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还没散场,许多人趴在桌上,埋伏到地上。秦日臻醉眼蒙胧地跑到每一张桌前察看女人的脸,醒着的骂他变态,醉了的拉住他不放或者干脆打他一巴掌。一个酒保实在忍不住了,问:“你找谁?”
“张……张小弟。”他感到舌头似乎在滚水中煮过一般,僵硬得不得了。
“那不是。”酒保朝门口一指。
一个男人正竭力把她往外拖,而她抓住门框坚决抵抗。她的衣裙已在两个相反的作用力下变得歪歪斜斜,这在秦日臻看来极为伤害女性尊严。
秦日臻猛地冲上去,在那男人尚未反应过来时向他猛烈袭击,然后趁他被打翻在地时抓起还要往回走的张小弟就跑,结果她就像一截树桩,挪不开步子,直挺挺地倒下去。那个男人承机又追了过来,受酒力影响,秦日臻像一头健壮威猛的西班牙斗牛,下手又狠又准,朝那人劈头盖脑抡拳蹬腿,差点儿把他大卸八块,接着扔下他,像驮化肥似的驮起张小弟,快速跑到外面坐进标致车里。
车子发动起来窜出去时,那个男人气极败坏、张牙舞爪地跑上来的样子在后视镜里看得清清楚楚,随着车子的远去,他很快变小,最终消失。
经过一场搏斗,秦日臻已经很清醒了。他把车停在隐蔽处,放倒座椅,让张小弟躺着。她紧皱双眉,好像有说不出的痛苦似的。秦日臻分辩出,此时心里的感觉是隐隐的疼痛。一个柔弱的女孩喝醉酒,本身就是让人怜悯的事情,何况她是张小弟。
“张小弟。”他轻轻喊她,“你住在哪里?”
仿佛这是歌曲的前奏,她立刻呢喃地唱起来:“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不是叫你唱歌,你家在哪里?”
张小弟停下来,一副仔细搜索的模样。她又开始唱何勇的《钟鼓楼》:“我的家,就在二环路的里面……”
秦日臻哭笑不得。再问下去,歌曲便如喷泉一般源源不断从她嘴里冒出来,从“我想有个家”唱到“不要问我从哪里来”再到“马不停蹄地寻找”,连“上海那么大竟没有我的家”这种老掉牙的歌曲都被她挖了出来。
秦日臻终于放弃从她嘴里问出地址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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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开公寓大门,保安眼瞪得如铜铃一般,看秦日臻半拖半抱着一个MM走过去,继而贼笑起来。
把她放在床上,秦日臻发现自己一身都是粘湿的汗水,可现在已不是炎热的夏天。他正把衬衫从皮带里拉出来,张小弟忽然滑下床,跌撞着跑出卧室。后来她跪在地上呕吐的事实表明她是想找卫生间,但环境陌生,她捂着嘴找到厨房里时已经忍不住了。
她剧烈地呕吐,发酸的冒着腥味的液体如同黄河之水天上来。她似乎在用整个胸腔的力量吐出那些液体,用能够发出天籁一般歌声的声带表现呕吐时的撕心裂肺,给人的震撼胜过鬼哭狼嚎。
秦日臻拍着她起伏的背手足无措,翻箱倒柜,最后终于找到一些APC。他记得高中的校医有一个传统,无论你是头痛还是痛,只要和“痛”字沾边儿,就打发你去吃APC。现在张小弟的状况也是一种痛吧,希望APC能在她身上充分发挥作用。
秦日臻回到厨房,狂吐的张小弟已经平静,歪倒在一边,呼吸均匀细长。秦日臻给她喂APC,抱她时发现地上只有大片水迹,便知道除了喝酒她起码有一天时间没有进食。
他还是没有放弃想送她回去,可从她身上的大布包翻出的只是BEYOND、ENYA的CD,以及钢琴曲、萨克斯曲和班得瑞的一些磁带,并没有他想要的通讯录。估计即使有,她也不会把自己的地址、电话认真地写上去,她一定认为那样很愚。
他把她手脚从四仰八叉的形态放拢成淑女模样,然后轻轻坐在床边。现在自己守候的样子令他想起舅舅曾经也是这样哄表妹入睡的。秦日臻为自己的想法哑然失笑,回过神来时看见张小弟的嘴角牵动了一下,他心里也忽然有一点温和的牵动。
他坐了一会儿便去解决厨房里的污染问题,腐败酸臭的味道几乎没把他熏死。
收拾完一切,他啼笑皆非地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实在疲倦得不行就直接倒在沙发上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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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哪一种信仰,能够让人念念不忘?”
这歌词不是毫无原因就闯进脑海里的。张小弟坐在露天咖啡吧里,喝便宜的雀巢咖啡,百无聊赖地盯着拥挤的车流时,就又开始了第N次对那个醒在秦日臻家里的早晨进行回想。
阳光只能隐约而微弱地透过质地厚实柔韧的深咖啡色窗帘,为那扇墙壁的阴影打开一个暗桔色的空洞。她举起手抚模额头时被夹在指间的一张名片划了一下。她看着那上面的名字,好像曾经见过,可是她还是不能完整地读出来。字都不认识,唉,高中白读了。她叹口气,扭过头看见放在床边的清水,知道是为她准备的,抓过来便一饮而尽。没有发现一纸留言,他似乎没有把她当成初次带回家中的陌生女人。她在他家里转了一圈,发现一切都井然有序,无多余物品也不缺乏必需品,并且只有两种色彩。所有的家具都摆放严谨,如整齐划一的特种精英部队。
她忽然感到怦然一惊,她的敏感已告诉她,在这个地方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男人坚定的存在。她发现其实在这之前,他就把自己的印章开始印在她心里了,就像刻印这些非生命体一样,只是还没有这样深刻。毕竟,她所得的多是酒醒后的印象,醉眼里他是一个光芒四射的男人,总是跟在她后面收拾残局,而且笑容可掬。她向来都很欣赏这种人。
看到他少年时的照片以后,她难以压抑汹涌的情绪,这也许是发现人与人之间丝丝入扣的共同处时的归宿感。这是一个追求理想的男人。照片用褐色相框框起来,他微侧身体站立,在烈日下眯起眼睛。说不上是什么发型,总之绝对称不上好看,五官也不显得怎么出众。可在那时他就已经有了超越当时年龄与现状的气质。他头发阴影下的眼睛保持着对远眺姿势的坚守,插在粗布裤子里的手臂弧度硬朗稳固。照片上的他站在十几年前用粗糙的小白石装饰整面楼房外墙的火柴盒形建筑前,而照片放在十几年后绝对小资的白领公寓里。她凝视了相片很久,因为她向来有一种对才子的偏爱,而且他又不是个狂傲分子,想起他来会有清净平稳的感觉。或者这并不仅仅是欣赏。
一定还有另一种信仰,不然她不会念念不忘。他把她带到他家里去了!她再想一遍,又为自己耿耿于怀似的?嗦不满,在今天这个社会,带女孩回家或者跟男孩回去是那样屡见不鲜。叉叉的,你那么想念他,不知道把他弄出来看个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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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日臻正紧盯着电脑里起起伏伏的波动线,忽然手机响了,还是那个声音:“爸爸,来电话了!”秦日臻果然心狠手辣,任无辜小女孩叫了八九声才接,所以第一时间就听到抗议声:“拜托您老快一点儿好不好!”
他一下子乐了,“张小弟。”
“不错啊,一听就听出来了。你现在有没有时间?”
“现在不行。再等一个多小时就下班了,可以陪你慢慢玩。”
“你怎么知道我是找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