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头。
丹恩跨进走廊。“道明。”他并没有提高音量。
道明钻进凹室,企图抓着窗帘往上爬。丹恩跟过去把他抱下来扛在肩上。
他把道明扛进主卧室的更衣室。
洁丝只尾随他们到主卧室。她听到丈夫低沉的嗓音和他儿子较为尖细的嗓音,但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
几分钟后他们从更衣室出来,道明穿着他父亲的衬衫。衬衫打褶的前襟延伸到男孩的腰部以下,袖子和下摆垂到地毯上。
“他吃过早餐也梳洗干净了,但他拒绝穿以前那种男童装,他说它们使他无法呼吸。”丹恩解释,洁丝则努力板着面孔。
“这是爸爸的衬衫,”道明骄傲地告诉她。“太大了。但我不能光着——”
“光着身体。”丹恩纠正。“有女士在场时,不可以提到你下半身的后半部。就像不可以光着下半身跑来跑去一样,就算听到女性吃惊的尖叫非常有趣,也不可以。还有,不可以在黎明时大吵大闹,妨碍我和夫人睡觉。”
道明的注意力立刻转向大床。他的黑眸睁大。“那是不是世界上最大的床,爸爸?”
他拉高衣袖,撩起衬衫下摆,走到床前张口呆看。
“它是这栋屋子里最大的床,”丹恩说。“查理二世睡过那张床。国王光临时,必须给他睡最大的床。”
“你有没有在那张床上把婴儿放进她的肚子里?”道明的目光瞥向洁丝的肚子。“妈妈说,你在世界最大的床上把我放进她的肚子里。现在有没有婴儿在那里面?”他指着洁丝的肚子问。
“有。”丹恩说完,从吃惊的妻子身边走到床前抱起儿子。“但那是秘密。你必须保证在得到我的许可之前不会告诉任何人。你能保证吗?”
道明点头。“我保证。”
“我知道要保守这么有趣的秘密会很困难,”丹恩说。“但我会弥补你。为了回报那个特殊的恩惠,到时我会让你揭露那个令大家吃惊的消息。这样公平吧?”
道明略加思索后再度点头。
案子俩的沟通显然没有问题。无论从哪一点看,道明显然都任凭他爸爸摆布。当爸爸的显然也心知肚明。
丹恩朝茫然的妻子露出得意的笑容后,抱着儿子走出去。他在片刻后独自回来时,脸上仍挂着笑容。
“你很有把握。”她在他靠近时说。
“我会算,”他说。“我们结婚五个星期,你一次也没有推说身体不舒服。”
“现在判断还太早。”她说。
“不会。”他像抱起儿子一样轻松地抱起洁丝走向大床。“这很容易算。一个繁殖力旺盛的侯爵夫人加一个充满男性活力的侯爵,等于一个孩子,大约在圣烛节和报喜节之间。”(译注:圣烛节二月二日,报喜节三月二十五日。)
他没有放下她,而是抱着她坐在床缘上。
“我还以为我可以令你吃惊。”她说。
他大笑。“从遇见你的那天起,洁丝,你一直令我吃惊。每次转身都会有事情当着我的面爆发。或者是婬秽的怀表,或者是稀有的圣像画,或者是我不幸遭到误解的母亲,或者是我惹事生非的儿子。有好几次,我都确信我娶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颗燃烧弹。至少那样还讲得通。”他把一绺垂落的头发拔到她的耳后。“两个旺盛的人制造出一个孩子,一点也不令人吃惊。那是理所当然又合情合理的事,一点也不影响我敏感的神经。”
“那是你现在的说法。”她微笑望着他。“等我开始像吹气球一样肿起来,变得脾气暴躁、喜怒无常时,你的神经就会非常衰弱。等我开始生产,你听到我叫喊、诅咒,和叫你去死——”
“我会放声大笑,”他说。“像个没有良心的畜牲。”
她伸手抚模他傲慢的下颚。“唔,至少你是个英俊的畜牲,而且非常有钱。高大强壮,精力充沛。”
“你早该看出你有多么幸运,你嫁的是世上最有活力的男人。”他咧嘴而笑。
在他的黑眸里,她看到他内心的恶魔在笑。但他是她的恶魔,她深深爱着他。
“你的意思是最自负的吧。”她说。
他低下头,直到大鼻子即将碰到她的。“最有活力的!”他坚定地重复。“如果你到现在还不知道,那你就迟钝得可悲了。算你走运,我是最有耐心的老师,我会证明给你看。”
“证明你的耐心吗?”她问。
“以及我的男性活力。一而再,再而三。”他的黑眸闪闪发亮。“我要给你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她用手指缠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嘴拉过去。“我邪恶又亲爱的丈夫,”她低声说。“你倒是试试看。”
——全书完
作者絮语
亲爱的读者:
你们如果想多了解我,请往下读。
我自小就读公立学校。我们上英文课时会分析句子并将之图解,一再地代换练习拼字和文法。结果证明这种严苛的过程对日后的生活很有帮助。结果证明他们在学校里教我的一切,包括难懂的数学用语,在日后的生活都很有用。可惜我忘得差不多了。
我在克拉克大学的生涯不算短。在以仅仅两倍于例常的时间取得学士学位后,我留在母校担任文书人员、行政人员并兼课。在那段期间,我也做其他真正的工作:珠宝店和时装店的店员,六个月看尽人间冷暖的路边停车抄表员。
但我人生的主要事业是写作。这就是我主修英文的原因,而不是日后有助于谋得具有实际薪资之工作的学科。主修英文的学生必须读一大堆书和写一大堆报告。如果主修英文有薪水可领,那我的人生就太完美了。
其间,不管有没有人要求,我都照样写我的剧本、诗、信和伟大的美国小说。幸运地,小说的写作一直延续至今都不曾间断。
但我的写作一直没有报酬,直到大学毕业开始从事录影带编剧的兼差。命中注定这份兼职使我结识一位录影带制作人,他引诱我创作小说,最后成为我的丈夫。
因这段姻缘而产生的著作令人意外地赢得许多奖项,包括全美罗曼史作家协会的RITA奖。
这份工作几乎和主修英文一样令人愉快。
Loretta
获作者同意,谨在此列入一则作者对“摄政期”(Regency)的定义说明,希望有助于对本书的阅读与背景之了解:
针对“摄政期”的年代,一般有两派说法:
1.狭义的说法:一八一一年~一八二○年。官方的/法律上的“摄政期”始于一八一一年英国国会通过的,任命国王乔治三世的长子、当时的威尔斯王子担任英国摄政王的法令。此项法令之建立,乃因为乔治三世身体及精神方面病情严重,无法执行其皇家的职责。摄政期在一八二○年乔治三世去世,王子继任为乔治四世时结束。
2.广义的说法:一八○○年~一八三七年。威尔斯王子及其周遭的人对当时的社会和文化产生颇为特殊的影响,许多历史学家因此有较为广义的定义。始于十九世纪这个新世纪的开始,终于维多利亚女王一八三七年的即位,并将英国带入维多利亚时期。
3.我个人的摄政期定义则更广,使我得以充分运用一八二○年代那些美好但疯狂的流行时装所带来的喜剧效果(请看《恶棍侯爵》)。女性的流行服饰到一八三○年代简直彻底的邪恶,写一本以这年代为背景的书一定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