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是亲的……”雷霆风小声的咕哝着,摇头晃脑,直叹自己爹不疼,祖父不爱,真是可怜。
出了门,一辆青骡车等着,一主一仆两个小泵娘已坐上骡车,想当然耳驾车的是雷二公子,想要少走一点路就得出些力。
可是雷二公子一看便是没干过粗活的富贵哥儿,他压根没赶过骡车,缰绳握在手上不知吆喝,傻愣愣的等骡子抬足,以为它会自己走。
等了一会骡车还没动,温明韫察觉他不会驾车,便提醒他一声,他这才讪讪然挥鞭。
由于是第一回赶车,车速慢得叫人想打盹,也是因为那欺善怕恶的骡子欺生,多次停下来吃草,不管驾车的人多气急败坏,它依旧故我,慢悠悠的散步。
这下子抵达望雾村时,比平日晚了快一个时辰,己经近午了,几块鸡蛋葱饼分着吃,又喝了竹筒里的水,三人脚步加快进了五行山。
对于温明韫来说,这才是灾难的开始——“啊!有蚂蝗,它咬我……天呀!好大的虫子,它会吃人吧!哇!蛇,真粗……蜈、蜈蚣……它是不是有毒……哇哇哇!这是黄蜂,会叮死人……”
温明韫一路上就听着某人一下子大惊小敝的哇哇大叫,一下子惊慌失惜的大喊蜂窝,一下子飞窜到树上叫人快跑,一下子又可怜兮兮地说他手上、脚上肿了好几个包,一下子又自告奋勇开路,结果一脚踩进刺蝟窝,得替他一根根拔刺。
总之,偌大的山区尽是一个人的声响,温明韫简直想把他一脚踹到山下去,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冷淡了,根本不想理会他。
“明韫妹妹,没有正常点的路吗?”这是人在走的吗?到处是割伤人的长草。
“我们走的是近路。”言下之意是被他耽搁太多时辰了,她只好走小路,好在日落前采齐她要的药草。
“你很赶吗?”刚刚被蚊虫咬的地方好痒,好想抓一抓。
“是谁驾车慢吞吞,还一脚踩进刺蝟窝?”要不是要等他,她和春草早到长满天麻的山谷,采一箩筐炮制后能卖上一、二十两。
“……我。”他声弱的低下头。
“自做孽就不要有怨言,半个时辰内要穿过那座山。”
看着个小的温明韫反倒是走得最快的人,她一年上山少说百来回,最是熟悉山势,闭着眼每一步也能踏得稳。
“你说那座山?”看着巍峨高山,雷霆风脑子一片晕眩,在心里大喊不可能,他一定爬不过去。
“有捷径。”就是不好走而已。
“别跟我说什么捷径,脚下分明是一堆草,杂树丛,哪来的落脚地。”下一次他要穿一身盔甲来,看哪只虫牙口好得能咬透,他的皮肉多矜贵呀!
“你不是没见过采药人,这便是了。”话说一半的温明韫忽地蹲下,取下系在腰上的小药锄,连根带花挖出七株野生芍药,她将小的重新栽好,拿配制好的肥料洒在根茎周围,顺手拔掉分肥的野草。
春草背的筐大,她便将带土的芍药丢进她的筐里。
他顿时无语,如今才明白采药原来是这么辛苦,他以为一入山就能瞧见满山任人采摘的药草,它们就长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想要什么就采什么,连人参都成排等人去收。
“拿去。”突然,她拿了一个香囊给他。
“你……你给我香囊?”明韫妹妹对他有意思?蓦地,雷霆风面上有些发红,想着该不该收下。
“我自己绣的。”怕闹出鸳鸯绣成水鸭的大笑话,她直接绣黄色小鸭。
“很……呃,别致。”不丑,可是看起来怪。
她轻哼一声,听出他话中的嫌弃,“它不是让你看好不好看的,里面我加入雄黄、冰片、薄荷等十几种药材,是让你防虫、驱蛇用,目眩头晕时拿起一嗅有提神醒脑作用。”
他一听,当下一张脸爆红,红得没脸见人,他把防虫用的香囊当是传情之物,谁知竟是自作多情。
“咳,你……你怎么才给我。”害他被叮咬得满身是包。
“忘了。”她气得忘了有个备用的,刚才拿药锄时无意间模到,这才想到某人有需要。
雷霆风眼角抽搐,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能骂她粗心大意吗?毕竟是自己硬要跟的,没做好准备也不能怪她。
心里叹口气,他振作精神道:“我会好好收着,有了这个就不会被咬了吧!”
