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成亲这么难 第6页

作者:寄秋

她笑咪咪的摇着纤纤葱指,“是未婚夫妻,哥哥说没拜堂前我是风家女儿,和你没关系。”

他一听心塞,恼得都能吐出半升血。

又是“未婚夫妻”这个借口!

若非他以护卫方便为由,提出让犀儿跟他同船,原本大舅兄、二舅兄是要他们分坐两船的,因为他们还是“未婚夫妻”,不合礼数,应当避嫌。

“别听他们的,狗嘴吐不出象牙,一出门上了花轿,你就是我司徒风绝的妻子,天崩地裂,海枯石烂都不能改变,你是我的。”

司徒风绝霸气又温柔的将人搂进怀中,轻嗅她发上的淡淡清香,没人知晓在强势的表面下,耳根已泛红,心跳快得如擂鼓。

他既欢喜又小心翼翼的搂着心上人,轻了自个儿不痛快,重了怕伤着小心肝,僵着身子享受美好的片刻。

此时的他一心二用,眼观四方、耳听八方,防贼防盗防舅兄,好不容易偷来的温存可不容人坏事,他想抱着心上人想得都肝疼了,不能让那两个碍事的又来破坏。

“狗嘴能吐出象牙都能赚两回了。”狗表演吐象牙,吐出的象牙雕成工艺品一样能卖钱,一举两得。

“犀儿……”这小丫头就会破坏气氛,他无可奈何的轻唤,眼中是浓得化不开的无奈和宠溺,对她,他向来只能让着。

司徒风绝的童年可以说过得悲惨无比,大哥没出事前,身为王府世子不得离京,因此才六岁的他被父王扔到温州城,跟风震恶学武、学谋略、学兵法,学各种阴人暗招。

被迫收徒的风震恶气得脸发黑,便把小徒弟当牲口操练,每日天未亮先挑水,挑完水蹲马步,马步蹲完挥拳一千下,而后跑步、扛石头、捎沙袋、拉弓、骑射……如此重覆了两年,当师父的才肯教徒弟心法和剑术,一天十二个时辰,他足足有八个时辰在练功,另抽一个时辰读书、背兵法,排兵布阵,五行八卦。

也算有天分的司徒风绝没几年就学成剑法,可是没得到师父的赞扬,反而又被丢回京城找他亲爹去。

后来的几年他是京城、温州两边跑,那时他已和风灵犀定下亲事,所以他不是来探望师父,而是念着小娘子,巴不得把人拴在裤腰带上带着走,时时都能见着人。

只是有一日,代替父亲出征的世子爷司徒风华满身是血被抬回来了,昏迷了三个月才清醒,而后他的双腿废了,坐在轮椅上被人当笑话看。

后续两、三年司徒风绝接替兄长带领二十万靖字军,长期待在军营里无法离开,直到弟弟司徒风琰来接手,他才赶紧下聘,定下婚期,将打小守到大的未婚妻娶进门。

“嘘!别吵,打得正起劲,错过可惜。”风灵犀对感情事懵懵懂懂,虽然对她的亲昵又害羞又喜欢,却没深刻体悟他话中情愫,只顾着看热闹,有人耍猴戏给她看,不看白不看,她正闲得慌。

看着眼前的一场混战,司徒风绝脸色微微一沉,“能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十之八九是她搞得鬼,没别人了。

风灵犀眼一睁圆,显得很无辜,“我是清白的。”

他一抹脸,无奈地说:“你敢说和你毫无关连?”

