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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妻是妾(上) 第10頁

作者︰陳毓華

第四章金主五皇子(1)

褒曼把六百兩送去給了褒姒。

不是褒姒眼皮子淺,這麼大一筆錢她還真的沒見過,听妹妹說足足賣出一千二百兩,但是褒曼沒說打賞了李氏父子和丫頭們的錢都由她這里出了。

所以,褒姒拿在手頭上的是實打實的六百兩紋銀。

能靠自己賺到這麼些錢,那種滿足和開心,褒姒終于真正的明白妹妹為什麼非好好的知縣小姐不當,熱衷于賺錢,因為她似乎也上癮了。

晚上等褒正濤下衙回來,一家人用過飯,褒姒把賣衣服得錢的事情如實的向父親說了一遍。

褒正濤听完倒是沒有苛責她們不守規矩,他不是古板的人,只是商人向來為四民之末,心里不免顧虎女兒行商之事的風聲要是傳出去不好听,但另一方面又自責了起來,若不是他養家不力,孩子們怎麼會想著要去掙銀這一想,心里更加錯綜復雜了。

看著放在幾案上的銀票,他咳了咳,「既然是憑自己賺來的銀子就留著,將來要是有什麼急用也使得。」

巴氏知道褒家姊妹們這陣子十分忙,對這兩個繼女她不敢多管,只要不出格就好,未料本以為是孩子們的家家酒,卻在短時間里賺到了大筆銀錢。

一千二百兩在大富人家或許不算什麼,但足足讓小康人家過上二十年不然吃穿的好日子了。

這兩個孩子出師告捷,第一次能說是運氣好,那會不會有第二回?

她是出身商家,嫁給褒正濤做繼室本來底氣就有些不足,在外頭也沒少受諷刺排斥,但是她不以自己的出身為恥,靠自己的雙手和腦筋賺錢哪來的可恥?那些明嘲暗諷的人不過是偏見、嫉妒罷了,見不得商人能將銀錢如水流的搬進口袋,過上好日子,更見不得她能嫁給官宦人家,當了官夫人。

君不見許多讀書人家行的也都是商賈之事。

因為閱人無數,她不像一般深閨婦人往牛角尖上去計較兩個繼女是不是變著法子在向父親告狀,埋怨自己沒有給她們該有的用度。

她不會這麼想,也覺得兩個繼女不是那樣的人品。

兩位姑娘往後如果有用得著她的地方,她不介意幫上一把。

她心里門兒清,唯有這兩位姑娘過好了,她的後半輩子才能高枕無憂。

飯後,褒曼追著要到書房去的褒正濤,在晚風徐徐的夜色里笑嘻嘻的喊住了她爹的腳步。

「怎麼,還有事?」

褒曼微微仰著頭,帶著點羞涅,露出線條弧度優美的下頷。「丫丫記得以前爹會給我銀角子買糖吃,這會兒女兒能賺錢了,為表女兒小小敬意,這點錢女兒給爹買糖吃,您就收下吧。」

她從袖口抽出一張銀票,也不等褒正濤婉拒就塞在他大手里。

褒正濤有些啼笑皆非,他也沒去看手上的票子,不過褒曼的說法仍逗笑了身為父親的他,刮了刮褒曼的翹鼻子。「這天下哪有女兒給爹買糖吃的事?」不說孝敬,拐了個彎送錢給他,他這把年紀還吃得起糖嗎?