“万灵药,百毒俱避。”她也有一个,挂在颈子,春草的系在手腕上,每隔一段时日替换里面的药材,药物也是有保存期限,放置太久容易变质,反而产生毒素,所以她总是用多少制多少,免得浪费。
雷霆风故意问:“那超过一百种毒素呢!”凡事总是有意外。
“那是你命不好。”命中注定有一劫。
正在帮忙收郁金的春草噗哧一笑,不就是命不好吗,都给了他避毒香囊还碰到毒物,那真是神仙来了也摇头,她和小姐进进出出山里多少回,一次也没遇着敢近身的毒蛇、毒虫,要是他成了那个例外只能自认倒楣。
第三章 雷二少上山历险记(2)
“……明韫妹妹,我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看着她们两人在忙着,感觉自己很多余的雷霆风讪讪地问。
祖父骂的对,光长个、不长脑,自以为是采药的主力,没想到是拖油瓶,药草在面前也不认得,一坐下。
“嗯,有。”物尽其用。
“有?”他倏地跳起来,高兴得眼睛在发亮。
“把这个洒在方圆一里内,不用多,薄薄地往地上一洒,然后从这条路往前再走几步有一片丹参,你洒好之后就过来帮忙挖,尽量在一个时辰内弄好。”她抬头望天,似乎有风雨要来。
“明韫妹妹,这是什么?”雷霆风好奇的问,看着手中的白色粉末,这粉末味道很淡,不细闻根本闻不到,稍微闻久了有些站不稳的感觉。
“防兽用的。”她可不想采药采到一半,一头黄色条纹的大虫扑向身后,尖牙咬向她咽喉。
“防兽?”他惊讶地睁大眼。
“简单地说是迷药。”能迷倒一头大象的药量。
“迷药?”
此时的雷霆风还不知晓防兽药的药效有强大,他怕迷不倒大的兽类,本来可以用两次的分量他一次用完,让跟他要剩下的迷药却得知用光了的温明韫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塞了一颗解毒丸到他嘴里。
一刻过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懊恼不己地想把洒在地上的药粉收回来。
瞧瞧这些晕死在地上的动物,唉,这是多好用的迷药呀!
他兴奋地指着那头庞然大物说:“明、明韫妹妹,老、老虎……”好大一头,起码有四、五百斤吧!花纹真斑斓。
“别想扛。”
“……有豹子。”花色真美。
“看看就好。”做人太贪心会不得好死。
“那头公鹿总行吧!我好久没吃过鹿肉了。”瞧瞧后腿肉多粗壮,他能吃下一整条。
温明韫睨了一眼,思忖后点头,她也饿了。
“哇!有肉吃了,春草,你来抬腿,鹿头比较重我来,瞧瞧这对鹿角多雄壮。”可惜鹿血不能喝,这里就他一名男的,喝了会出事。
和温家走动久了,他也懂了粗浅的医理,鹿血壮阳、大补,血气方刚的男子一饮下,容易失控。
“我们吃不了太多,先把要吃的切好,留下我们带得走的,其他一律不准动。”剩余的就分给山里的动物,不能破坏山林生态,要让它们生生不息。
“是,听小姐的。”春草下刀很快,一刀割开鹿头,让血流在芋叶上,再一捧一捧地往外倒,然后先切鹿角,再把完整的鹿皮剥下,接着分割鹿肉,其余值钱的部位自然也没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