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般小小年纪,能经历什么坎坷的感情,竟对男人这般不信任?”他瞬也不瞬的看着她,不放过她任何细微的神情。他想确定一件事。
闻言,盛踏雪心一惊,这人不好糊弄,她要没说出个子丑寅卯,他是不会相信的。
“如果我说我作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我嫁的人就是奚秀才,他把我利用了个彻底之后,还想另娶新妻,奚老太太最后甚至还把我毒哑,这一家子的狼心狗肺伤透了我的心,对于那样的事情不想再来一遍。”
扁是提到奚荣她心里就有股压抑不住的恨意,良人、狼人,不过一字之差,可有多少女子就此误了终身?
借口作恶梦来解释她对爱情的绝望,闻人复会信吗?
闻人复的心让激越的情绪弄得火热,第一次有了真实感。
原来她与他一样重生了,感谢上苍!她真的是他要找的白踏雪!
闻人复的眼睛挪不开了,“你要不要考虑,如果对象是我?”连同上辈子至今,他都不曾向谁这样毛遂自荐过自己,她会不会不答应?
闻人复的话就像有神力,轻轻一句,屋里的人都不会动了,一下,万籁静寂。
带着阿瓦站在堂屋过道的烟氏整个人陷入混乱。
盛踏雪觉得闻人复的话分开来,她每个字都听得懂,但是合在一块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我说过我不相信任何人。”
“可是你需要这么一个角色存在,嫁给我,所有困扰你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公子这么优秀,我也没什么好处或优点,不值得你这么做。”她说的是真心话,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唯一的特别也就是重活了一世,如此而已。
“值不值得是我评断的。”他很认真回答,面色肃穆,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盛踏雪傻眼了。
她想从闻人复的脸上看出些什么,结果她只看到他露出的一抹欣喜,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闻人复的唇角抑制不住的扬起,眼里的狂喜呼之欲出,好看得盛 踏雪硬是逼自己转开眼睛。
“既然你不能违逆家中长辈安排的婚事,非要嫁人不可,不如你自己选一个比较不讨厌的、比较能入眼的人,是不是?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太讨厌我。”
看着他诚挚的眼神,盛踏雪无法说出违心之论。
“我……不讨厌你。”她真的不讨厌他,甚至,她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
闻人复的笑容慢慢扩大,咧开了的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她的眼睛快乐得像是得到什么宝物。
这让盛踏雪觉得自己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费力极了,“我不讨厌你……可我……”她的心因为萦绕不去的疼痛和阴霾满是拒绝。“我,这辈子再不会心动,再不想用愚蠢的真心换得遍体鳞伤,纵使我相信你这一刻的真诚,我也不能这么做。”
婚姻不是儿戏,它是两人对爱情的承诺和共同的责任,是两人在爱情中最基本的坚持,要是掺杂了同情或怜悯,爱情就不是爱情了。
她没有那么好,好到让一个男人不顾一切,为她牺牲一生的幸福来成全她的自私。
闻人复的声音带着更浓的蛊惑,“要不,如果你害怕,那就我先爱,不管几天、几月、几年,直到有一天,你愿意对我敞开心扉,再来爱我。”
他性子清冷,若是未曾心动,想必会一生孤寂,若是心动,便是一世。
任世间颜色千万,他只要缠绕他心上的那颗朱砂痣。
盛踏雪面红耳赤,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说过这样的情话,他那略低却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一字一字的敲在她的心版上,这样的温柔,只要是女子谁能不动容?
“那不管几天几月几年,要是哪天你觉得委屈了,还是遇上你真心喜欢的姑娘,只要坦白对我说,我一定成全你们!”
说完但书,她觉得这才是闻人复应该得到的公平待遇。
倘若那天真的来临,她会送上自己最诚挚的祝福。
“你放心,不会有那一天的。”闻人复很坚定。
“只是——”他把她的手放到自己手中。“这婚礼怕是要委屈你了。”
没有时间好好的走完三媒六聘,但是将来他一定会弥补这份遗憾,给她本朝最盛大隆重的婚礼!
“不委屈,我不在意这个。”因着他这份真情相待,她愿意再度应许婚姻誓约。
她突然想到,重生之于她,似乎不该陷于原来的惨痛,会遇上他,是不是老天要她学着跨出下一步,她若肯尝试,就有可能有得到幸福的机会,若不愿,连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那我回去准备聘礼,让人送过来。”
盛踏雪点头。
当闻人复踏出盛家时,在外头等得满头大汗的知新连忙迎上去,“公子?”
从闻人府追来的知新全然没想到,他家公子能安然无恙的骑马到盛家,然后再好端端的走出来,完全不需要人扶持。
闻人复笑了,眉飞色舞,就像去除了阴霾的晴天,亮眼得叫人不敢逼视。
知新还在查看主子有没有不妥的地方,猛一抬头,看见他颠倒众生的笑靥,差点就不会动了。
他服侍公子多少年,从未见他笑得这般爽朗大气,顿时看直了眼。
“还发什么呆呢,接下来可有得你们忙了。”他疾步如风。
知新瞧着主子的腿,狠狠拍了下自己的脸,赶紧抓着手里的拐杖追上。
第十二章 心上朱砂痣(2)
闻人复走了,盛踏雪仍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是烟氏蹭过来模上她的小手,这才幡然醒过来。
“孩子,你这样答应闻人公子真的经过思量吗?”
烟氏的眼中闪过一丝难受,她的女儿正是花样年华,最该享受美好青春的年纪,可盛府那老虔婆却算计起她的亲事,逼得她不得已只能嫁进闻人府。
闻人府是泥潭还是狼窟她不知道,只是这么仓促的选择,能是什么好归宿?
“娘,如果女子的宿命就是非要嫁人不可,闻人公子生得那么好看,对我也挺好的,是个不错的选择。”盛踏雪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可信一点,希望她娘别钻了牛角尖才好。
烟氏盯着女儿的脸看了半天,并没有找出任何作假的成分,她心里怅然,她这么好的女儿,难道真要嫁给个瘸子?
“可他的腿……”
“一个大男人,容貌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腿脚不便也没什么,就一副皮囊,才学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是人,身上难免有几样缺点,真要完美无缺,那就不是人了,万一真嫁了这样的对象,就是自讨苦吃了。
“还有他的性子,我看着也不好。”只要他一来,她和女儿的爹两个就吓得跟鹌鹑似的,这样女婿实在太不可取了。
“娘,他性子冷,震慑得住人,这样才不会有不长眼的人来随便找麻烦,至于性子冷,不苟言笑是很吓人,换个角度想,这样的他不容易四处拈花惹草,给人安全感,何况,他还帮过我们家那么多回,这是多好的缘分啊!”
总之,闻人复有情有意有才华,她说着说着,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见女儿这样糊弄她,烟氏没有生气,都说情人眼中出西施,也许两人之间真的是缘分,否则,像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轻易的就允了婚事?
只是,他说自己来小切村是为了养病,跟来的只有仆佣下人,这婚事没有对方父母同意、媒妁之言真能好?
烟氏一个头两个大,彻夜失眠了。
接下来的几天烟氏为了盛踏雪的婚事和盛光耀几乎是见面就吵,两老在家里大眼瞪小眼,至于出摊?谁管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