但是心,整個都暖了起來。

褒曼踩腳。「不管啦,送出去的錢哪有收回來的道理。」這是不講理了,可不講理得非常可心。

「乖丫丫,爹收下來就是了。」當爹的哪禁得起小女兒撒賴,連迭的稱是。

見爹收了銀票,褒曼開心無比的又叮囑了他書別看太晚,要早點歇著,明日還要早起之類的話,嘮嘮叨叨一陣子才一蹦三跳的離去。

這丫頭!褒正濤又是搖頭又是笑,笑容久久掛在嘴邊停不下來。

等褒曼不見人影,褒正濤才就著月光和甬道上的宮燈亮光看清楚女兒給的是一百兩的銀票。

也罷,先幫她存起來吧,就當替她存嫁妝。

一想到嫁妝,兩個女兒都到了該談婚事的年紀了,他忙于公務,孩子們幾乎是放牛吃草長大的,一想到她們有一天會離家,心里不免酸溫了起來。

他該多花點心思在兩個女兒身上,又或者讓妻子多注意有無門當戶對的人家,晤,普通人家也無妨,他即便只是個芝麻官,還是有能力轄治普通百姓,護住女兒的。

至于高門大戶?壓根沒在他腦子里出現過,大戶人家的飯碗難端,他褒正濤的女兒不需要為一碗飯去折腰屈就。

然而,他更沒想到的是大女兒褒姒躲在垂花門後,也如法炮制塞給他一張票子,只是給錢的說法不一樣。

他的心軟成一灘水。

回到書房,褒正濤把兩張銀票放在案桌上,注視良久才收到暗屜里,女兒們這般貼心,賺了點銀子居然知道要給爹零花,令他生出有了這兩個小棉襖般的女兒,就算沒有兒子也不要緊的欣慰。

姊妹倆偷偷塞給父親錢,倒也不怕巴氏知道不高興,母親手頭寬裕,不差錢用,可她爹不貪不墨,也不是那種向女人伸手要錢的男人,當女兒的給爹一些零用,人之常情。

這是個很簡單的一進宅子,就一個四合院,哪里是堂屋,哪里是正房,一目了然,詭異的是門口有男僕,廊下站著五、六個僕婦,穿著一致,垂首而立,半點說笑聲都沒有。

褒曼在靈景王府待過,自然知道大戶人家的下人穿著是有制服的,而且家族等級越高,制度越是嚴格。

但是這一進宅子卻有如此嚴謹的規矩,未免太奇怪了。

像是听到她心里在嘀咕什麼,領她進來的面白無須男子很隨意的說道︰「我們包下院子,住上幾日便走。」

原來不是同安縣的人啊。

真要說,是她孟浪了。

一听見李大說那位買走她衣裳的大戶想見她,她想也不想就答應了。唉,自己這一頭熱,顧前不顧後的個性什麼時候才會改?要命喔!

其實她想的很簡單,不過是想認識一下她的千里伯樂是誰?是誰慧眼獨具,讓她賺進這一世人生第一桶金?

其實自己那份分一分,也就剩下二百兩,不過,對初次創業的人來說,已經夠讓她自豪一把了。

女人對第一次總有股執念,特別好奇嘛。

直到隨著她來的李大和阿汝被攔在門房處,她才發現事情好像不太對勁,但後悔好像來不及了,頭都洗下去了。

胡亂想著,褒曼已然來到堂屋。

「姑娘請稍待,容我回稟一下主子。」面白無須男個頭很小,偏瘦,笑的時候像鄰家叔伯讓人不起防心,肅起容來又絲毫波動都沒有,變臉像翻書。依據褒曼兩世的經驗,這樣的人就像變色龍,較猾又心機十足,但一旦對某人忠心,就是一頭忠心耿耿沒有貳心的獵犬了。

「姑娘雖是客,小的還是多嘴叮囑你一聲,要是入內,雙眼不可直視我家主子,頭微垂,裙擺不搖,發絲不動,中間保持十步之遙,請姑娘切記。」他照本宣科,卻目光如炬的盯著褒曼的眼楮。

這是把她當侍女教育了。

對方到底是什麼來頭,想見居然還有這等規定,她應該慶幸這位管家沒有嚴格到連走路姿勢都要求。

也罷,客隨主便,總之就一面之雅,往後也不會有機會再見,規矩就規矩吧。

堂屋不大,所謂的十步根本就是靠著門邊。褒曼按管家囑咐在門口處站定,朝著太師椅上那大馬金刀坐著的男人行了個福禮。

屋里靜寂無聲,既沒有叫她起,也沒有免禮聲。

「大爺,那位做衣服的姑娘來了。」管家輕輕提點了下,態度恭敬卑微,聲音恰恰好,不輕不重、不緩不疾。

垂目看著茶盞的出眾男人這才揚起炯炯有神的銳利眸子,順手把酥光寶暈的天青官窯兔毫盞遞給了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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