“真的没关系啊,不过就是场切磋嘛,哪有什么?不打怎么看出彼此的实力,你不觉得他们越打感情越好吗?”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这也是拉近距离的方式。

“在我看来好似要打出不死不休的仇恨。”

再打下去,不死几个人是停不下来,打得都红眼了,瞧瞧那个十三金鹰卫之首一剑刺向仇雷左肩,当下血流如注,这十三金鹰卫个个下手凶残,颇有岳父的精髓……

“那是你的人太不济了,平日训练太松散了,你瞧金鹰卫们多勇猛,智勇双全,一出手便能看出什么叫高手。”说得眉飞色舞的风灵犀一脸得色,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明知风灵犀是在狡辩,司徒风绝却不得不承认有理,恨铁不成钢的瞪着居于下风的仇雷等人。

风灵闻黑着脸靠近,“咳咳!你们两个躲在这里干什么,等着看他们都死光了吗?”还真沉得住气呀!

“大哥……”啊!夜路走多了,撞鬼。

“大舅兄?”又来坏事,大舅兄是有千里眼吗?

旁边的风灵凌上前要把司徒风绝的贼手拔开,“分开、分开,男女授受不亲,你这只该死的手往哪搁,要我动手剁了吗?”

才一错眼就拐骗了他妹妹,这本事叫人不敢小觑。

“二哥……”风灵犀娇声一喊。

“二舅兄,我与犀儿毕竟是夫妻……”司徒风绝死活不放,还想抗辩。

面有怒色的风灵闻、风灵凌同时指向打得不可开交的众人,如雷似的大吼,“还不叫他们住手,自己人打自己是嫌命太长吗?”

“大哥、二哥,要不你们也去掺一脚?”眼中黠色一闪,风灵犀一手一人将哥哥推入打斗中……

第四章  行船途中遇劫杀(1)

“……来,喝酒!”

“呃!干……干杯,不醉不归……”

“喝就喝!谁怕谁,不见底不是男人!”

“好,干了,哪个慢了是孙子!”

“成!没问题,喝酒我祖宗,我认了第二,谁……谁敢称第一……我……酒王……”说完,他咚的一声,往甲板上一倒。

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第三个……接二连三的,不断有咚咚咚的重物落地声,一个又一个因饮酒过量而倒地不起,一船的醉汉叫人好笑又好气。

在风家两位爷加入激战后,本来打起来的王府护卫和金鹰卫们总算意识到事情闹大了,风灵犀此时出面,提议大家一醉方休,一笑泯恩仇,还主动提供了陪嫁的美酒。

可是谁也没料到,女儿红酒烈如火,一入喉先是甘冽醇净,忍不住多喝两口,一会儿后劲上来了,那股烈念入喉头,像是一把火在烧着,还带着淡淡桃花香。

可遇不可得的好酒呀!

这是温颜在小女儿出生时亲手酿的桃花酒,就埋在桃花树下,一镍子桃花酒埋在一棵桃树下,等女儿出嫁日再挖出来给她陪嫁,一共一百零八坛。

夫妻俩一口也没喝,全给了女儿当嫁妆,放在舱底,这是为人父母的心意,希望女儿婚姻美满、诸事顺心,如同桃花酒越陈越醇,每一口都辣上心口。

谁知风灵犀也没喝上,反而拿来消弭一场争端,不过也正如她所说不打不相识,这一架倒是打出感情了,称兄道弟的不分你我,你敬我一杯,我干你一杯,有来有往一杯接一杯下肚,没人想过喝酒误事,先干完这杯再说。

只是隔天的宿醉呀!那可就精采了,一个个原本轻功草上飞的家伙面色难看,铁青着一张脸像晕船似的,站都站不稳的摇摇晃晃,扶着有小人儿钻来钻去的脑子瓜子喊头疼,喝了醒酒汤后,晕眩和头痛欲裂的情况才有所改善。

问他们还敢喝吗?这些喝酒如喝水的英雄好汉如惊弓之鸟,摇头摇得比谁都快,再三保证再也不喝了,一次就够受。

十几年的桃花酒呐!还反覆蒸馏三遍,酒气之浓烈不亚于温颜穿越前的烈酒,就算是喝了一辈子酒的老酒鬼也不敢喝超过三杯,而酒胆比酒性好的这群人却是手提酒坛子就口,难怪吃了大苦头。

“咦!那是什么?”视线忽地一暗,似有乌云掠过头顶,快得令人诧异,眉头一拧的仇雷抬头望天,却一片云也没瞧见,晴空万里。

“那是大金和小金。”双目微闭的风暴背靠桅杆,双手环胸抱剑而立,神色淡漠得看不出来他先前还头疼得要死。

“大金、小金?”

