吧!”他相信。
“说你祖先是孔子、孔融、孔明,她都不会怀疑的。”韩迈迪也越说越过瘾。“要不要说孔庆祥是你堂弟,说不定她还会请你找他签名。”
“去你的,光凭长相就一点也没说服力。”
“依我看,光是嘘寒问暖还不够,不如……将她把到手,我想凭你的条件,那女人肯定会被你迷得神魂颠倒。”
“是,这点我绝对承认,但是……杀鸡需要用到牛刀吗?”
“如果能杀得快,杀得俐落,用牛刀又有何妨?”韩迈迪咯咯笑。“东西赶紧弄到手才要紧,速战速决,就不怕夜长梦多。”
韩迈迪这鬼灵精,想不到,脑袋瓜里头还是有些有用的东西。
“你说得没错,战争一拖久,对战事一点帮助也没有,耗下去总不是办法。”
“聪明,英雄所见略同,像这种肉脚对手,一个星期,我都还嫌太久。”
孔泰熙信心满满。“照我看,你现在就可以开始筹划展览会的内容,到时,一定能将真品在世人面前展示。”
“不得了,到时候,我看你会比林志玲还要红,天天都是你的头版。”
他胜券在握,套句西方谚语,那真是“picceofcake”
只是韩迈迪发觉,孔泰熙这次似乎把这件事拖得太不像话,以他的个性,要拿到一个头脑简单女人脖子上的项炼,那可说是易如反掌,何必还在那边搞那么多套剧本?他究竟在拖什么?
突然韩迈迪心中衍生一种不好的念头,他怕孔泰熙会陷入这女人的桃网,虽说这可能性不大,可是……
还是会让他提心吊胆,担忧不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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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那些自信满满的话言犹在耳,孔泰熙便遭受到人生最大的一次挫败。
几天下来,他都表现出强烈的善意,但只要靠近她,她就退缩,就像在跳恰恰,他进一步,她就退一步,始终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纳闷,他不解,他一表人才,家财万贯,多少女人死命就是想要巴住他,最好有幸得到他的青睐,有机会就想办法爬上他的床,怀他的种,享受豪门少女乃女乃的富贵。
可这一星期来,他吃闭门羹,他碰软钉子,他灰头土脸,他自作多情,对方对他的殷勤,完全无动于衷,就像是木头碰到高压电,他放他的强力电波,她当她的呆愣木头,一点被麻到的触感都没有。
就好比第三天早上,他特地找人去买连林志玲都喜欢的白凤桃,在小强刚坐上校车去上课后,还亲自拿到她面前。
“你一定没吃过白凤桃,这种品种比拉拉山水蜜桃还要……”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她离得远远地,表情还相当惧怕。
“拿……拿远一点,不要靠近我。”
“发生了什么事?”他一脸愕然。
“算命的跟我说,在日常生活中,我要尽量避免接触跟“桃”有关的东西,否则,我就会招来烂桃花。”柴虹说得很认真,当说到“烂桃花”三个字时,还斜斜瞄看孔泰熙,要他好自为之,不要误触地雷。
所以,她不能看“桃色蛋白质”。
也不能听“桃色新闻”。
她最怕看到的艺人就是陶晶莹,只要一听到有人叫桃子姊,她马上头皮发麻。
就是因为他这么白目,好死不死犯了她的大忌,她对他一开始就很感冒。她会刻意跟这种人避开,她多少猜得出他的动机,想追她,门都没有,她跟有钱人不来电,跟他点点头,微微笑,君子之交淡如水即可。
可孔泰熙不懂,因为只要是女人,很少不喜欢有钱人的,只可惜,她就属于另类族群那一挂,越有钱,她越排斥,就像孕妇害喜,随时都有想吐的念头。
三天后,孔泰熙卷土重来,后来,他想到了,只要是女人,花及巧克力至少会喜欢一种吧!
这回,她开心地笑了!
“好棒喔,这花真是漂亮。”她还拿起来闻了一下,孔泰熙发觉她还挺幽默的,也许是为了弥补之前她的不周之处。
谁晓得,第二天却看到她把金莎巧克力花束,插在花瓶里,里头还放了水,完全就是把它当成植物来对待。
“你不知道那是巧克力吗?”
柴虹睁大眼。“那是巧克力?不会吧!”
看到她的表情,他彻底被打败,原来昨天她闻花不是表现幽默,而是她认为那个真的是花,一束闪着金光,亮晶晶的花。
包扯的是,她竟然不晓得有种巧克力叫金莎,长期以来,她一直认为是个姓金名莎的女孩,在替巧克力代言,帮他们拍广告。
而她从没看过这位金莎小姐,还以为是广告商搞噱头,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
两个人没默契到这种程度,照道理,孔泰熙该死心了,鸡同鸭讲,他想什么,她完全意会不到;而她想什么,他一辈子也想不透。要不是看在她脖子上那条亮晃晃的天使的眼泪,他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继续跟她在那边博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