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爱。”她满足叹气,仿佛,能够爱他,是件天大地大的幸运事情。“你告诉过他你爱他吗?”他坐到床上,从后面搂住她的肩膀,她自然而然往后靠,稳稳的胸口、稳稳的安全感,忘记他们其实还不算熟。
“没有。”
“为什么不说?”下巴靠上她的头顶,他贪婪地汲取她的味道。
他们一直是亲昵的,他以为这叫兄妹之情、手足友谊,没有任何多余想法,谁知道她的离开,让他惊觉,没有她的胸口,真空虚。
“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说?”
是他的态度太诚恳?是他给的友谊太温馨?不了,但他的温柔扭开了她的语言开关,让她变得聒噪。
带着两分冲动和三分不顾一切,商天雨把自己的故事全翻出来对他说一遍,从零岁到现在,每件事都不遗漏,清楚地交代了自己的病,自己的爱情、晴天的爱情和阿誉的爱情。
“虽然阿誉爱晴天不爱雨天,但如果我决定硬要赖在阿誉身边,他不会拒绝,可是我只能陪他一年两年,之后他必须再次面对死亡,这对他太残忍,比较起来,杜绢是更好的选择,她是个理智而体贴的女生,重点是,杜绢给得起他几十年,给得起他平顺的人生。”
她怎么可以事事为他着想?偶尔,她该自私自利的。抱起她,他把她放在膝问,轻轻摇晃。
商天雨没有反对他的过度亲密,因为他的声音像阿誉、胸膛像阿誉,连抱人的动作都像阿誉。
“我啊……爱不起他。”她把耳朵贴在他的心脏上方说话,听取他有规律的心跳声,笃笃笃,声声笃定。
“没有爱得起或爱不起,只有要不要尽力追寻。女孩,追求爱情,你需要更多勇气。”
他的声音太温柔,温柔到她不想离开他的拥抱。
他亲亲她的额头,满是心疼。她爱他,居然可以爱到这么保密……不舍、怜惜,他不想放手了,想一直把她揽在怀间。
“喂,你为什么买一大堆罐头?”他转移话题,把气氛拉松。
“秘密。”她抬起下巴,憨笑地对他摇头。
“说出来分享。”
“我们有这么熟吗?”今天,她已经说得太多、太过。让陌生男人对自己太熟稔,不是好事。
“没有吗?”
“我想,还没有。”她笑笑,伸出手,在床边模拐杖。
“要去哪里?我帮你。”反正他还满喜欢当她的全自动交通工具。
“我要去便便,你要帮我吗?”
他笑得很痞。“你不介意的话,我无所谓。”
“咧!”她吐舌头,朝他扮了个可爱的鬼脸。
这天早上,他们的友情向前迈进一大步。
第十一章
阿桂婶要请假到台中去帮女儿做月子,章赫之义不容辞接下照顾商天雨的责任,不断忙进忙出,而闲得发慌的女生又在模电话。
他忍不住瞪她,她对那个“阿誉”……好得没话说。
“喂!”他的声音在她耳边爆开。
商天雨马上捣住耳朵,满脸不高兴。“你弄错了。”
“我弄错什么?”
“我是瞎子,不是聋子,不必靠那么近。”
他没答话,只是把话筒拿起来交给她。“想打就打。”他叹气,这家伙一天要打多少次电话给阿誉?
“打什么?”她装糊涂。
“打给你的阿誉,对着一个住在美国、接不到电话的男人喃喃自语。”苦笑,她是他见过最没胆的女生。
商天雨却摇头。“才不要,等一下你又要说无聊话。”
“我哪有?”
“还没有!什么『没有爱得起爱不起,只有要不要尽力追寻』之类的。”她的爱情不需要闲杂人等给建议。
他立刻举双手发誓,“这次我保证不发表任何意见。”
“半句评论都不说?”她眯眼。
“不说。”他伸手把嘴巴拉上拉链,动作做完才想起来,她看不见。胸口处,又泛起疼痛灼热。
“那我勉强同意你旁听。”她愉快地按下电话号码。
看着她熟练的动作,一股酸气冲上章赫之鼻翼。凭什么,她这样爱他?
