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靖棠见她终于展开攻势了,唇边勾起得逞的笑,他将她灌醉,就是想享受这点夫妻情趣。
不过……她怎么没动作?
他一看,宋岑雅竟就这么坐在他身上睡着了,接着倒在他身上呼呼大睡。
贺靖棠真不敢相信,他那么诱人的躺在床上等着她采撷,她居然睡着了?!
或许不该让她喝酒的,如今长夜漫漫,要他怎么度过啊……
贺靖棠大叹三声,让她躺好睡好,又忍俊不住一笑。
她真是他的宝!
尾声
贺靖棠花了三年时间辅佐贺靖弘,可说是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在外人面前是个耐心教导弟弟的好兄长,但在贺靖弘本人面前可是让他尝尽血淋淋的痛骂与教训。
贺靖弘虽早知贺靖棠是个精明的人,却不知他真正的本性如此恶劣,这才发现过去都太小看他了,什么风度翩翩、温文儒雅都是假象,都是骗人的。
不过,这也彻底激起贺靖弘想努力上进的斗志,吞下血泪咬牙做给贺靖棠看,这种“良性竞争”,也象征着兄弟感情好吧?
贺靖庭则在三年前就嫁出去了,真让人难以想象,她嫁给一个家世不若贺家的商家长子,对方是个敦厚正直的人,敢纠正她的坏脾气,而贺靖庭竟也吃这一套,愿意收敛性子,为他过朴实不富有的日子,本来这婚事洪氏是不同意的,就怕女儿吃苦,但看到女儿婚后改变那么多,觉得以往是她将女儿宠坏了,便不再说话。
而杨总管两年多前过世了,后来他的病愈来愈严重,成天都在昏睡呓语,在死前的最后一段日子,都由洪氏照顾他,两个人朝夕相处,或许是他人生里最甜美的记忆吧。
在杨总管过世后,洪氏自认为自己是一切罪过的罪魁祸首,开始茹素、带发修行,用余生来忏悔,心变得宽阔的她,给人的感觉跟以往相差甚大,看待贺靖棠的目光也充满慈祥。
贺靖弘也在一年前成亲了,娶的不是官家千金,只是个普通的店铺老板的女儿,倒挺能干的,帮了他不少忙,而且性子挺悍的,让贺靖弘不敢松懈,更不敢纳小妾。
终于,在经过三年磨练,贺靖弘总算可以独当一面了,贺靖棠便放心带着宋岑雅到北方去,偶尔他会接到贺靖弘向他讨教的信件,虽然贺靖弘的用词不太坦率,但贺靖棠每次读起信心情都大好。
这样看起来,就像是真正的一家人吧?宋岑雅在心里偷偷笑着想,他曾经说过他没有家人,但谁说家人不能重新打造?
当然这三年来,贺靖棠不只是辅佐弟弟,他也在帮忙筹备在全国开大卖场。
他喜欢听妻子讲起未来的事,脑筋动得快的他,也想来开个大卖场或是超商,当他到北方时,庆鑫堂已经开了第一家大卖场,接下来,他要开始筹备北部的,接着在其他地区开连锁分店。
包让他惊喜的是,宋岑雅竟懂得那些金发异域人的语言,也能与之对话,她说这是英文,在未来很常见。
在北方,有来来往往的异国人,对他们来说会讲异国语言的人,是他们极需要的人材,北方人比起南方人更不拘小节,女子露面做生意是被允许的,于是靠着宋岑雅流利的英文,贺靖棠谈成不少生意,义父亦对她十分赞赏。
直到宋岑雅有一次昏倒,把贺靖棠吓坏了,以为是他让她太忙碌,结果大夫一把脉才知道她怀孕了。
成亲三年肚皮始终没消息,看着阿力和小倩一成亲就马上有喜,现在都生了第二胎,宋岑雅还真担心李馨雨曾营养不良的身子不好受孕,现在有孕了,她总算松了口气,和丈夫一起期待这个孩子的到来。
怀孕期间,宋岑雅也因为孕吐的关系痩了一大圈,直到五个月才恢复胃口,变得什么都爱吃,加上丈夫疼她,总会喂食她,她毫不节制的吃下去,竟把自己吃到胖了十几公斤来,心情好郁卒。
“我胖了。”
“你哪里胖?”
