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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岁守护神(上) 第3页

作者:陈毓华

他惊喜。

在极度的不甘愿下,他低了头,向她索讨血液,用誓约的方式留了下来,成了她的守护灵,成了主仆关系。

要是有选择的余地,阴曹绝对不要这样的因缘,但是这只妖最可恶的是拿三花神婆来要胁她,他知道神婆是她的软肋,别人她可以不管不顾不在乎,神婆却是她唯一没有血缘的亲人,她在乎。

从立下誓约这天开始,她确切的知道这只妖不只能看懂人心,心肝还很黑。

说也奇怪,因为她那一滴血,面貌模糊的他脸色瞬间变得好看,五官也都显现出来了。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是妖美又巍然大气,是她平生仅见的美男子,肤色有些苍白,但披泄到地上的黑发柔软,凤眼淡漠,眉间一抹倨傲,恍若能逆天,他身穿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像墨般流动的直裾优雅无比的垂在脚边,整个人透出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明明就是个黑雾构成的妖怪,非常的虚幻,却是如此真实的存在着,真实到她想质疑都很困难。

现实和虚幻,模糊的交融成一片,人妖殊途,她却是没能明白自己是怎么和一只觊觎她的生气和血肉的妖成了“室友”。

“也就是说,从今日开始,你是我的了?”那就代表她能尽情使唤他了吗?

他皱了皱眉头,对他这个活了千余年的妖来说,就算立了血誓,谁是谁的还很难说,选择性的忽略誓约是妖的天性,不是吗?

也就是说,要他听话,还得看他的心情如何。

“你总该让我知道怎么叫你。”

“我名为始。”

阴曹迷惑的看了他一眼,他们这些妖魔鬼怪和那些神神叨叨的修道人不都把自己的真名看得死紧,他居然这么坦然的说出来?

但是他那淡漠到近乎苍茫的眼神让她知道,对于一个翻不出什么大浪的人类女子,想捏死她就像捏死一只蝼蚁那么容易,真名让她知道她又能拿他如何。

千年老妖,最是油条,虽然诓这样的人类少女有点不道德,但道德是什么玩意,能吃吗?

她告诉自己不要动气。“我叫阴曹。”

“你取了一个黄泉地府才会有的名字。”

“名字是爹娘给的,我也不愿意。”她对自己的名字已经很膈应了,他不用再添上一笔来提醒她的阴暗好吗!

不提这些,他弄出这么一扇云母琉璃玉屏风出来,要是让上门的人看到,她怎么解释这个价值连城的东西会在她的小屋子里?

她就算跳到黄河,有八张嘴也解释不了。

“能看见我的,只有与我有血誓之人,其他人想见朕,可没这样子的福分。”他不屑道。

阴曹已经百分之两百的确定始能听得见她心里的话。

他还自称是朕,她怔住,忍不住扶额了。

难怪他从头到尾派头这么大,她到底给自己招来了什么?

“所以,别人也不会看见这么大一扇屏风摆在家里?”

屏风虽然只有一扇,却是用一块完整的玉料去雕刻出来的,玉料之大,就算她没什么见识,也知道旷古绝今。

“是。”

“你为什么非得弄这么个碍眼的东西摆在屋里?”

这一扇屏风一放上,堂屋里根本就没了可以转身的地方,她大概得把屋里头的桌椅全收起来才能走路了。

屋太小,供不起大佛啊。

他要不要去别处耍气派啊?任性的妖!

