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巫婆
“起来,女人。”秦日臻向把头埋在方向盘上的人咆哮。完全看不见她的脸,头发黑漆漆地披了一肩,头发上衣服上全都是脏东西。秦日臻一把拉起她的头,像牵引扔在废物箱里的坏木偶一般。
秦日臻再次伸出手,但感到她身上肮脏的无从下手,顿了一顿拎住她的后衣领往外拖。喝醉酒的人果然沉重,秦日臻一米八的大个子居然在一米六的小女人面前感到力不从心。
他像拖一袋面粉似的把她拖出来,一眼瞥见她本来就短小的衣服已揪到露出一段白得像菜市场案板上的肥猪肉似的腰身,他又好心地弯下腰帮她把衣服扯下去。
可是她突然一翻身,四仰八叉,秦日臻的手就被压在了下面。他正狼狈地龇牙咧嘴。
何印殷来到他身边,“你不是赶时间吗?怎么还在这里调戏女孩子。”
秦日臻看了一眼嬉皮笑脸的何印殷,他气急败坏地说:“笑什么,还不帮我。”
于是何印殷半蹲来,推石头似的把女孩的身体推了一把,秦日臻的手才得以解月兑。
何印殷掩着鼻子端详地上死尸一样的人一会儿,说:“这是张小弟吧?”
“你说谁?”知道了她的名字,秦日臻忽然更加气愤。
何印殷说:“我高中同学,上次聚会你不是还见过她吗?”
秦日臻说:“她怎么会到我车上?你收留的?”
何印殷说:“没有啊,我也正奇怪。估计是你粗心大意又忘了锁车门,碰巧她喝醉了又正好路过这里。”
“那就一定要进我的车里?什么逻辑!”他眉头紧得跟什么似的。
“行了,上你的班去吧,不然真要迟到了。我叫人来洗车,不用你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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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弟窝在沙发里,脑袋埋在膝盖间,整个身体东摇摇西晃晃。
何印殷端一杯橙汁走过来坐下,碰碰她,“喝点东西,让胃舒服一点。”
张小弟嘟哝着:“可是我现在头痛,有什么东西能让脑袋也舒服一点吗?”
何印殷说:“那我就不知道了。”
“唉——”张小弟叹了口气,往后仰倒在沙发上。
何印殷把橙汁放在桌上,进卧室找了几件衣服,站在浴室门口说:“你还是先洗一下可能会好受些。”
洗了澡出来,果然清爽百倍。张小弟胡乱耙了一把湿发,问:“有没有电吹风?”
何印殷找来递给她,“干吗要往死里喝?”
张小弟笑了笑,“跟人拼酒呢。”
“你还在酒吧上班?”
“那还能上哪儿?我要考上大学,那走出来还不跟你一样是白领丽人了。”
何印殷回忆起来,“你没参加高考吧?”
张小弟甩了甩脖子,长发划出大半个圆。她关掉电吹风,抓一把头发在手里说:“是啊,高二一开始我就退学了,你们高考那时候我在学吉他,省了两百元高考报名费。”
何印殷一时不知道说什么。高中的时候,她们彼此并不太熟悉。
张小弟从裤袋里掏出一根头绳把头发随便一绾,对何印殷说:“借你电话可以吗?”
也不等回答,就去熟练地拨了一串数字,“喂,你给我来。”皱了下眉转头问何印殷:“你这儿是哪儿?”然后把地址对着电话重复一遍,“限时一刻钟,迟到你就惨了。”
何印殷见她一副女王气势,笑着问:“谁呀?”
张小弟说:“李小多。”
何印殷惊讶了,“还是他?”
“什么‘还是他’?”
“我是说被你统治的人这么多年都没变。”张小弟和李小多,是出了名的铁兄妹。果真是铁,一晃已过去六七年了,还没烂。
“嘿嘿。”张小弟颇为得意。
李小多果然在一刻钟之内赶来,不过形象不佳,气喘如牛。他的黑脸透出红色,又汗淋淋的,像抹了一层酱油;鬈发乱糟糟的,灰色的制服也是皱巴巴的,胸前印有“大康电脑维修部”的字样。
“我还在上班呢。”他进门就说。
“废话,不然我能找到你啊。”张小弟张开手臂。
李小多问:“干吗啊?”
