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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一吻情深 第7页

作者:咕噜

“这对你,岂不是大材小用了吗?我的好学弟。”应奎说罢,笑着把长腿男与年轻OL拉进电梯来,看着两人满手的图纸,他主动地去分担了些。

“有了这些图纸,你就给我赶快滚到取景现场去吧!”

听到长腿男冷淡得接近无礼的话,应奎但笑不语。

“月,你怎么这样对学长说话!”

年轻的OL拉了拉长腿男的衣服,人家应学长可是集团的CEO,可不是什么外勤人员,即便莫速集团在《落阳时分》这套电影耗费巨资,也不需要劳烦CEO去做这种琐事!何况还有电影工作室在运作呢!

但没想到,应奎却笑道:“不,我会去。”

“咦?”

是的,他会去。

电梯门打开,应奎捧着图纸率先走了出去,在没有人看到的角度里,眼中弥漫着严肃的专注。

另一边,啡儿已经跑出了莫速集团的大楼,来到了与莎莎会合的公园。

“啡儿!”虽然啡儿来得比预料中早,但莎莎笑得好开心,“怎样,甄选结束了?你被选上了吗?”猛地,脸颊被狠狠地一拉,莎莎痛得直叫,“啡儿,好痛啊!”

“你还知道痛!”啡儿收手,叉着腰,瞪着莎莎一脸的无辜,“谁让你擅作主张,帮我决定这种事情的?”

“人家是为你好嘛!你别气好不好?”

就在莎莎忙着乞求啡儿原谅之际,一个身材矮小,高度跟啡儿差不多的人走了过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名虎背熊腰却错配了张彷徨失措的脸的大胡子。

“现在才要我原谅,不觉得晚吗?知道吗?就因为你这好点子,我错失了进入莫速的机会。”

气得发狂,啡儿用力地抓了抓自己的一头卷发,但下一秒,她又恢复到一派的优雅,“算了,事情都发生了,现在追究也没有用。只好等待下一次的招聘会了。”

大企业就是有这种好处,定期举行招聘会。唯一的变数,大概是不知道还要等上多久吧。

那个人会对她感到失望吗?难得断了音讯三年又再次联系上,而且,这是那个人第一次主动要求她去做些什么呢!

“那个……”莎莎有点不敢接近啡儿,“你为什么非要进入莫速不可?”

啡儿愣了愣。

“我当然有我的原因。”

“什么原因?”

“就是非要进去的原因啊。”

这是搪塞!

就在莎莎想要打破砂锅问下去时,突然注意到已经来到她们身后的人。

“你们是……”

啡儿疑惑地转过身去,意外地瞪着站在身后不到一米距离的人。

“God?”

“如果你想要进入莫速,大概要等上一年吧。”

啡儿听了,不禁一愣。

God伸手压了压帽檐,“如果你非要进入不可,我倒是可以为你提供一个机会。”

如果倒霉是不分时间、地点、人物的话,那么啡儿真的很希望被霉神选中的人不是自己。

异国的天空下,站在鸟不生蛋的密林里,她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乐极生悲。

“只要成为我的助手之一,我可以在事情结束后安排你进入莫速工作。”

当时,那个叫God的小毛孩是这样让她心甘情愿地答应加入的。于是,她终于意识到当人家的助理——尤其是所谓的天才的助理,等同当一名包身工,每天没日没夜地忙,倒在床上睡不到几分钟,一个电话她就得马上火速赶赴,而往往,只是为了帮某天才做些可恶的杂事,例如煮泡面。

“到达当地后,会有人过来接你的。”

然后,在某个忙得几乎虚月兑的深夜里,她的手里塞了一张机票,接着,三个小时后,她被打包上了飞机。

当时,那个可恶的小毛孩说她的任务是为随后赶赴的大军打点,也就是说尽量了解一下当地的文化,习俗。甚至,早已经安排了人接她前往目的地。

可事实上呢!

那个“早已经安排好的人”却在这个密林里走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人了!

头疼地揉了揉眉心,啡儿一咬牙,把脚边的厚重行囊背到背上。

“该死的God,既然要拍《落阳时分》,为什么非要来英国?”

如果按照剧本,在德国拍电影不就好了吗?

起码,她不会简单地迷路啊!

天气好冷,空气像是被凝固了般,啡儿的鼻子都被冻红了。

“千万别下雪。”抬眼看着厚重的天空,啡儿皱了皱眉,走到附近的大树下缓缓坐下来。

“不要下雪……”

第4章(1)

“什么,人不见了?”

旅馆里,坐在火炉边正舒服地翻着书页的应奎,意外地看着慌张走进来的部长和尾随这位部长走进来的服务生。

“先生,是一名年轻的女士。”

币着羊咩须的部长才说完,身后年轻的服务生就抢着开口:“不对,是一名很漂亮很年轻的小姐。”说罢,年轻的脸醉红,又补充道,“真的很漂亮。”

“闭嘴!”部长脸色铁青,又惶恐地转向应奎,“这孩子太年轻了,看到年轻的小姐,害羞又兴奋,结果只顾着自己走路,就把人家给丢在树林里了。”

“树林?”

应奎把书轻轻地合上,望向身后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旅馆外围的一片墨绿。他知道,树林真的很大,即使是本地人,也常在那和树林里迷路。

再看阴霾的天空,此刻正开始飘着雪。

“你们是希望我帮忙一起找?”

不然,还真解释不了他们为什么要跟他这名客人汇报这件事。

“不是的,先生,那名漂亮的小姐跟你是同伴!”

“约翰!”

“我又没有说错,他们提的行李上面有一样的标志啊!”

约翰的话让应奎愣了愣,目光飘向摆在床边的行李,上面的确印有标志——莫速集团的标志。

“我们还是赶快去吧。”

虽然他也有在树林里迷路的危险,但天空已经开始下雪了,不管那个迷路的人是谁,他都不该袖手旁观。

他拿起搭放在椅背上的大衣,催人离开。

“约翰,你到底还记不记得自己把人丢在哪里了?”

雪里,应奎与约翰在相同的景色里努力地寻找着,可是,不管找了多久,问了多少次,约翰的回答总是那一句“大概在前面吧”。

“大概在前面吧!”

终于,应奎在听到第三十八次这句话后,忍不住说道:“我们分开找吧。”

“可是,先生,分开找你也会迷路啊!”

“放心,我方向感很好。”应奎说罢,拍了拍约翰的肩膀,“你有带着手机吧?”

“有。”年轻的脸上依然带着不信任。

“这是我的号码,找到了给我电话。”

接过应奎递过来的名片,约翰挠挠头,把手机从大衣里掏出来,快速地按键,不一会,应奎的手机响了。

“保持联系。”

把约翰的号码保存后,应奎独自走向另一边。

“啊……”约翰突然想了起来,“那边是我刚刚走的路。”

但想想,觉得迷路的人都会乱走,于是,他什么话都没说,转进了另一条路。

又过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找到人。

应奎有点泄气地站在原地。

天空的雪,越下越大了,再这样下去,只怕连他都会有麻烦。

有点懊恼地转过身去,就在他盘算着是否该联系搜索队之时,他的目光,意外地停在前方的某一点。

那个抱膝坐在树下的年轻女人,此刻正以一种错愕的目光瞪着自己看,像是已经发现他好一阵子了。

“是你。”声音里有点欣喜,他为自己的语调感到疑惑。

眼前的年轻女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几天一直在他脑海里反复出现的席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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