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爷方才在写些什么?我可以看看吗?”她站起身看向桌上宣纸。
“你喊我什么?”兰泗笑起来,觉得颇有趣。“怎么如此拘谨。”
初荷原本已经平抚了心情,这下子耳根又燥热起来。“那不是您的封号吗?”
“怎么要嫁人了还这么傻气?若是不嫌弃,你也跟敦华一样喊我大哥吧。”他又笑了。
“那……我知道了……”很少看见兰泗笑得如此开怀,他真该多笑,那真是最好看的模样。
只是她并不想跟敦华一样喊他大哥。
“我这只是随意写写,打发时间罢了。”兰泗见她好奇望着纸张,于是解释着。
蝶影纷纷,百花竟争妍。
初荷盯着纸上那俊逸笔迹,尤其是最后一个妍字,她知道正是那人的芳名,可见得兰泗并非随意写写,他只是舍不得离开京城。
“好一个百花竟争妍。”她喃喃低语,满是羡慕那个被兰泗爱着的女孩儿。
“来,你也饿了,吃些食物好好养足精神。”他开门示意小总管伺候两人用膳。
看着仆役们摆上好几碟精致小菜和香气四溢的热汤,初荷等到厢房内又只剩下他两人时,忍不住大着胆子央求。
“你……可以写些字送我,就当作是送别之礼吗?”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就这么月兑口而出心底的愿望。
兰泗愣了一下,随即微微笑着。“这有何难。不过,可得等我们饭后才能动笔。”
初荷漾开笑意。想来也是好笑,自己多年来倾心于他,这却是第一次两人能够单独面对面好好交谈。
“初荷今日看来有些不同于以往。”兰泗向来心思细腻,早发现了她平日并无上妆习惯,似乎也不注重服饰打扮。
“这不过是徒具形式罢了。”她低语。
兰泗微怔。他每每在官宦子弟聚会场所看到的女孩儿,都是絮絮叨叨说着梳妆打扮涂脂抹粉的事儿,可从没见到哪个竟然用“徒具形式”这般冷调的说法。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会和敦华交好了。”可不是吗?敦华向来自视甚高,压根儿不将寻常人看在眼里,却十分看重福大人庶出的小女儿。
初荷微微笑着。“不知这是褒是贬?”
“总是格外不同。”他不刻意说些褒扬的话,但着实认为眼前女子跟敦华一样气质独特。“来,我们以茶代酒,算是互相道别。”
他亲自替初荷斟满茶杯。
“一路顺风。”兰泗看向他。
初荷直勾勾看进他那对黑白分明的澄澈眸子,忽然涌出前所未有的感伤与不舍,禁不住眼波闪烁,却在接收到兰泗疑惑的询问眼神时迅速低下头。
“初荷先干为敬。”她一古脑儿的饮完一杯热茶,然后取出手帕擦拭嘴唇。
兰泗暗叹一口气,对于初荷即将面对的婚姻颇感同情,但心知肚明此事已毫无转圜余地,因此岔开话题。“等会儿你想让我写些什么?”
“就写此情此景吧,能够选在同一日出城,还在驿站碰面,这可真是不容易的巧合。”
“的确是很不容易的巧合。”兰泗学她说词,说着就站起身来移往书桌,自己磨墨铺好宣纸。
初荷瞧着,为他儒雅且专注的磨墨动作而心折。
兰泗提起笔,略为停住想了一下,便下笔流畅书写。
城郊小驿站雨中两两相送行
此去千里后会有期
末尾落款题上兰泗赠于初荷。
她站在一旁低低念着字句,再看着字迹流转之处虽然一笔一划十分好看,却无半分刚才那张“百花竟争妍”所透露的浓烈情感,不禁又有些失望。
“等干了再收起来。”兰泗看向她,却忽然愣了一下。
初荷不解,朝他视线低头一看,赫然发现兰泗盯着她颈上挂的那块玉佩,这下子瞬间耳根燥热,有如小孩童偷东西被当场逮到。
“这玉佩……”她太过大意了,平日都是塞进衣服里面,方才在轿子里百般无聊,才会取出抚着玩儿,哪想得到竟会被原物主看见呢!
