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素白衣裳,是京城正流行的旗服,样式虽不华丽繁复,但质料可是上等纯丝;珍珠耳环的成色、光泽皆属上乘,所值不菲;尤其那块足足巴掌大、鲜红如血的玉佩,更是珍稀罕见,价值连城!她不凡的出身,不难推理。这么一个权贵人家的千金落水,她的家人必定倾力打捞探救,想来不用太久,就会寻至此地。
“放心吧,只要沿着这条河而下,你的家人迟早会找来,接你回去的。在那之前,你只管先住下来,由我照料。”谁教当初自己多事,现在只好担起这份责任。
女孩儿的眼神茫然了。
要她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跟这个陌生的男子共处一屋檐下?“这——”正常人该有的犹疑,她可没遗失。
杜冥生光泽盈润的美唇,不屑一撇。
“收起你的怀疑!如果我心怀不轨,也用不着等到你醒,还跟你废话一堆了。所以你给我安心待下,别多想了。”之前趁着换衣之便,这妮子全身上下早给他看遍了。
她身形太纤瘦、脸形太尖削,胸脯不丰挺、不圆翘,没有腰身,四肢皮包骨……所有女人该有的线条,在她身上找不出半点。既无让他想人非非的条件,又凭什么陷他人罪?“还有,眼下你记不得自己的名字,可总要有个称呼,我先帮你取蚌名儿吧…,”他沉吟了一下,“芸芸众生,尔为其一,就叫‘芸生’好了,以后你我兄妹相称,免人多说是非。”
虽不知她年岁多大,可瘦小如她,看来像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当兄妹是最恰如其分。“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是……”
“姓杜,字冥生,‘幽冥、生死’的冥生。”她颔首,嚅嚅地道谢,“谢谢你救了我,还收留我……这份恩德,我没齿难忘。”
于是,河边这人烟杳至的小屋里,多了一个女子;杜冥生的生活里,多了一个芸生。要说起杜冥生的居处,大抵没有比“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更佳的形容词了。这坐南朝北、长形见方的屋子里的摆设,简单得一进门,即可一目了然。
一张木桌、一条长凳置於中央;一方别致的书柜,与一排抽屉特多的斗柜,分别贴靠着西、北两面墙,也各自衔倚着张挂了雪白绸幔的床榻;一面两摺屏风,巧妙地将摆有大澡桶的那个角落,隔成了一个小澡间。
窗明几净,举目所及皆是一尘不染。
微动的白纱,屏风上的泼墨山水画,和安放在斗柜上的古筝,都使这原本平凡无奇的小屋,变得格外的雅致不俗。而屋外,前有清凉流水,柳林如烟;后傍巍峨青岫,修竹挺立。
矮竹篱芭围成的小院落里,有着几株桃杏红粉,和一组浑然天成的石桌、石凳,几座简单约三层架上,铺放着几样待风乾的药材。
放眼环顾,水色山光,一派苍翠,更有引人之虚。原属于单身男子的小屋陈设,并未因另一人的加入而有丝毫变动。
因为不确定芸生的家人何时会来寻她,是以杜冥生没有为她添置任何器具的打算,过渡时期,勉强凑合就好。顶多只是花点钱,请城里的妇女帮着打点几套姑娘衣裳,虽然尺寸不合、花色老套,可他管不了那么多,能穿最重要。日子是困难的,也有些不可避免的亲昵碰触。
屋里仅有一张桌、一条凳,所以他们得并肩而坐,同桌共食。他总是粗声命令:“不准挑食!”然后把她挑出来的莱又夹回她碗内,看地噘着嘴,用一种痛苦又好笑的表情吃下去。床,就那么一张,所以他们必须同榻而寝。
