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听起来你很有经验似的?”明明他的身分证配偶栏是空白的。不过听说结婚只需要有公开仪式,不一定要去户政事务所登记也算数的。“你该不会结过婚了吧?”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家有四个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小表头喊我叔叔,我当然有经验啦!”
“所以你还要帮忙抚养小孩?”她的语气有些同情,“听说养小孩很昂贵的,难怪你要出来兼差。这样吧,你要是表现良好,我会帮你加薪的。”
“你这女人少自作聪明了。雨好像小多了,要不要去散散步?唉,我怎么这么快就被你传染了,好像在演琼瑶的小说哦,不食人间烟火又浪漫过了头。”
“到底是谁自作聪明了?我敢说你连一本琼瑶小说都没看过。对于你没看过的书,请不要胡乱批评。”
“唉呀,冒犯了你的偶像了。其实我真的看过,我还会唱它的主题曲——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没唱错吧?”
“别用唱的就没错,旋律没一处是对的。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我看你倒很有潜力去当偶像歌手。”
“都是莎士比亚害惨了我。为什么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像我这种人,该怎么办才好?”
“莎士比亚没帮你出这种馊主意。不过你也别太悲观,你是说的比唱的好听。”
“真的?那我用念的好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我猜你一定还会背另外一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咦!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这两首诗你不是从诗经里头读来的,多半是从情书大全里背来的。”
“别说笑了,这种时代,还会有谁在背情书大全?根本没有人在写情书了好不好?你年纪明明比我小,怎么还活在三十年前?”
可是,不到十年前,程宇明刚开始追求她时,让她心动的就是一封长达五页、亲笔所写的情书。连信封上的邮票都是费心挑选饼的楚辞邮票。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在机场上生别离,悲凄的只是她,他正与他的新相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她是还活在十年前,活在五年前,所以她登了广告,不是吗?“去散步……”她把自己的伞收了起来,用带子系好,把他的伞递给他。
黎曙天高兴的把伞接过来打开,撑在两人头顶上,小心翼翼的不让她淋到一点雨,而他的半个肩膀则露在伞外。
“你带路吧,这里我第一次来。那种紫色的花开得好漂亮,你知道名字吗?”
“野牡丹。”
“和牡丹花一点也不像。我喜欢牡丹花,人家说它是国色天香。啊,你一定不喜欢,太俗气了。”
“我喜欢牡丹花,它一点也不俗气。”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过。他说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富贵花,虽然他后来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楚珊妮是一家大医院院长的掌上明珠。想像程宇明是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并不会让方为若比较好受,那只是更加证明她爱错了人。
“我又想到一首应景的歌,唱给你听。白牡丹,笑吱吱……”他的众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因为他的歌声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噪音。偏偏他又爱唱,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时候。
方为若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表演欲。“求求你,别唱了吧,祖师爷没赏你这口饭吃。”
“可是,这是一首台语歌呢,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来。要不,你唱给我听?”
“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你真要听?”
“哪一首?”
“国歌。三民主义,吾党所宗……”
“不用了不用了。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后,我们一起去KTV练唱好了。”
“你,练不出名堂的。”她嘲笑的说,“除非重新投胎。”
“喂,我好歹不只会唱国歌,你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但是我晓得要藏拙呀。”
“有那么严重吗?又不是去参加歌唱比赛,没事哼哼唱唱真的满快乐的,你要学会放轻松点,反正天塌下来也轮不到你这个哈比人去顶。”两人同在一把伞下,他才发现她的个头真是娇小得可以,顶多一五○出头——因为她双腿修长,隔着一段距离看,并不会觉得她矮。
“谁是哈比人?”她停下脚步,仰头看了他一眼。
“电影魔戒里头的哈比人啊,你不会真住在什么蛮荒小岛吧?”
“没看过。”她低声咕哝了一句。“这个哈比人,他怎么啦?”
“他很矮。”可是没你的娇小玲珑,他在心里头加上一句。虽然老是穿着宽大的暗色洋装,却掩不住她姣好的曲线。
“我要去买一双四寸的高跟鞋。”她低头看了一眼因为下雨而穿出来的荷兰木鞋,高度不足五公分。
“踩高跷也没用。你打算穿着高跟鞋和我去慢跑吗?那我是不是还得先去联络救护车在一旁待命?”
“好像是你应该来迁就我才对呀。”出钱的就是大爷。
“我能怎样迁就你的高度?把我自己变成武大郎?”
“高跟鞋给你穿,那我敢肯定你连站都不会站了,走路也只能用滚的,到时候我可不就比你高了吗?”她正经八百的建议道。
“那我还是变成武大郎好了,只要你别当潘金莲。”
“男人不是都喜欢像潘金莲那种女人吗?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不过潘金莲也不是坏,只是倒楣。最坏的是那个武松。”
“因为打死了一头吊睛白额虎?你是绿色和平组织的成员吗?我以为女人都喜欢英雄人物。”
“英雄是供小学生拿来写作文用的。喂,到上头的亭子休息一下好了,那边的视野比较好。”
“好,你要小心点走,阶梯很滑。”他一手撑伞,另一手轻轻环着她的肩头。
这是一座人工堆叠起来的小土丘,覆着青草,一朵朵或黄或白的小野花点缀在草丛间,煞是可爱。公园四周尽是两三楼高的透天住宅,没什么高楼大厦,视线还算开阔。
在椅上坐好,方为若打开手提袋,一边问道:“豆浆还够热,你要再喝一杯吗?”
“好啊。不过你太瘦了,应该多喝一点鲜女乃,才能增加体重。”
“那对你没好处的。我多了一肚子牛脾气,你可就要遭殃了。”
“我才不信你会胡乱发脾气,顶多是牙尖嘴利罢了。你家是在这附近?哪一个方向?”
方为若胡乱的随手一指,“那边。”
“唉,我都跟你这么熟了,你还信不过我吗?连地址都不让我知道。”
“除了知道你宁可挑一担豆腐上街去卖,也不肯穿高跟鞋,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
“好吧,那我先自我介绍。黎曙天,身高一八三,体重七十三。虽然四肢发达,头脑却一点都不简单,又聪明又专情的AB型天蝎座。”
“停!别拿什么血型星座之类的鬼话来骗我了,我对于统计数字没有兴趣。”
“好吧,那你对什么有兴趣?除了电影以外。更正,除了侯麦的电影之以外。你没看过魔戒,我猜你也没看过哈利波特?”
“我看过当哈利碰上莎莉……”她防卫似的说道:“我想男人都会认为我很无趣。”
“我才是男人,用不着你替我下结论。你没有上班,除了翻译之外,都做些什么事?”
“煮饭、种花、打毛衣……”
“哇!真是宇宙超级无敌的贤慧!”
“是当管家的好人才,”她继续说着,“没有一个男人受得了的枯燥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