“屏风是我的栖身之所。”始像是知道她小气巴拉的“妇人之见”,见她一脸茫然,他干脆化成黑雾,钻进屏风里。

阴曹凑近屏风一看,不自觉地张大了嘴,本来就大的眼珠几乎都快掉出来了。

屏风上雕刻着一座非常气派辽阔的园林景象,雕工逼真至极,宫殿巧妙的运用了玉料的俏色,宫墙之内,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各抱地势,长廊迂回,屋檐飞挑,亭台楼阁蜿蜒密集,也不知道有几千座,长桥像一道道彩虹,架在半空,让人辨不清方向,景色蔚为壮观。

最诡异的是随着她的走动,高数十仞的宫殿能分出远近似的,楼台还能表现出深邃之感,甚至那些摘花的宫人、挥着拂尘的内侍,也能看得出喜怒哀乐来,其余花鸟虫鱼,就连架上的葡萄都隐约可见,站在外头的她几乎可以想像鸟鸣鱼跃、花开锦绣和葡萄成熟散发出来的香气。

她一下就被迷住了,不断地走来走去,看着因为光线变化,玉石呈现出不同的晕彩,反倒忘记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了。

屏风里的始似乎是不耐烦了,传出缥缈虚幻的声音,“你的重点到底在哪里?”

悄然地,也不知哪来的一只纤细柔白小手撩开鲛人的丝绡帐幔,露出始那张暴躁易怒又俊美到天怒人怨的脸和那身玄色衣料。

他舒服至极的斜卧在水榭中央的躺椅上,身边有数十个宫娥侍候着,一旁桌上白玉玛瑙的水晶碟子里装的是方才让阴曹差点口水流满地的青紫两色大葡萄、两樽月光石雕成的酒瓶,他手上拿的是白玉九龙杯。

很好,好到不行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回到自己只摆得下一个箱笼和她睡觉的炕,挖出箱笼最底层的一块布料,这是三花神婆送她的压箱底,也是她仅有的一块花布料,接着回到堂屋,把那碍眼的屏风盖了个密密实实。

眼不见为净,这任性又嚣张的家伙!

至于屏风里面,宛如末世降临般鸡猫子鬼叫地喊着天狗来了的声响,她掏掏耳朵,权当什么都没听到。

阴曹挨着板凳坐下来,这才察觉到酸疼不已的腰和膝盖。

一回来忙着应付那只妖,连酸痛都忘记了,这一回神,才想到自己就算戴了厚厚的护膝,快要废了的腰和肯定又紫又瘀的膝立马让她痛到无法再忽视它们的存在。

摔盆的活儿真不是人人干得来的,又哭又要跪着膝行,还要因应事主的要求,把所有来悼念的人都带入情境,钱比哭孝女还要难赚。

三花神婆看着她每回都肿得不像话的膝盖,对她又碎碎念了一通,要她不用每场哭丧都哭得撕心裂肺,好像死了亲爹似的,场面过得去就好了,她却觉得既然拿了人家的银子,太偷工减料,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她在这行算是做出口碑来了,她经手的丧家没有不竖起拇指说她哭得好、哭得悲惨的,只是,这死人也不是天天都有的事,就算每趟活计可以入帐不少,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再来,翻了年她就及笄了,阿爹给的那一年十二两的银子大概也就没了,未来都得靠她自己。

目前在这树城里,她的活儿也算独一分,毕竟打幡是件有损尊严的事,正经人家的男丁连沾手都不会,只有无赖混混看在价钱不低的分上,愿意接这种差事。

但是就算痞子无赖也不见得都能拉下这个脸,除非如她一般,真的混不下去,末路穷途的了,才会来和她这假小子抢这碗饭。

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她都十四岁了,身子发育得一点也不好,以至于这碗饭还捧得起。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避他呢,走一步算一步,就算一辈子都维持这种不男不女的样子,老实说,她也不是很在乎,律法上也没规定一定要前凸后翘、身材婀娜才叫女子。

既然死人不是天天都有,那么在这段空窗期,找个短工来做做,也好过在家里蹲,她可是听了那些个去曾家帮忙的三姑六婆九姨婶们说了,树城里来了个大京里泥瓦大匠,听说是要替即将致仕的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的文大人盖一处园林,地段已经看好,在城中最繁华的所在,但因为带来的人手不够,想在树城招收一批临时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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