郊野之地,夜里百虫乖张暗动,纱帐的保护极为重要,打地铺这种蠢事,杜冥生才不干!当初发善心收留她,可不表示他使得任她鸠占鹊巢。所幸床榻够大,睡两个人绰绰有余,君子坦荡荡,只管直挺挺地躺平了、双眼一闭,不一会儿便各自会周公去,根本没什么好别扭。
只是,她夜里常为溺水的恶梦所扰,总难安眠,气息不定、辗转反覆,他近在咫尺,自然也难安稳。最后,他借出了一条臂膀,好让她在梦里又溺水时,能有人拉上一把,不至於睡到溺死。
很有用。久了,也就习惯了。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并不代表杜冥生就此免去煮饭洗衣的劳务,相反的,他样样都得多做一份,因为举凡种种家务,芸生没一样会的。
似白璧般无瑕的双手,证明了她过去是个事事由人伺候的千金大小姐。尽避她有心、肯学,杜冥生也试着教,可惜,成果往往是他又多了治不完的跌打损伤,和面目全非的家园,他于是作罢不教了。
千金小姐终究是千金小姐,回家后一样有人伺候,让她现在学会又如何?是以,他仍做他该做的。举凡统筹三餐的厨师、劈柴挑水的长工、洒扫庭除的仆佣,乃至洗衣佣人兼铺床叠被、伺候她大小姐晨间梳洗的“丫鬟”,他全数包办。有些寒伧的清淡日子,就这么平顺地过着,等待芸生的家人来寻,好让他卸下这份责任。
“哇!冥生哥哥,这儿的景色好美!”拖着有些过大的布鞋,踩着小碎步,一声声软腻的、清亮的呼喊,像滑女敕的杨柳丝般,飘荡在空气中。
青翠的林径上,杜冥生背着采药专用的竹篓子,面无表情,大掌牵着小手,以一贯的速度健步缓行。
这座山他们三天两头就来一趟,再了不起的景色也早看厌了,她于啥每次都好像头一回来似的,乱兴奋一把?而听着身旁小女子唤着熟烂的称呼,他心里只有一个字——烦。
没错,烦死了!每天早上一睁眼,她便“冥生哥哥”、“冥生哥哥”
喊不停,直到晚上合眼,彷佛这四个宇是生活唯一的重心,开口的第一句开场白、口头禅,非要天天绕着转,她不嫌腻,他耳朵都快生疮了!这妮子敢情是跟麦芽糖结拜过,相约一块儿来腻死人的吗?清静的山林,只闻细泉涓涓,莺燕啼音悦耳,要是没有她,他心情应该会愉快一些。
带她出门,是不得已;牵着她的手,更是不得已中的不得已。病人复健,适量运动是必须的,所以他只好每天带着她一道上山采药。
握着她的手,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脚程慢的她被遗忘在身后,让虎啊、狼啊的刁走了,或是不慎一脚跌进山凹去他还不知道;一方面也便于测量她的脉搏,以确定适时停下让她休息,免得小女子上气接不了下气,晕了过去,累他还得抱她回去。
绑手绑脚的日子,过得已经是不痛快,而更叫他气结的,是至今已整整一个月,竟然还不见丝毫寻人的风声!她的家人是怎的?全死光啦?他接下来又该怎办?难道要把这麻烦从此搋在身边,过一辈子不成?烦恼、烦恼,又烦又恼,真是理也理不清!男子迳自沉溺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中,无心留意周旁,却陡地被拽停下了脚步。
拉住他的,正是惹起他烦恼的祸首。“冥生哥哥。”
“嗯?”又要烦他什么了?“你快瞧那棵树上,好像有鸟儿在打架!”
杜冥生整张脸历时垮了下来。鸟打架?关他屁事呀!但那张仰望的小脸仍牵动了他的眸光,不得不一同往“事发现场”移去。
只见一只爪尖嘴利、体型颇大的黑鸟,和一只体态适中的褐色雀鸟,正在枝芽间激烈纠斗。雀鸟显然是在捍卫自己的巢,而黑鸟仗着天生的优势,屡次猛烈扑击,褐雀即使自知不敌,依然奋力抵抗。凄厉的啼声不绝于耳,被啄落的羽毛无力地飘飞四散,挂彩的雀鸟眼看是命在旦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