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居然躲了两年。
在那么多人的追寻下,居然真的在人前消失了两年。
本来偶然得知这事的他还在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居然没有把她给找回来,但如今见到了现在的她,他多少明白了。
无论是站在法庭上,或是人前人后,都光彩靓丽气势逼人,妆容冷艳韵味十足的黄熙康,没有人会认为她会以这种不修边幅的丑小鸭模样出现在人前,而且莫说她如今毫无形象,就连那份自信迷人的特质也沦为了一种冒失迷糊的笨拙。
难道不是吗?
瞧她——
窝在一间小小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穿着叫人发笑的制服,戴着几乎把眼睛都遮住的帽子,只是打一杯雪糕,也弄得周围粘腻一团的,还被那看上去内分泌失调的欧巴桑店长当众指着鼻子骂。
曾经高高在上的人,如何会作践自己到如此的地步?
看着那个欧巴桑店长转身走入仓库,他撇撇唇放下手里的报纸,想要转身走掉时,却听到她身边的同事啧啧称奇:“喂,熙康,你被骂了怎么还笑?”
“你就不懂了,她是越被骂越爱笑的。”
只要店长不在,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是聊天解闷的好时光。
便利店不大,员工加上店长才四个人,大家虽然是轮班制,相处的时间也交错不定,但老是被店长骂,却极容易生出一种惺惺相识的感觉。
“哪有啊,我没有笑啊,心情很难过啊!”
“你还敢说,你看看,嘴巴都翘起来了!”
黄熙康才说罢,三个看上去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便闹作一团。
“在吵什么呢!”
仓库里,传来了店长凶巴巴的声音,三个女孩子彼此看一眼,偷偷吐了吐舌头,便各忙各的了。
这是经常上演的情节。
平凡到可以连成轨迹。
不过,对于不知道的人,如他——许云希,几乎眼睛都掉出了眼眶来。
说实在的,与她一同长大的他,根本没有见过她做鬼脸,也没有见过她笑得如此的天真烂漫过,明明没有华丽的外表,看上去却明艳亮丽。
两年前最后一次见她,是透过网上流传的短片,当时她才二十四岁,却端着像是三十岁的沉稳。
可如今,明明都二十六岁的老女人了,看上去却像身边的那两个十八岁的大学生一般的青春无敌。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先生,不好意思,这报纸是要卖的……你能不能不要那么用力地去捏?”
猛地听到有人在身边说话,他回过神来,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身边来的店员甲,匆匆压了压帽檐,把手里面的报纸随便往报纸架上一塞,转身就走了出去。
算了,不管黄熙康过去如何现在又怎样,又与他何干呢?
整理了一下衣领,他把自己的一身孤独带进了夜的烦嚣之中,并不知道,身后正有人为了他追来。
“不好意思,请问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长这么高的人……”
那个,伴他一生的人……
—本书完—
后记
这回俺很乖哒,把后记放到了最后面。
必于这本《青梅竹马,我反对!》的题材……
什么题材?
斜眼。
问这个问题的人,给我乖乖回头看去,起脚,踹飞——
记得,“恋爱”里面重点写的是“友情”,“一见钟情”里面是“亲情”,而这篇,终于到了俺从没有接触过的“两小无猜”。
容本恶魔在这里狂叫一下:嗷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哦……
掩嘴,回正题。
正题、正题……
恍惚下,似乎俺写后记从来没有过什么主题。
所以,交代到这里,俺也可以美美地收笔,睡一觉了。
至于“原罪”系列的其他故事,等某恶魔有心有力的时候再来给你们揭起帷幕吧。
补充——
梨子,你个坏银,老75俺这个恶魔,你才是恶魔之中哒恶魔。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好了,发泄完毕,爬走,亲爱哒梨子,审稿辛苦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