“小小姐养的两头金雕,陪嫁活物之一。”

它们还是蛋的时候就被抱回风家,刚出生时长满杂毛,养了两年羽毛都是黑的,以为是黑鹰,到了第三年开始掉毛,一根根黑色羽毛快掉光了,变成秃毛鹰,风家众人当是得病了,很快着急的想尽办法医治,就怕两只老鹰病死了。

谁知羽毛掉光又长出新羽毛,体型也越长越大,羽毛呈现金棕色,双翅一展开有六尺多长,站直了有半个成年男子高,能捉起大小和他差不多的猎物。

“陪嫁活物……之一?”难不成还有之二?

风暴嘴角微勾的补上一句,“还有大白、小白。”

“大白、小白?”又是什么东西?

“雪狼。”

“雪狼!”仇雷惊得站不住。

“很乖的。”在熟人面前。

“很乖?”仇雷面露古怪,对风暴所言一个字也不信,狼很乖?真是天大的笑话,睁眼说瞎话的风暴良心不会痛吗?真信了他才叫傻。

狼不是狗,雪白的狼更是少见,据说生长在广阔的冰原上,它们成群的出没,掠夺所有能见到的活物,皇宫里曾养过,让它们跟吊睛老虎对打,老虎都不是对手,是危险的凶兽。

“有灵性,通人性。”简直比人还聪慧。

见他一脸怀疑的风暴也不多提,吊人胃口,等见到了也不用他多说,自会明了。

大金、小金在天空飞翔,来来回回像在巡逻,飞得高、看得远,底下有什么动静清清楚楚,难逃锐目。

而大白、小白是狼,没法关在舱底,因此早了几日上路,走得是陆路,多绕得是山路,毕竟狼有野性,怕吓到百姓,尽量避开人多的地方。

“怎么还陪嫁这些东西,不嫌麻烦吗?”仇雷没说出口的是要养在哪里,京城可不比乡下地方,出入皆是达官贵人、名门世族,要是把人惊着了怕是吃罪不起。

靖王府在京中算是高门中的高门,除了少数的皇家中人外,还真没怕过什么人,是真正的贵族,可是能少一事是一事,虽然不怕事,却也不想为了一些小事而树敌,招来不必要的是非,地位高更要谨慎行事,不给人嚼舌根的机会。

“小小姐喜欢。”风暴说时,眼中多了一丝笑意,脸上的冰霜融化,给人随和的错觉。

“你指的是小郡王妃?”不会吧!养得娇娇气气的闺中小姐特中意飞禽猛兽?

“小郡王妃?郡王府还有大郡王妃不成,大小郡王妃同事一夫?”风暴语气一沉,似有不悦。

仇雷讷讷,“我指的是年纪……”啧!都说风家人护短,所言不虚呀!瞧这家伙的神色,跟要和人拼命似的。

“年纪不代表见识的多寡,也不代表智慧的深浅,这个『小』字最好不要在小小姐面前提起,否则别怪我没提醒你。”看在一起喝过酒的分上,他勉为其难提点一些,外表的柔弱不一定是真。

“犯忌讳?”看来郡王妃也有点小脾气……呃,脾气,去掉小,仇雷机灵的一点即透。

他知道郡王妃有对十分传奇性的爹娘,当年他躬逢其盛,曾是风老爷麾下一名小兵,跟着他和夫人也着实风光一时,两人的“横行霸道”连当今圣上也拿他们没辙,当着文武百官面前大骂无耻至极。

可骂了又如何,还不是封了个国公之位和一品夫人的身分。

听说因为从龙有功,皇上本来是要封其为一字并肩王,偏偏风老爷反骨得很,坚持不受荣宠,两方对峙良久后各退一步,赐了世袭罔替的定国公爵位,还有尚书官职。

定国公府如今还在,仆佣十数名洒扫里外,只是事过境迁,十余年过去了,京里人只知有座主人不在的定国公府,却不知定国公是何许人也,也淹没在世人的记忆中。

正所谓虎父无犬女,新朝初立时威震四方的神奇人物,其儿女又岂是池中鱼虾,不化金鳞为龙至少也是蛟吧!

