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一夹马月复,便飞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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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天快亮了,马儿每走几步,便听见附近农舍的鸡鸣。
史璇莹抬头看看靛蓝的天空,忽然一阵晕眩,险些从马背上跌下来。
好累,好想睡啊……
她使劲揉揉眼,认命地继续往前。从昨天晌午走到傍晚,只停下来吃了碗面,又从晚上走到天明……逃了这么远,应该够了吧?现在可以停下来睡一觉了吧?只要再往前一点点,找问客栈投宿就好,她得撑下去。
她的肩膀还有腰、整个背部和大腿,总之全身上下酸疼得要命,眼睛几乎睁不开,简直快累死了。
都怪绮南雁那混蛋,她好端端地住在小园林里,到底妨碍他什么?为什么老跟她过不去呢?
假若她累坏了病倒了,不幸客死异乡,日后化为冤魂,第一个就要找他报仇!
绮、南、雁!这坏胚!混蛋!
如此一路咒骂,她一边拖着娇弱的身子往前走,过不多时,天色逐渐大亮,总算找着一间客栈,要了客房,扑到床上倒头便睡。
她一辈子不曾如此奔波折腾,现下好像只剩半条命,又累又饿,却连张口吃饭的力气也没有。
唉,睡吧,是死是活,等睡醒了再来盘算——
不料这一倒下来,当真是体力耗尽,她昏昏沉沉,几次张开眼睛又逐渐合上,整个人虚月兑乏力,仿佛永远醒不过来似的……
一块冰凉的毛巾覆盖上她额头,她舒服地吁了口气。
那毛巾,是谁帮她放上去的?
她努力睁开眼,嘴里轻轻飘出一阵叹息。
“又是你……”绮南雁啊,真是她命中的魔星。
绮南雁拨开她额头上的乱发,极为温柔,“别动,你发烧了。”
“怎么找到我的?”她弯起唇角,露出苦笑。
“连你都找不到,那干脆别混了。”他沉声道。
“呃,说得也是……”这就叫做自不量力、自讨苦吃!
她缓缓合上眼眸,只觉得累。
“你休息吧,什么都别想,我去替你抓药。”
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回荡着,低沉厚实,好听得要命。
她还以为自己会死,结果,他就来了……她的仇家,她的魔星,她的救命恩人,她的……唉,她不觉叹了口气,眼角滴出几滴温热的泪水。
好吧,至少她绝对不会客死异乡了。
心头莫名生出一股暖意,她暗骂了自己一声“没出息”,便沉沉睡去。
召唤她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的,是一股恐怖的药草味。浓郁的苦味钻入鼻间,教人一闻就皱眉,她眼皮动了动,悄悄翻过身去。
绮南雁哭笑不得地看着她,把汤药搁在桌上。
“起来喝药吧!”他隔着薄毯摇晃她肩头,没好气地命令。“快起来,我知道你醒了,少跟我装蒜!”
“唔……我不喝……”她跟他耍赖,娇娇软软的嗓音还带着点鼻音,催魂夺魄似的,一听就知是她惯使的把戏。
“不行,你身子很虚弱。”绮南雁不为所动。
“喔……人家不要嘛!我只是累了,睡一觉就好啊!”她仍然背着他,躲在被窝里哀哀恳求。
第3章(2)
可惜这招对他一点用处也没有。绮南雁盯着她后脑勺,冷冰冰地沉声道:“我警告你,千、万、别惹我——”顿了顿,又说:“等我亲手帮你灌,保证你生不如死。”这话不是玩笑,行走江湖多年,有什么灌药喂毒、严刑挎打的阵仗没见过?
对付她太简单,他只是不愿用上罢了,趁他心肠还软着,这丫头识趣点。
呜,可恶!史璇莹犹豫半晌,终于无奈地回头,瘪着嘴。“那……没有糖吗?”
“嘎?”绮南雁莫名其妙地蹙眉。糖?她说糖?那不是哄小孩的玩意儿?那么大个姑娘,吃药要糖做什么?
