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大夫人一恢复记忆,反而把将军的事全忘了。”赵劲竹有些啼笑皆非。
林青柳叹了口气。“大夫人这一走,可苦了咱们。”
迸柏朝书房看了一眼。“依我看,最苦的是将军。”
那种被抛弃的滋味可难受了,他们英伟勇武的将军何曾被女子如此对待过?
三人不禁一阵唏嘘,真是一对冤家,一个爱对方的时候,另一个不爱,等到另一个爱了,原来那个却跑了。
唏嘘归唏嘘,一出了院子,三人神情严肃,各自领命而去。
话说沐香凝把崔嬷嬷骗回娘家后,就带着茶儿走了,身上拽着五千两银票,吃喝住都不用愁了。
她和茶儿在离开将军府后,就赶紧拿着路引出城去了,到了城外,骑上事先买好的马匹,没有任何耽搁地上路。
她所用的路引是从将军府里“借”出来的,将军府的路引果然好用,一路上畅通无阻。
“小姐,咱们好久没有策马驰骋了!”茶儿一脸兴奋。
沐香凝转头笑看她。“怎么?难道我在将军府一年,都没带你去骑马?”
“小姐那时候有心事,常常一个人出门,都不带茶儿呢。”
“咦?有这回事?”
“小姐总算恢复正常,茶儿等这一刻等很久了呢。”
“哈哈,委屈你了,放心吧,今后行走江湖,我一定带着你。”她拍胸脯打包票说。
“谢小姐!小姐,咱们现在去哪儿?”
“当然是去找我大姨喽,还有我那些师兄弟呀,顺便一路上看山看水玩下去。”
“好呀!小姐,那咱们快走吧!”
她们此刻穿的是束腰窄袖的劲装,做侠女打扮,腰间系剑,头戴大盘帽,方便遮日、遮风沙,身上各自带着一个包袱和水壶,轻装简行,一路下江南去。
虽说,她们也可以走水路,但是考虑到万一楚卿扬真的派人追来,通报各个水运关卡,她和茶儿就很难躲过,因此她们选择了陆路,走陆路虽然花点时间,但是躲避容易。
前三天,她们用布包了马蹄,避免留下马印,到了第四天,她们开始放松了,沐香凝觉得自己在楚卿扬心目中并没有多重要,她也一直认为,楚卿扬之所以不想和离,基于义务和责任的成分居多,毕竟他们是圣旨赐婚的。
相信待不了三个月,楚卿扬就会忘了她,因为他还有杜芸珊和四位貌美如花的妾呀。
骑马奔驰这几日,两人偶尔牵着马儿漫步湖边,又偶尔牵马涉溪而过,看到美丽的夕阳,她和茶儿也会停下来,为这橘色变幻的天空伫足欣赏。
若有旅店,她们就宿在旅店,或是途中经过几户农户,便上门请求借住一晚,离大城越远,周围的村落就越少。
这一日,沐香凝打量着地图,这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今晚大概要宿在野外了,于是主仆两人决定打猎。
她们拿着弓箭,在林中寻找猎物。
一只鸟儿从天上飞过,沐香凝举箭射出,正中猎物,虽然只是一只鸟,起码今夜她们不会饿肚子了。
跑到鸟儿掉下去的地方,茶儿捡起地上的鸟儿,在手中秤了秤。
“小姐,这只鸟儿不够肥,只够咱们塞牙缝。”
“没关系,多打几只。”
“那也得鸟儿多飞几只过来。”才说着,天上又飞来一只鸟,茶儿忙指着天上。“啊!小姐,那里!”