“色泽和雕工都挺精巧雅致,是你父母亲特地准备的嫁妆吧。”他那一眼瞥见时怎觉得好眼熟?
“不是。”看来事隔多年,他应该早遗忘了。“这可说是一位故人给的吧。”
既然认为此玉佩精巧雅致,怎么当年压根儿没想回头捡?初荷暗暗在心底反问。
“你出嫁之日还配戴着,显见是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兰泗礼貌性的随口问,并无探其隐私之意。
初荷随意应了一声,只希望他别再说关于玉佩的事。她极少感到如此困窘与心虚呢。
“贝勒爷,雨已停了,不知咱们何时要启程?”小总管在门外恭问。
“是啊,也该离开了,此刻赶去下一个驿站刚好傍晚。”兰泗盘算着。“你们的队伍往西边走也是一样,现在启程,可在入夜前抵达一间客栈。”
“是啊,也该走了。”初荷点点头。
“临康,你去唤初荷小姐贴身婢女前来。”兰泗走去开门吩咐。
“咱们也该离开了。”
“是。”小总管不敢怠慢半分。
终须一别。初荷听见丽儿的脚步声,就立即告辞,转身前将兰泗的模样看进心底,毅然迈步离开。
兰泗拾起搁在茶几上的书卷再度翻阅,一边等着小总管前来,一边翻书喝茶,却忽然眉眼扯动,讶然愣住。
那玉佩的温润色泽与雅致雕工……他想起来了,玉佩主人不就是……
——可说是一位故人给的。
再想起方才初荷的小女儿羞态与急欲掩饰的惶然心虚,难道她……
兰泗一刹间心思百转,手上书卷啪的一声掉落在地。
丙真是一去千里。兰泗风尘仆仆抵达边疆营区已是数十日之后,放眼所见尽是辽阔大漠与牛羊成群;策马奔驰,强烈如刀割一般的冷风直直打上他的脸庞。
此情此景迥异于他在京城所习惯的一切。
不仅如此,他虽然贵为贝勒,且身为圣上钦差,却也和一般士兵同样住在帐棚内,每日陪着将领操兵演练,倦也便跟着大家席地而睡,更别说是饮食起居,当然再无京城里的精致讲究,日日粗茶淡饭,甚且跟着打猎烤肉,豪迈而食。
初期真是苦不堪言。兰泗这才明白无论他以前在京城里如何不仰赖王府,或是他如何的想摒弃尊贵奢华的生活享受,但终究来说他仍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来到边疆才真正切身体验到寻常人的生活。
但他并不以为苦,这番折腾反倒让他再无多余心思去遥想北京城那段痴心苦恋。
反而是小总管每每哭丧着脸追在他身边恳求:“贝勒爷,您好歹回自己的帐棚内歇息一下,这睡在粗石子上面可是会生病的。”
要不就是凄惨无比的上气不接下气喊着:“贝勒爷,您已经骑马演练好几个时辰了,怎不休息一下纳凉喝水?”
兰泗还得反过来劝他先回去,小总管自然不依,可怜他在烈阳曝晒下昏倒数次后才乖乖听话。
兰泗当然也不是铁打的身体,他也从没经历过这些磨练,然种种的辛苦与不适他都咬牙硬撑过来;驻守边疆的将领看他如此尽心尽力,也从一开始的嗤之以鼻,慢慢转为敬佩尊重。
他们原先以为这个白皙清俊的京城贝勒爷会成天躲在帐蓬里呢!
第2章(2)
“贝勒爷,笔砚纸墨为您准备好了!”小总管开心的喊着。
这半年来简直是水深火热,原先以为文质彬彬的兰泗贝勒大部分时间都会在帐棚里写奏摺之类的,哪晓得他几乎无一日歇息,老是去做些拿刀拿枪折腾身子的苦差事,害小总管他老要提心吊胆,深怕贝勒爷会气喘复发或是受不住而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