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提著包包,小今缓缓走在黑暗的路上。
心绞一阵强过一阵,头痛欲裂。她没有哭,只是泪水斑斑点点垂直落下,不间断。
幽暗的街道,缓慢沉重的脚步声,她停下脚步,伫立在无人的道路中央,茫然的双瞳四下张望,陌生的都市、陌生的马路,她在全然陌生的空间里,失去方向。
她走多久时间?不记得了,但双腿的不适隐约提醒著,她离开那个男人,已然遥远。
她累了,很想睡,以为趴上舒适柔软的大床上就会沉沉入睡,谁知道,那样高级的床铺竟让人辗转难眠。
她在床上翻滚,闭上眼,就看见他的恨。
他恨她出现、恨她介入他的家庭,她听见他的鄙夷轻蔑,他甚至说她和芬蒂是云泥之别……
他的愤恨教懂了她,那些友谊啊、思念啊、感情啊,全是她一相情愿附加上去的。
他从没有喜欢过她,不必怀疑。没有爱情、失去非留不可的藉口,她再也不想多待片刻。
於是她带了随身物品,离开豪门大宅,离开让她等过很多年的父亲。
可是她依旧茫然,没有方向或目标,也没有未来,唯一的念头是“乖”,乖乖照阿擎的话做,乖乖的不要出现在他面前,乖乖的离开他够久、够远。
所以,她不思考,随意找一条路,继续前行。
她心知肚明,不管朝哪个方向都一样,她与他,永无交集,她明白那段小小的甜蜜插曲,只存取在她的记忆里,并没有在他心底留下印记。
是她过度天真了,以为爱情不仅存在於童话故事里,不是公主王子的专有权利,它也会在真实人生里面,编织幸福剧情,现在——天真结束,她看清楚事实。
理智曾经告诉她,没有把握的爱情,给不得。怎么他决定要走,她便迫不及待送上满手心的倒地铃?
说来说去,都是那场天摇地动惹的祸啊。地震颠覆了她的心,让她一趟迢迢长路,走到他面前自取其辱,还以为他会对她展开双臂,谁知,他对她……避之唯恐不及。
终究是她的错呵,怨不得人。
小今呆呆地想他、想他……大脑是不随意肌吧,才会主宰她的思念。
他会遗忘她吧?
会,而且忘得一乾二净,她对他而言,是出早该散场的戏。
他会幸福吗?
当然,而且是长久永恒,芬蒂小姐和他,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会偶尔想起她?
不会,人有趋吉避凶的本事,她对他而言,是凶恶、是场不愿回顾的恶梦。
她想著阿擎,想他和芬蒂小姐之间的亲昵,想他们即将走入的婚姻,想她和阿擎的夏天,走入寒冷冰冻的北极。
她和他,只有开头没有结局。
有一种小说,隽永、让人回味无穷,一翻开书,便想要一看再看,不管是作者或读者都朝待故事无限制延续,那是阿擎和芬蒂的小说。而有另一种小说,才起了头,却连作者都没有意愿、力气替它安排下一个章节,只好把它关在电脑里面,任它腐朽。
她和阿擎就是这种。
她腐朽了,腐朽的她想要走得远远。
几个穿著亮面漆皮夹克的黑人迎面走来,他们笑笑闹闹、步履不稳地从她身边经过,但她想阿擎想得太勤,居然忘记应该害怕,忘记纽约的夜晚,犯罪率高得骇人。
“Hi!”
与她擦身而过的黑人蓦地回头围在小今身边。她听不懂英文,也没有精神在他们的句子里寻找听得懂的单字。
无助的她仰起脸,看著五个比她高上一个头的黑人。
要抢劫她吗?她口袋里面只有一本台湾农会的存款簿,抢了它,对他们没有半点好处。
问她害不害怕?当然,她是小猴子不是无敌铁金刚。
叽哩咕噜,他们滔滔不绝的说话,脸上带著邪气的笑容把她逼出满身的鸡皮疙瘩。
她一面看著周遭、一面后退,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心脏狂跳。
黑人伸出手,抚模她的脸,她直觉拍掉,惹得其他人哄堂大笑。
她就要被强暴了?
