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弄错了。”我冷漠地说:“我把你错当作是心里思念的那个人。”
“是吗?是这样吗?”他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反身将我强压倒在地上,语气愤怒强横:“果真如此,那你为什么不继续将我错认下去!”
他粗暴地亲抚狂吻着我,而后突然又放开。我俯趴在地上,失声地痛哭了起来。
“对不起!”他将手轻轻搁放在我的背上,柔声地道着歉:“真的很抱歉,我不该对你这么粗暴。我只是对你满怀一腔的狂热爱恋,却不知如何表达。我真的很爱你,渴望将你抱在怀里呵护怜惜。我发誓,我对你是真心!”
自从大傅以后,我不再轻易相信任何的承诺。我从地上起身,随便用衣袖擦一擦脸,拾起书包朝门口走去。
他没有拦阻,坐在地上,无阻柔情地看着我起身,拾起书包,向门口走去——
“我真的很爱你。”他突然又说,浓情爱意如蜜一样,灌进我心田。
我脚下一软,刹时竟有点不忍心!我究竟喜不喜欢他?其实自己也说不明白。今晚这一切——换作在古代,我怕是非他不能嫁了。虽说只是亲吻,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贞,有那么一秒钟,天知道那一秒钟我怎么会那样想,我竟想着必须就此跟着他了——
荒谬,我大力拉开门,深呼吸一口,昂然走入黑暗中
第十七章
联考后,绿意到了外双溪,我则沦落到夜间部。绿意每次来信,总是“亲爱的大苏……”,然后一连串丰富、多采多姿的大学生活,便随纸笺活络的展现在我的眼前。
绿意是有资格这样的欢乐。她本来就自信活泼,人缘一向也好,功课又念得得心应手,新日子自是不会有太多的忧愁。
可是她每封充满欢乐笑声的信件,都带给我阵阵灼手的痛。她总说:“大苏,快乐点,不要老是灰头土脸的……”绿意希望我找个男朋友,共度这原该灿烂的青春,不要老是一个人四处游荡,像游魂似的。
我想起那些被我丢在垃圾桶的信件和花朵。
写信的人不知道我只爱玫瑰,兴冲冲地送了好些幽兰和山茶,说什么我蕴含了幽兰的高贵,山茶的清艳,虽然我有一点点冷漠,一点点孤傲,一点点不合群,可是却很特别。Special,他这样写。
我看了信,闻了花香,最后统统丢入垃圾桶里。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心肠来受感动了。
绿意把快乐的定义定得太简单了,胡零点男朋友,就一定天天惬意快乐吗?还是她一向运气好,日子的确充实又逍遥。
还是,漂亮的女孩一向不寂寞?倘若单指男孩的追求,那未免太过肤浅。然而印证在绿意身上,却又再贴切不过。
绿意是不寂寞的。打高一开始,初相逢,她的故事就听不宪,我耳朵听得都生茧了,故事的续篇还是一章又一章。失恋,复恋,漂亮的绿意永远是男孩争相追逐的目标。绿意不知寂寞孤独为何物,也不懂暗恋相思的心情滋味,功课,社团,男明友,忙得很光鲜。而我,老是一派闲散,四处游荡,摘星攀月的,倾恋的只是长空里的流云和星斗——还有……沈浩。
这朋间,沈自扬夜夜在星空下守候着。
他知道我沦落到夜间部,打听清楚我上课的时间,地点,每回一到学校上课,就先看到他伫立在教室门口。一开始,他只是在一旁默默看着我,同学不知其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守候,为此,一些漂亮动人的女同学,暗自心花怒放了好久。
好像人类的感官机能都差不多。当初他到女中,掀起一场轩然大波;这时他只静静站在夜色中,依然轰动整教室的诸色美女。
世事就是这么不完美,爱与被爱,尽皆有其难处。倘若我不曾遇见沈浩,我会完全软化在他多情的守候下,满足陶醉在被他等待的虚荣中。可是,我偏偏遇见了沈浩。
他在星空下守候几个星期后,后来乾脆登堂入室,坐在我的身旁。至此,一干众人恍然大悟,有阴羡暗妒的,有不以为然的,有嗤之以鼻的,也有满心欢喜赞赏的。
“拜托你不要再跟了,你就不能放过我吗?”我压低了声音,怕惊动附近左右的人。
他支着头,多情地看着我。我怕接触到他的黑眼眸,低下头,在纸上随处乱画。
“如果你答应和我保持联络,我就不再出现在这里。”他说。
“你这算是威胁吗?”我怒目桕向。
“就算是吧!”他依然看着我,痴心的脸上微泛着些许的落寞。“你真的就那么讨厌我?”
他千说万说,都没有打动我,唯独这个神情,牵动了我的心。我可耻地想四月的那个夜晚,若换作在古代,我恐怕得非他不嫁了……
我用力甩头,想甩掉那个可怕的恶梦。
“好吧!”我写下了电话与住址,递给他。“你赶快走吧!不要再出现在这里了。”
他接过纸条,笑颜逐开,轻轻握住我的手,随即放开,赶在钟响上课前离开教室。
下操后,我不想回家,在街头游晃野荡,孤独地四处徘徊。想起了一首老歌——别让我孤独地在街头徘徊,别让我寂寞地在灯下等待……女歌手沙哑的声音,荒凉无依的心情,啊——
我想,我依然不快乐。
沈自扬果然信守诺言,不再前来,可是信件,电话却毫不间断。通常没有只宇片语,展开信笺,掉落的都是一张张以各式各样的蓝为基色的“我”的画像,偶而夹杂一张他和我在林中漫游想像图,林梢上,高褂着一轮清明的满月。
晚上下课后,他的电话必在我临睡前来到。刚开始,觉得烦不可耐,久了便成了习惯,后来竟演变成临睡前的等待。
可是,我想念的,依然是沈浩。我想念高楼上看着他背影的那些日子,想念和他在一起时的每个辰光,更想念与他一起为非作歹的那些种种……沈浩,为什么不懂我的思念?
这个冬季,走在公馆里,热闹哄哄的耶诞气氛毫下怜惜地显照出我的孤寂。人群一层叠过一层,街店赫然飘出“蝶衣”的春季。我走着,抹掉泪,该死的不晓得那家又傅出TheWayweWere,我越走越快,最后用跑的,逃离那条街。落魄的我,在公馆热闹的冬季,埋葬了青涩但美好的过去。
以后,我一直很讨厌公馆杂乱无章又带点末世颓废狂欢的气氛景象。
后来,认识了阿光。
第十八章
认识阿光的时候,正值他被抛弃的周年。据他的室友表示,每天夜里被他捶墙大叫不甘的哭声吵得不安宁。
我讶异一个人的感情竟然能到如此强烈激动的地步。总以为那是小说、电影才有的情节。事实上,认识阿光以后,我从来不曾听他大叫或掉过泪,他只是苦着脸笑,然后,触景伤情,把自己浸哀在自制的悲伤气氛中,悼念他逝去的往日情怀。
我其实有点瞧不起阿光,看不起他对伤痕的处理态度。暮冬天寒,两人去了淡海,两人沿着海线走,仰头的天,清亮又高润,却关不住一份浓浓的愁。
阿光说:“这老天总爱跟人开玩笑,凡夫俗子对它莫可奈何。”
说完,落寞地笑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阿光深情结交多年的女友,抵不过女友上司银弹花海的攻势,三个月就当了人家的老婆。
所谓情关难叩,情伤更难缝合,再怎么痊愈,总有一道难看的疤痕留下,无情地提醒自己,过去那些不堪回忆的尘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