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六十亿分之一阳关
这个故事,是阳关一时无聊的产物,没有什么寓意,大家看着笑笑就好。
说一下这个故事的背景。皇帝姓朱,算起来应该是明朝,但是明朝并没有仁举帝,也没有昭王朱煦景,阳关只是借用了明朝这个背景,将之架空用到故事里;有点奸诈,这也省却了架空的功夫,直接翻历史就好。^_^
这本书的女主角风凌楚,是我最喜欢的类型,能文能武,喜欢算计人,不甘于平淡,用自己的方法做自己想做的事。
而男主角,也是我心怡的那一类。值得将所有的信任交付,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一旦动情,便情深不悔。
我深深喜爱情深义重的男子,他们守护责任、坚持原则,活在这世上不愧对任何一个人包括自己,若是动情,便一心一意地对待所爱的女子。能遇到这样的一个男子,对女子来说,是何其幸运的事!
而爱情,本身就包含运气。这世上的人有六十亿,大多数人你一辈子都不会遇上,还有一些人即使遇上也是擦肩而过,在彼此眼中他们与其他人并无不同,根本不必留神;如此想来,两个人能够相遇相守,那需要多大的缘分?六十亿分之一,相爱相守的人,遇见的机率是六十亿分之一;六十亿分之一的机率,我遇见了你。于是相信,每一段感情,都值得珍惜。
珍惜手心的爱情,因为现实不比小说,没有既定的结局。
楔子
炎炎烈日,照在有着稀疏几根枯草的荒原上,被高温烤得火热的沙质地面光秃秃地反射着白光,刺目难耐;狂风卷起不带水气的沙土,热气翻涌,扑面而来的,是令人窒息的闷热。
大漠狂沙,西风骏马。置身于现实中,才发现书中优美的词句也只是好看而已。看似雄浑壮阔,然而身处其间,却全然不是那么诗意;烈日、黄沙、枯草,周身万籁俱寂,死气沉沉,让人感觉如同置身于火炉之中,一点也浪漫不起来。
就在这寂静无声、没有半点生气的空间里,突然响起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一声声急促莫名。
抬眼望去,炫灿的阳光里渐渐出现一个戴银盔、骑白马的骑士,一身白袍如雪,手中长枪似银,远远望去,风姿俊逸威武,如同天上神将下凡,令人不由得生出凛然不可侵犯之感。
随着马蹄声接近,骑士慢慢地从耀眼的光圈中踏出,走入人间……喔,这时可看出骑士手中的长枪似银,但尖刃犹滴鲜血。
走出烈日制造出的光圈,骑士渐渐显出真实的面貌。深凝的眉眼、冷峻的面容、刚毅的身材,一个毫无疑问的战士,而且是个刚从厮杀中月兑身、历经浴血奋战的勇士。他的盔甲与长枪证明了这点,甚至连胯下的白马也浑身浴血。
经历一场暗无天日的血战,他的眼神依然锐利,气势依然凌人,但他略微沉重的呼吸与紧绷的肌肉,却明白地显示出他的疲倦。
他怎能不倦?厮杀了一天一夜,又误入陷阱,他从天亮开始就一直被追赶至今,不曾休息过。想到这里,冷凝的眼眸沉了沉;想他自十五岁带兵以来,几时如此狼狈过?然而今日,却不得不仓皇而逃!不能不逃呀,做无谓的牺牲是统帅忌讳的事,他最好的选择,是先救自己。
听力极佳的耳朵听到身后隐约的马蹄声,他叹口气,勒住骏马,转身回望;是紧咬不放的追兵。而前方,天地苍茫,根本无处藏身。一计失误,引得进退维谷。
昨夜误入敌计,坐骑受惊,一夜漫无目的地杀来,早已偏离回营的路线;到了此刻,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除了面对,别无他法!
他抬头望向天空,只见碧空明净、白云优闲,他不禁苦笑,喃喃叹息,“苍天啊苍天,我朱煦景当真要命丧于此,马革裹尸吗?”
苍天当然不会回答,他默然半晌,叹息一声,翻身下马。
轻轻拍了拍陪他征战数年的坐骑,他望着马儿乌亮的眼,目光沉静,“断云,看来今日免不了一场死战,我们能不能活下去,全看这一次;你陪着本王出生入死七、八年了,能跟你死在一起,本王也算是有所安慰。”
白马像是听懂他的话,仰头长嘶一声。
他微微一笑,“既然你也同意,那我们就背水一战吧!如果运气好,还能捡条命回去;如果运气不好……”他目光悠远地望着东方,低喃道:“我们也算为国捐躯,死得其所。”
沉默半晌,他一撩战袍,索性坐到旁边的矮丘上休息,名为断云的白马极有灵性,也跟着跪下休憩。既然决定拼死一战,好好地休息,以逸待劳才是良策。
马蹄声较刚才清晰了些,他没去理会。自从来到边疆,他就知道战死沙场是他最可能的结局,只是,他天纵奇才,自视甚高,还从来不曾想过会是这样的光景;而且料想不到的这一天竟然这么快就来了,快得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面对逼近的死亡,他心中早有准备;到了此刻,已是无所畏惧。生于皇家,死在沙场,他这一生,想必能给青史留下一抹云彩吧?男儿本就立志如此,只是……遥望东方,他的眼中现出幽思之色。故乡,终究还是回不去了……
“呵呵……”
极轻的声响传入耳中,他悚然一惊,提起银枪,眉心紧拧,“谁?”
“你这个样子,就算背水一战,也是必死无疑。”清脆的童声清晰无比。
他猛然抬头,离休息的矮丘不远处站了一人一马……呃,或者把那个人改成孩童会正确一些。
没错,是孩童。一袭布满尘土的青衫,如玉般的脸庞,这个个头小小、顶多称为少年的孩童一脸天真烂漫地看着他;如果撇除他刚才的话,他几乎真要认为这是个天真的小孩了。他此刻虽然疲倦,基本的警觉还是有的,但是这个少年却能无声无息地靠近,显然不是普通孩子;而且,他刚才的话……
他沉下脸道:“你是什么人?为何会出现在此?”
“我?我叫楚临风,玉树临风的临风,我是来这里玩的。”少年调皮地一笑,笑容就像所有这个年纪的孩子一样天真可爱;然而,他接下来的话却让人吃惊不已。“你中的毒不轻喔,虽然还看不出来,但是,只要一运功就惨了。”
闻言,朱煦景心中大骇,神色却更加沉重,目光犀利如刃,彷佛要看透这个少年的内心。他中毒也是昨天夜里的事,中的又是没有明显特征的毒,他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名叫楚临风的少年却视若无睹,优闲地坐了下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偏头笑道:“我以前从来不觉得别人长得比我好看,可是现在一看,你长得真是不错呢!”嗯,弄回家收藏起来也许不赖。
“你!”朱煦景的脸色变了变,却没说什么。这张脸跟了他二十几年,他自然知道自己长相如何,只不过,他生来高贵,谁也不敢用这么轻佻的语气对他说话,尤其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你到底是谁?”不愧是百万大军的统帅,再度开口,已经沉稳至极。
楚临风一耸肩,摊了摊手,“我说了我叫楚临风啊!”他翻了翻白眼,彷佛在说:你怎么这么笨!
生平第一次被这么无礼的对待,朱煦景却没任何不悦,又问:“你是天朝人?”他的名字分明是中原名字,而口音,正是他听了十数年的正宗京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