一个没有美国绿卡的台湾女人陈尸在暗巷里面,这样的新闻能引起多大的注意?也许,连午间新闻都上不了。
小今发抖,两条腿几乎站不住。
一个黑人不知道说了什么,五个人又笑得东倒西歪。
不是不怕死吗?地震后,她几次希望和妈妈外公外婆一起死去啊,她根本不在乎生命了不是?为什么要害怕?
所以……她终究怕死?她终究想要活下来,即使生存让她好疲惫?
“Letmego!”她说了英文,在求助无门时。
一个黑人动手在她胸前模了一把,她像触电般放声尖叫,猛往后退,但才退两步,背就撞到身后的黑人,他圈住两手箍住她的腰,一个向上用力,把她的两脚抱离地面。
“放开我,你这个坏人,放开我!”
她的反抗引发更大的笑声,身后的男人低下头,用力在她脖子上面吸吮,响亮的亲吻声加上一串她听不懂的外国语言,其他人开始玩闹嬉笑。
小今用尽力气要扳开圈在腰月复间的大黑手,但小蚂蚁的力气哪影响得了大巨人?
站在她面前、扎著许多小辫子的黑人倏地低头,把额头贴在她额间,左右搓揉,浓浊的酒气冲天,她别开头,知道自己碰到五个醉鬼。
卷发黑人捏捏她的脸,紧接著,一个布帛撕裂声响起,小今的前襟被撕开,冰冷的夜风吹过她的胸前。
狼狈的她更加刺激了五个男人,他们大笑大叫,跳舞转圈,甚至开始唱起Hip—Hop。
“你们这些肮脏邪恶的大坏蛋,放开我!”小今拳打脚踢,拚命踹打身后的男人,终於她踹到身后男人的重点部位,男人把她摔到地上,两手痛苦的护住胯下。
小今被摔得七荤八素,甩甩头,看见他们全围在受伤男人身边,指著他大笑,并没有注意到她,於是,她悄悄抓起包包,拚了命往前跑。
她听见男人的呼叫声,她告诉自己,一定逃得掉。
然后,她听见背后一阵纷乱杂沓的脚步声,知道稍微一个停顿,就会害自己被抓,所以她必须头也不回的跑。
是的,他们喝醉了,就算有体力也没有耐力,只要再跑快一点,用她小猴子的天赋异禀,他们就追不上。
对,跑快一点、再跑快一点,她很能跑的,虽然她的视线越来越模糊,虽然头痛越来越剧烈,但是她一定可以跑赢他们……
跑、再跑,很喘,她喘到几乎不能呼吸,很累,累到两条腿快要报废,但她不能输啊!
她奋力向前冲,不跑小巷,专挑大马路跑,慢慢地,身后的脚步声变小。他们放弃了吗?
她不敢转身看,只能鼓吹自己一跑再跑,用速度让自己安心。
你有什么条件要我?芬蒂是哈佛毕业的高材生,你呢?她有上亿的身价,你呢?她漂亮聪明、登得了抬面,你呢?
是啊,她什么都不会,不精通五国语言,不能签下千万元合约,她只会编蟋蟀,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
阿擎伤人的话语,刺激了她的运动神经,她一面奔跑,一面喃喃自语。
“我愿意离开这里……我不破坏任何人的婚姻……我愿意放手,我不是巫婆、我不反悔……订机票,如你所愿,我尽快离开……”
她一句一句说著对阿擎的承诺。
快跑,跑得更远更远,远到不会破坏任何人。她用尽全力拚命跑步,她要跑过德州、跑过拉斯维加斯、跑过太平洋,跑到没有人见过她的地方,跑吧、再跑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