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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妻是妾(上) 第10页

作者:陈毓华

第四章金主五皇子(1)

褒曼把六百两送去给了褒姒。

不是褒姒眼皮子浅,这么大一笔钱她还真的没见过,听妹妹说足足卖出一千二百两,但是褒曼没说打赏了李氏父子和丫头们的钱都由她这里出了。

所以,褒姒拿在手头上的是实打实的六百两纹银。

能靠自己赚到这么些钱,那种满足和开心,褒姒终于真正的明白妹妹为什么非好好的知县小姐不当,热衷于赚钱,因为她似乎也上瘾了。

晚上等褒正涛下衙回来,一家人用过饭,褒姒把卖衣服得钱的事情如实的向父亲说了一遍。

褒正涛听完倒是没有苛责她们不守规矩,他不是古板的人,只是商人向来为四民之末,心里不免顾虎女儿行商之事的风声要是传出去不好听,但另一方面又自责了起来,若不是他养家不力,孩子们怎么会想着要去挣银这一想,心里更加错综复杂了。

看着放在几案上的银票,他咳了咳,“既然是凭自己赚来的银子就留着,将来要是有什么急用也使得。”

巴氏知道褒家姊妹们这阵子十分忙,对这两个继女她不敢多管,只要不出格就好,未料本以为是孩子们的家家酒,却在短时间里赚到了大笔银钱。

一千二百两在大富人家或许不算什么,但足足让小康人家过上二十年不然吃穿的好日子了。

这两个孩子出师告捷,第一次能说是运气好,那会不会有第二回?

她是出身商家,嫁给褒正涛做继室本来底气就有些不足,在外头也没少受讽刺排斥,但是她不以自己的出身为耻,靠自己的双手和脑筋赚钱哪来的可耻?那些明嘲暗讽的人不过是偏见、嫉妒罢了,见不得商人能将银钱如水流的搬进口袋,过上好日子,更见不得她能嫁给官宦人家,当了官夫人。

君不见许多读书人家行的也都是商贾之事。

因为阅人无数,她不像一般深闺妇人往牛角尖上去计较两个继女是不是变着法子在向父亲告状,埋怨自己没有给她们该有的用度。

她不会这么想,也觉得两个继女不是那样的人品。

两位姑娘往后如果有用得着她的地方,她不介意帮上一把。

她心里门儿清,唯有这两位姑娘过好了,她的后半辈子才能高枕无忧。

饭后,褒曼追着要到书房去的褒正涛,在晚风徐徐的夜色里笑嘻嘻的喊住了她爹的脚步。

“怎么,还有事?”

褒曼微微仰着头,带着点羞涅,露出线条弧度优美的下颔。“丫丫记得以前爹会给我银角子买糖吃,这会儿女儿能赚钱了,为表女儿小小敬意,这点钱女儿给爹买糖吃,您就收下吧。”

她从袖口抽出一张银票,也不等褒正涛婉拒就塞在他大手里。

褒正涛有些啼笑皆非,他也没去看手上的票子,不过褒曼的说法仍逗笑了身为父亲的他,刮了刮褒曼的翘鼻子。“这天下哪有女儿给爹买糖吃的事?”不说孝敬,拐了个弯送钱给他,他这把年纪还吃得起糖吗?

但是心,整个都暖了起来。

褒曼踩脚。“不管啦,送出去的钱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这是不讲理了,可不讲理得非常可心。