“我有糖才喝药。”
“你——”
“我要糖,一定要。”
她可怜兮兮地瞅着他,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怎么搞的,她究竟是孩子还是女人?绮南雁仰头翻白眼,只得转头差人帮她买糖。
不多时,小二带着一大包糖回来,史璇莹立刻如获至宝地接过来,眼里还泪光盈盈的。
“糖来了,喝吧!”绮南雁端起汤药。枉费他熬了半天,都快凉了。
“让我先拿着糖,喝完才好马上吃。”史璇莹说道。
“你是三岁女圭女圭啊?”绮南雁不禁失笑。
她一见汤药又快哭了,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便急忙把糖送进嘴里。
喝完药,绮南雁扶她躺下来。她脸色仍显苍白,身子十分孱弱。
“我再也不逃跑了……”史璇莹嘴里含着一块糖,却是泪盈于睫,这模样瞧在绮南雁眼里,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喔?你说真的?”他浓眉一挑。
“反正根本没用啊——”
她没空理会他取笑的眼神,只是自顾自地失意叹息。
从马车里逃走之后,她独身上路,越走越远,初时的胆量不知怎么渐渐虚弱了起来。逃到小园林,是她谋划已久的计策,龙威镖局也是打听再打听,暗使了些小聪明雇来的。总的来说,她自傲的胆识并非全是鲁莽,尤其她久居深闺,自然没有孤身逃家的经验。
像她这样的姑娘,突然间要只身闯荡,她……她承认自己还没有那种能耐,之所以那么做,那是因为……因为……
嗳,说来说去,还不都是被绮南雁气疯的嘛!否则她也不会被气愤蒙了眼!
现下回头想想,她能逃去哪儿呢?天地茫茫,前程也茫茫,傻蛋才像只无头苍蝇到处乱走,而她真是无可救药的傻蛋!为了不想嫁,竟差点赔上性命,结果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倒霉被这魔星缠上,注定她只能失败。
算了,她认命了!
以她的能耐,这条逃婚路已经走到尽头,也许她命该如此……至少,她已尽饼全力了。
“以后我若嫁得不好,就恨你一辈子!”她瞪他,又道:“都是你出卖我,才害我变得这么落魄凄惨。”
“你怎么可能嫁不好?”
绮南雁突然扬起别有深意的笑,黑眸沉邃。“像你这样的金枝玉叶,一辈子都会被人捧在手心里的。”他深深凝睇,眼波不经意地透露一抹温柔。
史璇莹屏息望着他伸手碰触她眉心,接着温柔抚过她额头——老天,她快晕倒了,脸颊在发烫,一定是赧红了。
她赶紧撇开脸,夸张地啐道:“哼,你又不是女人。你不懂的。”
他不懂?
绮南雁摇头失笑,遇上这样离经叛道的姑娘,他怎么可能懂?
“你……你该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或者……”他不怀好意地眯起眼。“或者是……咳咳,或者是喜欢女人的那一种,嗯?”
啊?史璇莹听得一头雾水。喜欢女人?什么跟什么?
“我呸,你胡说——”
“不是?”
绮南雁难解地摇头。“那你为什么不嫁?姑娘家成亲生子不是天经地义之事?”
“好你个天经地义,你知道‘天经地义’这四个字有多么可怕?”
她冷嗤,说到这个,她就一肚子火。
“男人三妻四妾乃是天经地义,和妓女们逢场作戏,也叫做天经地义。可女人的天经地义又是什么呢?侍奉公婆、生儿育女、以夫为尊,无条件当丈夫的奴仆,一辈子忍气吞声地过日子?就算被冷落、被糟蹋,一声也吭不得,这就是姑娘家的‘天经地义’,不是吗?”
生为女人,就非得那般贱命吗?
“我若是无依无靠的可怜女子,得依附夫家生活,那也罢了。可我爹明明家财万贯,够我和姐姐一生享用不尽了,姐姐又已出阁,家里剩我一个,还怕我后半辈子不好过,非要我去过那种苦日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