“你看,都变象腿了。”宋岑雅真是不忍看她的大象腿。“我的肚子也圆滚滚的,我真的胖太多了。”她真无法想象,再过几个月,她怎么有办法挺着肚子走路?
贺靖棠蹲,突然拉起她的裙子,亲了亲她的小胖腿。
“你、你……”宋岑雅惊吓得不知该说什么。
他又转而拉开她的衣服,亲了亲她浑圆的肚皮,“这里圆滚滚的真可爱。”接着,他邪气的将手探入她肚兜里,罩住那因怀孕变得丰满的酥胸,“我更喜欢这里。”
她没说话。
发现她没有反应,他抬起头问道,“怎么了?”
宋岑雅只挤得出一句话,“你胃口真好。”她都胖成这样了,他居然还有兴致?
贺靖棠抱着她大笑,让她不由得槌了他几下。
他替她揉起小腿,肚子变大后,她总是喊着腿酸,每夜入睡前,他都会替她按摩小腿,总让她觉得好甜蜜、好幸福。
“又怎么了?在想小真吗?”
按摩到一半,贺靖棠见妻子突然发起呆来,变得沮丧,她说过孕妇会变得多愁善感,他想她大概又想起小真了。
真是宋岑雅的妹妹宋岑真,小了她九岁。
这三年来,她总在夜深人静时挂念着在未来的妹妹,不知道回魂镜的法力有没有传达到未来去。
“别担心,我会陪你祈祷的。”贺靖棠吻了吻她的额头。
宋岑雅安心的点了头,在丈夫的搀扶下躺上床,闭上眼入睡。
早晨的阳光射入房内,床上的女孩刺眼的翻过身想继续睡,跟着放在床头的闹钟响了,她伸长手按下闹钟,只赖床了一分钟便马上起床,不忘迭好棉被。
盥洗完后到厨房做早餐,她早上有课,得吃饱才有精神,虽然吃外食很方便,但为了省钱她习惯自己煮。
做好后,她端到床前的一张小矮桌吃,她住的是雅房,虽然房间很小,但难得的有小厨房可以做菜。
矮桌前摆着一张电视柜,后方墙上挂着一只年历,柜子上摆满了玩偶饰品、全家福照片和一把小巧古典的金色镜子。
“我怎么又做了两份!”宋岑真哇哇叫,她又多做了一份泡菜炸鸡三明治,都已经过了一年半了,她总是会忘记姊姊已经不在了,多做她的早餐。
“算了,拿来当午餐好了,我要开动了。”她双手合十,喊完开动后大口吃下,露出美味的表情,但还是有遗憾,“还差了一点,还是姊姊做的最好吃。”
她那个姊姊啊,最不会做菜了,但她最拿手的就是泡菜炸鸡,泡菜是姊姊爱吃的,炸鸡是她最爱吃的,姊姊说这样一起吃刚好。
姊姊大了她九岁,念的是英文系,很爱漂亮,总爱做指甲彩绘,穿的永远是最时髦的新装,可是在爸爸做生意失败,和妈妈烧炭自杀后,姊姊就变了,她把指甲剪短,不再涂上任何色彩,不再穿那些昂贵的名牌衣服了,她还申请夜校就读,白天工作,担起抚养她的责任。
当时她才十一岁,夜里只要想到爸妈就会哭,都是姊姊会陪着她、哄着她。
姊姊也很努力想取代妈妈照顾她,还学起妈妈打毛线衣,可惜成果不怎么样,她也想学做菜,但煮的最好却只有泡菜炸鸡。
因为她不想天天吃泡菜炸鸡,只好学做菜,还煮的比姊姊好,每天煮好吃的料理,是她唯一能为姊姊做的事。
她以为自己能和姊姊一直相依为命下去,却没想到,那么疼她的姊姊会在一年半前的一个晚上猝死,医生说姊姊有可能是过劳死,她一想起姊姊这几年辛苦工作着,就难过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