“乖丫丫,爹收下来就是了。”当爹的哪禁得起小女儿撒赖,连迭的称是。

见爹收了银票,褒曼开心无比的又叮嘱了他书别看太晚,要早点歇着,明日还要早起之类的话,唠唠叨叨一阵子才一蹦三跳的离去。

这丫头!褒正涛又是摇头又是笑,笑容久久挂在嘴边停不下来。

等褒曼不见人影,褒正涛才就着月光和甬道上的宫灯亮光看清楚女儿给的是一百两的银票。

也罢,先帮她存起来吧,就当替她存嫁妆。

一想到嫁妆,两个女儿都到了该谈婚事的年纪了,他忙于公务,孩子们几乎是放牛吃草长大的,一想到她们有一天会离家,心里不免酸温了起来。

他该多花点心思在两个女儿身上,又或者让妻子多注意有无门当户对的人家,晤,普通人家也无妨,他即便只是个芝麻官,还是有能力辖治普通百姓,护住女儿的。

至于高门大户?压根没在他脑子里出现过,大户人家的饭碗难端,他褒正涛的女儿不需要为一碗饭去折腰屈就。

然而,他更没想到的是大女儿褒姒躲在垂花门后,也如法炮制塞给他一张票子,只是给钱的说法不一样。

他的心软成一滩水。

回到书房,褒正涛把两张银票放在案桌上,注视良久才收到暗屉里,女儿们这般贴心,赚了点银子居然知道要给爹零花,令他生出有了这两个小棉袄般的女儿,就算没有儿子也不要紧的欣慰。

姊妹俩偷偷塞给父亲钱,倒也不怕巴氏知道不高兴,母亲手头宽裕,不差钱用,可她爹不贪不墨,也不是那种向女人伸手要钱的男人,当女儿的给爹一些零用,人之常情。

这是个很简单的一进宅子,就一个四合院,哪里是堂屋,哪里是正房,一目了然,诡异的是门口有男仆,廊下站着五、六个仆妇,穿着一致,垂首而立,半点说笑声都没有。

褒曼在灵景王府待过,自然知道大户人家的下人穿着是有制服的,而且家族等级越高,制度越是严格。

但是这一进宅子却有如此严谨的规矩,未免太奇怪了。

像是听到她心里在嘀咕什么,领她进来的面白无须男子很随意的说道:“我们包下院子,住上几日便走。”

原来不是同安县的人啊。

真要说,是她孟浪了。

一听见李大说那位买走她衣裳的大户想见她,她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唉,自己这一头热,顾前不顾后的个性什么时候才会改?要命喔!

其实她想的很简单,不过是想认识一下她的千里伯乐是谁?是谁慧眼独具,让她赚进这一世人生第一桶金?

其实自己那份分一分,也就剩下二百两,不过,对初次创业的人来说,已经够让她自豪一把了。

女人对第一次总有股执念,特别好奇嘛。

直到随着她来的李大和阿汝被拦在门房处,她才发现事情好像不太对劲,但后悔好像来不及了,头都洗下去了。

胡乱想着,褒曼已然来到堂屋。

“姑娘请稍待,容我回禀一下主子。”面白无须男个头很小,偏瘦,笑的时候像邻家叔伯让人不起防心,肃起容来又丝毫波动都没有,变脸像翻书。依据褒曼两世的经验,这样的人就像变色龙,较猾又心机十足,但一旦对某人忠心,就是一头忠心耿耿没有贰心的猎犬了。

“姑娘虽是客,小的还是多嘴叮嘱你一声,要是入内,双眼不可直视我家主子,头微垂,裙摆不摇,发丝不动,中间保持十步之遥,请姑娘切记。”他照本宣科,却目光如炬的盯着褒曼的眼睛。

这是把她当侍女教育了。

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想见居然还有这等规定,她应该庆幸这位管家没有严格到连走路姿势都要求。

也罢,客随主便,总之就一面之雅,往后也不会有机会再见,规矩就规矩吧。

堂屋不大,所谓的十步根本就是靠着门边。褒曼按管家嘱咐在门口处站定,朝着太师椅上那大马金刀坐着的男人行了个福礼。

屋里静寂无声,既没有叫她起,也没有免礼声。

“大爷,那位做衣服的姑娘来了。”管家轻轻提点了下,态度恭敬卑微,声音恰恰好,不轻不重、不缓不疾。

垂目看着茶盏的出众男人这才扬起炯炯有神的锐利眸子,顺手把酥光宝晕的天青官窑兔毫盏递给了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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