沐香凝迅速拉弓瞄准,又射下一只,就这样,前前后后,总共射下了三只鸟儿。
看着三只战利品,沐香凝得意地说:“这下子你不用担心吃不饱了吧。”
“小姐厉害!”茶儿竖起大拇指。
这样的日子虽无锦衣玉食,却是何等快意自在。
主仆两人高兴地抟着三只鸟儿,今日的晚饭已经够了,她去收集树枝来生火,茶儿则卷起袖子到河边处理这三只野鸟。
将鸟儿放血开肚,把内脏处理掉,毛拔光洗净后,茶儿回到沐香凝身边。
“小姐,我发现这三只鸟儿的肚子里有奇怪的东西呢。”
沐香凝看着茶儿手里,有三颗拇指大小的丸子,外层包了一层胶膜。
“什么鬼东西?”沐香凝察看了下,一时也看不出里头有什么乾坤,便对茶儿道:“先收起来吧。”
“是,小姐。”
两人把鸟肉烤了,吃了个饱后,躺在大石头上欣赏夜色,睡了个好觉后,天未亮起来,又继续赶路。
棒日,两人策马来到一处山谷,骑到半路,沐香凝突然感到不对,连茶儿也警觉有异。
“小姐,有杀气。”
“嗯,我也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了。”
两人赶忙将马骑到一旁,把马儿藏在隐密的地方后,便在附近搜查,不一会儿,果然被她们找到了杀气的来源。
第9章(2)
她们爬上高处,往另一头的山谷看去,那儿正有两方人马在厮杀。
一方穿着蓝色的衣衫,是家卫打扮;而另一方则是黑衣束腰长裤,看起来莽气很重,似是盗匪。
蓝衣护卫层层保护中间的马车,不让围在外圈的黑衣盗贼攻进来,不过显然蓝衣这一方居下风,因为黑衣盗匪人数足足是他们的两倍,个个杀红了眼,皆是嗜血的狠角色。
沐香凝和茶儿躲在高处岩石的后头,从岩缝中看着这一幕。
“怎么办?小姐,要救吗?”
“你傻啊,对方人多势众,出去就是找死。”
“可是小姐,你不是常说,行侠仗义,女子不输大丈夫?”
“我什么时候说过?”
“你失忆的时候。”
“那不算,我脑袋撞坏了。”
茶儿点点头。“也好,我本来还担心小姐会莽撞地冲出去救人,小姐不救,茶儿倒是松了口气。”
“我有说不救吗?”
“啊?小姐刚才不是说……”
“明里不能救,暗里救不行吗?跟我来。”
茶儿不明所以,好奇地跟着沐香凝离开,过了一会儿,两人带着一个包袱回来,沐香凝拿弓箭,箭头穿过包袱,瞄准黑衣人最多之处,拉开大弓,劲发于箭矢,奋力射出。
忙着进攻的黑衣人,见到什么就砍,包括那个从空中射来的鬼东西,其中一人大刀一挥,就这么把包袱砍为两半。
被砍断的包袱四散一地,似有什么东西溅了出来。
“马的!这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沾上来了?”
“甜的?”
几名黑衣人大声吆喝,那沾在衣衫上粘粘的是什么东西?!
说时迟那时快,一阵嗡嗡声响起,狂蜂倾巢而出。
原来那包袱里是一个蜂窝,沐香凝经过林地时,就已经看到那个蜂窝,心中起了妙计,小心地将蜂窝套在包袱里,摘了蜂窝,然后快速回到大石旁,这儿是个绝佳的制高处,用箭把蜂窝送到盗匪那儿。
被惹怒的蜂群是很凶狠的,它们四处螫人,尤其专螫那些身上溅到蜂蜜的黑衣人。这些野蜂生得大,毒针也大,被螫多了,不死也要半条命了。
霎时痛叫声四起,黑衣人的阵形溃散,蜂群无孔不入,螫得他们痛呼乱窜,大刀乱挥,有的还不小心砍伤了自己人,有的受不了而慌不择路,撞倒成堆。
“公子,对方的阵形乱了。”最靠近马车的蓝衣护卫,对车里的主人说。
马车里的男子冷哼一声,当机立断。
“有缺口,冲出去!”
“遵命!”
主人一声令下,众蓝衣护卫立刻拚杀。
原本处于劣势的他们,知道机会难得,生死之际,哪容多想,原本完美围堵的阵形出现了缺口,蓝衣人乘机冲出重围。
车里的男人,那双俊美凛冽的锐目,从车窗看出去,视线精准地落在东边岩石山头那儿,然后对身边一名护卫说了几句,护卫点头,便闪身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