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气真大,只是分一个吃也不许!”王勇也没再抢,回报马儿一个龇牙咧嘴的怪表情后,扯着宋二子的肩膀道:
“你以为我在乱说吗?来,回过头来看一下,头儿背着押寨娘子不好走快,所以慢了我一步,现在正好走下山了。瞧,就在那里!”
宋二子被强制半转身看向东边的方向,就看到远处头儿的身影正从一片半转载或转售,谢谢你的支持与配合)人高的野草中转出来──“咦?!”还真是背了一个人!
“头儿背的是女人?”不可思议!
“可不是!”王勇不知道在胡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笑得贱兮兮的。
“这片荒山上并没有住人,怎么会有女人?”宋二子不解。
“谁管她怎么会在山上的,反正她现在是头儿的了。”
“你别胡说,咱现在是兵,不是匪──”
“是兵是匪有差吗?头儿如果想要,那个女人就只能是头儿的。”王勇就是这样认定。
“现在是有王法在管的。”宋二子提醒。
“没王法管的世道,谁拳头大就听谁的;有王法管的世道,谁权势大就听谁的。而咱头儿拳头大,权势也大,只是要个村姑又怎么了?”王勇所认定的道理,一向是简单粗暴又实际的。
“至少要村姑和她的家人同意。”宋二子觉得做人还是应该讲些道理。
“难得头儿想女人了,谁敢不同意!”王勇举着拳头哼道。
宋二子扯了根草茎咬在嘴里,看着头儿朝他们走近,也没再说些什么,心中倒是同意王勇所说的:如果头儿想要,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是一个村姑。是啊,不过是一个村姑……
但是,他为什么就是将她给背了下山呢?秦勉想着,却是愈想愈不解。
就算他有许多话要问她,大可任她昏倒在地上,不理会她是否会受凉地等她醒来,或者叫王勇背下山来,实在没有非要自己亲自背的道理。
偏偏,他就是亲自背她下山来了;拒绝王勇代劳的提议,将她背了下来。
秦勉二十四年的人生里,背过重伤的战友、下属、上司,当然,更背过无数的战利品──但不包括女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亲自背一个女人下山,并且没有半点勉强。
只是一面之缘,让他看了场闲戏罢了,怎么就记住了呢?
般不懂。
既然搞不懂,就任由心意去行动,不用忙着想出个一二三,反正总有一天会想清楚,不用急。只要不是关乎生死大事,秦勉很少会为难自己的脑袋。
走到两名下属面前,他轻松地将仍然昏迷的女人以一个巧劲给丢在自己的战马上。虽然背着人走了很长一段山路,却不见他气息紊乱或满头大汗──那女人瘦得像一根柴禾,背起来倒是省力气……
也不理会王勇挤眉弄眼的怪表情,秦勉简单对两人说了下山上的情况,然后对宋二子道:
“二子,你拿我的印信去县衙一趟,跟甘县令借十个差役过来把山上那些人先给捆了丢牢里,等我有空再来料理他们。”说完,将印信解下丢给宋二子。
“是!”宋二子立即上马,领命而去。
“头儿,那我到山上去守着,省得有人先醒来跑掉。”王勇说道。
秦勉摇头。
“不用,他们暂时醒不过来,不用守了。你先回客栈去,看纪智他们打听得怎么样了,然后让吴用去采买一些礼品送到秦家村……现在不知道叫什么村,反正东面那边的村子就是了,我在东村口那座桥边等你。”
“是。”王勇领命完,忍不住偷瞄那个趴在老大爱马上的村姑几眼,小声问:“头儿,这个村姑,您就这样带着走?”
“你有意见?”秦勉假笑问。
“没意见没意见!头儿,我走啦,四下无人您随意!”话完飞身上马,一下子跑得不见人影。
秦勉嘴角抽了抽。明明没有什么绮思,被王勇这个浑人乱说一通后,却是有些不自在了。
拍了拍还在低头吃草的爱马,他走到可以看清女人侧脸的方位,盯着她那张年轻而暗淡的脸。她这样的脸色,跟其他女人并无不同;世事艰困,他从小到大见过的女人都是灰头土脸又骨瘦如柴的,这女人的模样虽然同样是灰头土脸的,也瘦,却不是那种长期饥饿到随时会死掉的瘦,而是着力劲的瘦──从她砸人石头不手软的力道来看,这女人挺有力气,下手也狠,应该有很丰富的打斗经验。
这世道,活下来的女人都是这样强悍的,秦勉对她的凶狠没任何感觉,不觉得好,也不觉得不好。
他记忆力还不错,前日看的那场闲戏,虽然没刻意去记,却还记得这女人是个寡妇,跟另一名一看就知道身兼多职的女人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
这女人干巴巴的风情全无,相比之下,另一个女人肥壮又爽俐,是更为吸引男人目光的存在。可是他却觉得她这样很好,于是目光不由自主只放在她身上。
至于是什么样的好法,他一时也说不清;但她不肯随便给人生孩子这一点,他就觉得很好。当然,愿意给别人生孩子换财货米粮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用户部清查完全国人口还剩余多少,所有人都知道几十年的乱世下来男人死得很多没错,但女人死得更多;很多女婴甚至一出生就被杀死或被吃了,而男婴至少还有机会活到饿死。
女人太少,所以国朝逐渐安定之后,就算是最食古不化的老儒生还活着,也不敢在这个时期振臂高呼道德礼教,说女人应该恪守什么三从四德、守贞自爱。现在国家最需要的是恢复生机,需要大量的人口,所有还能生育的女性都得努力增产报国去。等正式的政令一下达,年轻女子即使不想嫁人的,也得生孩子去。
“就算是个不想再嫁的寡妇,还是得生孩子的。”秦勉用一种挑剔的目光扫视眼前女人的全身,从灰头土脸的脸蛋,到满是补丁的衣服所包裹着的瘦巴巴身体……虽然很怀疑这样的身体能不能孕育出孩子,不过他却克制不住一个冲动的想法,像沸腾的热水波波波地从心底深处冒涌上来──
“如果非生孩子不可,就给我生吧。”
当这样的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之后,秦勉先是一怔,像是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说出来之后,却觉得这样的主意还不赖。
他十岁那年答应过他爹的──走出去外面挣命,然后,只要没死,就把秦家的香火传下来。
在乱世出生长大的人,看惯了生死与离散,对各种美好到不真实的臆想都没有太大的触动。比如家庭,比如团圆,比如快乐,比如富足,都没有特别的触动,也提不起兴趣,即使他现在算是已经谋出了个光明前程,但对他而言,也不过是终于可以一日吃上三餐,并且餐餐饱足罢了。
在他回乡祭祖的这个时候,心情难得低落与软弱,正好遇见了她;她年轻,代表着她应该能生。曾经答应父亲的事,此刻正特别在意着,而她刚好进入他的眼界里,先是让他觉得有趣,后来山上那一出更是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所以他便觉得,如果非找一个女人传香火,那么,就让这个令他感兴趣的女人来生吧!
秦勉想,她应该也会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吧?
当然,在两人愉快合作生孩子之前,他得先弄清楚她是谁、又是谁家短命男人的遗孀。
他想,他很快就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