“背我回去。”张小弟毫不客气地说。
李小多一脸痛苦状,“又要背你?”
“我喝醉了刚醒来,走不了路。”踹李小多一脚,“快一点儿啊。”
张小弟回头告诉何印殷等几天再来还衣服,就像贴画一样粘在李小多背上,头搁他颈窝里,“表现不错,我免费唱歌给你听啊,唱完了,你给我说是什么歌。”
但是李小多累得七死八活,哪里还有精力分析她唱的到底是无数歌曲中的哪一首,胡乱地报:“《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他遭到一记爆栗。
“放你的叉叉,张国荣的《倩女幽魂》,他死之后乐队还做了专场,你好像去听过的吧。你找死,继续听,再说错我掐死你。”
☆☆☆
何印殷听见门“咣当”一响,知道是秦日臻回来了,立刻闭上眼睛装睡——一阵洗漱声过后,一个热腾腾的身体直挺挺地倒下,手习惯性地往她胸前一搭,鼾声即起。他并没有多看她一眼,他需要的只是睡眠。
何印殷立刻睁开眼看向他。他块头很大,所以人显得粗糙,而他的心思也的确粗糙,但是五官却不是草草造出来的劣品;他的手很大,夏天的时候鼻尖上总是冒汗;标准工科出身的男人,很少能玩出什么情调。
何印殷心里一阵酸痛,轻轻哭出来,声音很低,但是很凄切。两年以前爱上他的吃苦耐劳和正派,后来才知道若不让自己受伤害,还必须连同他的粗心和迟钝,以及他的没情趣一起爱。魔羯座的男人,不能对他要求过高。两年时间就在她的坚持下过来了,但是秦日臻这个笨蛋,越来越猛烈地攻击她伪装的坚强。最近业务繁忙,他朝九晚十兢兢业业地加班,每天回来倒头便睡;不再钟爱她做的饭菜,总是对等在饭桌边的她说我已经吃过了;跟她说话会显出不耐,要求多一点儿就说她麻烦;也不再偶尔难得地浪漫心大发突然从身后变出一件小礼物索要一个吻——一切都在说明他动物般原始的直觉里已经不喜欢她了,只是迟钝的思维还把他自己欺骗着。
可惜何印殷不是那种因迷糊而幸福的女人,她敏感而聪明。“至少我走得比你早”,她突然想起一句歌词。两个人中的一颗心已经离开了,剩下的那一颗,她认为还是也离开了好。不与命运追逐。
丙然好吗?她又舍不得了,心一阵绞痛,咬着嘴唇又呜咽起来。
秦日臻梦见自己正在开会,听到关键部分突然响起的哭声使他一个字也没听清。他冲发声的方向吼了句:“给我安静点儿!”说完拉起毯子蒙头继续做梦。
何印殷看着他留给她的一团捂得紧紧的毯子,停止了啜泣,伸手进去抚模他的胸膛。一只大手突然把她的手甩到床上。她苦笑了一下,把姿势调整为仰面朝天,盯住天花板整整一夜。
早晨何印殷照例热了燕麦和速冻包子,坐在那里,眼珠随刚起床的秦日臻走来走去。他照例旋风似的沐浴穿衣服,一眨眼便吃下去一个包子,狂风卷落叶般咀嚼时他看了一眼何印殷,舌头在上下不停撞击的牙齿间蠕出一句:“你眼圈黑了?”
何印殷笑着点点头。他居然能观察出这一点,还真是有进步。他把剩下的最后半个包子填进嘴里,扯了几张餐巾纸便出了门。
屋里一片冷清。何印殷向紧闭的门无奈地叹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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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起来没看见何印殷,秦日臻想,她也许突然心血来潮晨跑减肥去了。他管这叫间歇性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