“阿誉,又是我,我过得很好啊,在小渔村里我认识很多新朋友,阿乐、阿文、阿浩、阿桂婶……大家都对我很好……”说到这里,满肚子的话突然断掉,许久,她叹气。“阿誉,我好想你哦,白天想、晚上想,有人的时候想、没人的时候也想,我很想留在你身边,很想大声告诉你,我不爱当你的青鸟、不爱带给你幸福,我希望自己就是你的幸福……”说着,她忍不住哽咽。
床的另一头略略下沉,下一秒,她被圈进怀里,听见深深的叹息。
章赫之由着她哭,由着她在他身上糊满眼泪鼻涕,他替她挂掉电话,抱着她,轻轻摇晃,在她耳边唱歌,唱着人们最熟悉的儿歌,一首接一首。
商天雨的心脏温度突然添上十度,暖了,暖洋洋的心,透过血液把温暖送到四肢百骸,暖暖、懒懒的。
阿誉是习惯这样做的——当她难过时,背着她,一面走、一面晃。
那个时候,她还好小,小到和他同床共枕也枕下出暧昧味道,小小的她很大胆,当着晴天的面就对他说:“长大,我要当你的新娘。”
他和晴天从没把她的童言童语放在心上,谁知道她的心是真的、感觉是真的,连愿望也真实得让人想为她实现。
懊给自己和跳跳一个机会吗?他可以从窗口跳出去拥抱蓝天?杜绢的话在他心底冲击。
“为什么唱儿歌?”商天雨问。
“你不喜欢?”他软软的嘴唇靠在她额际。
“喜欢,小时候我不睡觉,硬要插在姊姊和阿誉中间当电灯泡,你有没有不以为然?”
“我为什么要不以为然?”
“阿誉是姊姊的男朋友,爱上姊夫不道德。”
他又叹气。爱情如果能和道德挂勾,世上哪来这么多爱情问题?退开一步,他试着用杜绢的观点看待两人。“他们结婚了?”
“没有,姊姊活得不够久,不然阿誉一定是我的姊夫。”
“他毕竟不是。”
“赫之,你真好。”偎近他,她需要他的体温。
“接着呢?”
“接着什么?”
“当电灯泡之后。”他喜欢与她一起回忆过去,那个回忆里,有他、有晴天和雨天,有他们共同交织出来的幸福甜蜜。
“阿誉不爱电灯泡,想用催眠曲打发我睡觉,他很土,流行歌不会唱只会唱儿歌。”
说从前、道从前,她的心渍上蜂蜜,甜甜的、香香的,像窗外吹过的夜风,凉凉的晚风里,带着夜来香的芬芳。
“他把你哄睡了?”
季节正式进入秋天,太阳落入地平线,气温下降好几度,他拉过自己的外套,把她包在胸前。
“嗯,我从他那里学会很多儿歌。”
“唱几首来听听?”
“不要!”
“为什么不要?小气。”他用食指点点她的额头,嘴角弯了。
“我有全世界最好的耳朵和最差的喉咙。”窝在他怀里,安心、舒意。
他的声音里有着浓浓笑意。“你唱歌很难听?”
“我擅长用歌声杀人于无形。”她很自豪的说。
“唱来听听,我需要一点刺激。”他学过九阳真经,内功已臻上层。
“我干么娱乐你!”她朝他扮鬼脸,半点都没有身为瞎子的自觉。
“小气。”他捏捏她小巧的鼻子。
“作家先生,昨天晚上我在想你,你的声音低低的,带着让人安心的频率,我想你的脸,有没有两道浓眉?”
他很大方,“你可以模模看。”抓她的手来到正确的地方。
她的食指划过他的眉。“很浓的眉毛,肯定很有男子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