因为今日风暴的几句话,仇雷省下不少麻烦,日子过得比捧高踩低的青渝好。

“你看,我没说错吧!打出的交情,不伤筋动骨看不出真性情,之前还壁垒分明,各自为政,如今都能勾肩搭背,互称兄弟了。”

娘说,男人呐!身体内都住了一头野兽,要见血才会被释放出来,她觉得娘说得非常有道理。

一开始,迎亲和送嫁的两方完全合不来,一方自视是王公重臣家将,看不起商贾出身的亲家,态度高傲盛气凌人,言语多为不敬;一方认为京城来人眼高于顶,目中无人,受不得气,以行动表达鄙视,斜眼看回去。

不满逐渐累积,风灵犀这只蝴蝶便轻扇了翅膀几下,让丫鬟教训那个最狗眼看人低的青渝,借此令冲突提早爆发,免得日后积怨甚深反成仇,两边的人形成老死不往来的局面。

这不是风灵犀希望看到的结果,一府中的人不该分成两派,郡王有郡王的人,郡王妃有郡王妃的人,这哪里还是一家人?

虽然在过程中有人受伤,不过结果还是令人满意,曾有的隔阖已经消失,换来的是融洽的笑声。

“你这是歪打正着吧!瞎猫碰到死耗子,我的人一向纪律严明,从不私下斗殴或窝里反。”他的兵只听从军令,他不允许的事没人敢违抗。

风灵犀水眸盈笑,笑得颇含深意,“纪律严明?那打得像上阵杀敌的人是谁,你不会说你不认识吧!”

凝滞了一下的司徒风绝神情暗了暗,有些打脸。

他迅速转移话题,“月儿高卦,风吹徐徐,此情此景,适合谈情说爱。”

那些不中用的东西不提也罢,丢人现眼,回京后丢回储备营加强训练,没磨出铜皮铁骨不放人。

风灵犀笑得淘气,“你不怕我哥哥们又找来?”

他真的是见缝插针,一有空隙就找她约会,把哥哥们气得跳脚。

从温州码头出发,到京城约二十日光景,在走走停停中,船行已过了一半路程,再过十日便会抵达,而在这期间,舅兄、妹婿是杠上了,斗智斗勇,一攻一防乐趣多,几乎是一日不斗吃饭就不香了,夹在中间的风灵犀便是战利品,你争我夺好不热闹,男人的战斗一向是意气之争,她成了配角。

脸皮一抽的司徒风绝往下一瞧,没见到风家兄弟身影才神色一松。“来了就来了,一块赏月,看着月照河面的美景,谁舍得破坏这份宁静?连夜鵰都平静了许多。”

没有鸟叫声……两人眼中微微一闪幽光,互相看了一眼,半圆的月光下是偶尔跳出水面的鱼,他们静静听着夜晚的波浪声,感觉到异样的肃杀。

举杯对饮,杯中是清茶,回韵持久的香气围绕鼻间,淡而清雅,却始终不散,掩去了水中一股气味——血的味道。

“你家的仇人很多吗?”怎么岁月静好那么难。

司徒风绝笑不及眼的单手把人搂入怀中,保护在身前,“不比你家多,岳父、岳母是这方面的高人。”

风家夫妇自成一股势力,到底有多强大没人知晓,可是人人忌惮,谁也不愿正面对上两人,只能从最弱的一环下手——也就是风灵犀,而司徒风绝算是倒楣孩子,谁叫他眼光高挑上强者女儿,活该被当箭靶!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