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苍白的脸色一亮,露出熟悉的愚蠢笑容。“啊,洁丝,那真是体贴——”他的傻笑消失,眉头接着蹙拢。“但我的生日七月才到,你们不可能打算待到——”
“我指的是妮薇的生日。”她说。
坚持子女和孙子女用她的闺名称呼,是潘贝里夫人的怪癖之一。她说自己是女人,妈妈和女乃女乃这些称谓太没有个人特色。
博迪的表情警惕起来。“什么时候?”
“你应该记得,她的生日就在后天。”洁丝月兑下灰色的羔羊皮靴,把脚凳拉过来搁脚。“我希望她过个快乐的生日。她好多年没有来巴黎了,再加上家族里的气氛不太愉快。几个婶婶暗地里说要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并不觉得意外,她们从不曾了解她。知道吗?光是上个月就有三个人向她求婚。我相信三号求婚者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范吉耶勋爵才三十四岁,亲戚们说,这简直太令人难堪了。”
“嗯,以她的年纪算不上光采。”
“她还没有死,博迪,我不懂大家为何要求她的行为应该跟死人一样。就算她想嫁给跑堂的,那也是她的事。”洁丝锐利的眼光看了弟弟一眼。“当然啦,那意味着她的钱将由新任丈夫管理。我猜那一点令大家担心。”
博迪的脸红了起来。“犯不着那样看我。”
“是吗?因为你好像就很担心,也许你以为她会帮助你摆月兑困境。”
他扯扯领巾。“我没有陷入困境。”
“哦,那么陷入困境的一定是我了。根据替你的财务管理人说,如果我要还清你目前的债务,我只剩下四十七英镑六先令三便士可以用到年底。那表示我必须再度搬去和亲戚住或是外出工作。我免费照顾那些亲戚的孩子们十年,不打算再多花十秒当不支薪的保姆。如此一来,只剩外出工作这条路。”
他瞪大浅蓝色的眼睛。“工作?你指的是赚取堡钱?”
她点头。“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路可走。”
“洁丝,你疯了吗?你是女生。你应该嫁人,嫁给口袋饱饱的有钱人。像妮薇就嫁了两次。要知道,你遗传了她的美貌。如果你不要那么挑剔——”
“但我就要,”她说。“幸好我也挑剔得起。”
她和博迪幼年父母双亡,由勉强养活众多子女的众多亲戚照顾长大。要不是食指浩繁,亲戚们的生活原本可以优渥许多。但妮薇的家族一向多产,尤其会生男生,她的子孙都遗传到这项天赋。
这就是洁丝应该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时仍然有那么多人向她求婚——平均每年六人——的原因之一。但她宁可被吊死或戴上过时的帽子,也不愿嫁给有钱有爵衔的笨蛋当传种母马。
她擅长在拍卖会和二手商店里发掘宝藏,加以出售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虽然没有发大财,但过去五年来她都能自行添购时髦的服饰,而不是穿亲戚不要的旧衣服。那算是一种小小的独立。但她要的更多,而且去年一直在计划如何得到更多。
她终于存够承租店面的钱,并开始进货。她的店将非常高级典雅,只招待最上等的顾客。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使她深切了解有闲有钱的上流社会人士,不仅清楚他们的喜好,还知道什么方法最能有效吸引他们。
她打算一救弟弟月兑困就开始吸引顾客上门,然后她务必要使他的错误不再干扰她有条不紊的生活。博迪是个不负责任、不可信赖、喋喋不休、脑袋空空的笨蛋。她不敢想像如果继续依靠他任何事,她会有怎样的未来。
“你很清楚我不需要为钱结婚。”她告诉弟弟。“我只须把店开起来。我已经挑好了地点,存够了——”
“那个旧货店的愚蠢计划?”他嚷道。
“不是旧货店。”她冷静地说。“我向你解释过至少十次——”
“我不会让你开店的。”博迪挺直身体。“我的姐姐不可以当生意人。”
“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阻止我。”她说。
他威胁地皱紧眉头。
她往后靠向椅背,沉思地望着他。“天啊,博迪,你把双眼挤在一起的样子看来真像猪。事实上,自从上次见面,你变得和猪愈来愈像。你重了至少三十磅,甚至四十磅。”她的视线往下移。“而且全胖在肚子上。你使我想到我们的国王。”
“那个大胖子?”他尖叫。“我才不像!把话收回去,洁丝。”
“不然呢?你要坐到我身上把我压扁吗?”她大笑。
他大步走开,用力坐到沙发上。
“如果我是你,”她说。“我会比较担心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姐姐的言行。我可以照顾自己,博迪。但是你……我认为你才应该考虑和口袋饱饱的有钱人结婚。”
“只有懦夫、傻瓜和女人才结婚。”他说。
她露出微笑。“真像某个醉鬼蠢蛋在掉进酒缸前会对另一群醉鬼蠢蛋说的话,夹杂在男性常说的那些关于奸婬私通和排泄作用的俏皮话之中。”
她不等博迪搞懂那句话的涵义。“我知道男人觉得什么好笑,”她说。“我曾经和你一起生活,还带大了十个堂表弟。不论酒醉或清醒,他们都喜欢拿他们和女人常做或想做的事开玩笑,他们始终很迷排气、排尿和排——”
“女人没有幽默感,”博迪说。“她们不需要。上帝创造她们来开男人的玩笑,由此可以合理地推断上帝根本是女人。”
他的语气缓慢而谨慎,好像那些话是他辛苦背下来的。
“博迪,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深度?”她问。
“你说什么?”
“那些话是谁告诉你的?”
“我不是醉鬼蠢蛋,冷嘲热讽小姐。”他自鸣得意地说。“我或许没有世上最灵光的脑袋,但我看到蠢蛋时还认得出来。丹恩绝不是蠢蛋。”
“的确不是,他似乎是个聪明人。他还有什么高见,亲爱的?”
博迪停顿良久,想要判定她是不是在讽刺。一如往常,他再次判断错误。
“嗯,他确实很聪明,洁丝。我就知道你看得出来。他说的话——哦,他的脑筋随时都在动。真不知道他哪来的动力。他没有吃很多鱼,所以不可能是那个。”
“我猜他的动力是琴酒。”洁丝咕哝道。
“再说一次?”
“我说,我猜他的头脑像蒸汽机。”
“想必是。”博迪说。“他不只能言善道,还很有赚钱的头脑。据说他炒股票像拉小提琴,只不过丹恩演奏出来的音乐是金币的叮当声。而且是很多的叮当声,洁丝。”
她毫不怀疑。根据各种说法,丹恩侯爵是英国的首富之一。负担得起不经大脑的挥霍与浪费。但可怜的博迪,根本没有能力奢侈,却决心仿效他的偶像。
绝对是偶像崇拜,一如维塞在那封近乎语无伦次的信里写的。博迪竟然竭尽他有限的智能来熟背丹恩的话,这就是维塞没有夸大其辞的铁证。丹恩侯爵已成为博迪的上帝……他却带领他直奔地狱。
☆☆☆
店门上的铃铛响时,丹恩侯爵没有抬头。他不在乎新来的顾客是谁,古董艺品店的店主钱拓奕也不可能在乎,因为巴黎最重要的顾客已经在他的店里了。身为最重要的顾客,丹恩期望、也确实得到店主全部的注意力。钱拓奕不仅没有瞥向门口,甚至没有显出他曾看到、听到和想到任何与丹恩侯爵无关的事。
可惜漠不关心并不等于耳聋。铃铛声一停,丹恩就听到一个熟悉的男性声音以英国腔咕哝,接着是一个陌生的女声轻声回答。他听不出他们说什么。崔博迪难能可贵地压低了音量,即使这所谓的“低语”是隔着一座足球场都听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