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清泪从映雪的脸颊滑落下来。“你爱商紫玫吗?”
“虽然现在站在紫玫的墓前,但我对她最想说的话是——对不起。”
“你的心比石头还硬,比冰山还冷。”
“不知道这世上有哪个女人能让我的心变得柔软和温暖?”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映雪回避他的视线,心跳不由地加快节奏。
回程的车上,映雪疲倦的说:“别把你们之间的仇恨,带进我的生活里。”
原本以为映雪早就该回家的雅美,打了几通电话都没人接,雅美便匆忙地向补习班请假,赶到映雪的住处,拿起门口花盆下的钥匙,开门进屋等映雪。一直等到黄昏,才从阳台看见映雪从贝云鹏的宾土车里走出来。
映雪一进门,雅美就像跟屁虫般追着她问:“为什么是贝云鹏送你回来?”
“我出院时碰到他,他强迫我上他的车。”映雪瘫在沙发上
“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雅美简直像个供叨唠的老妈子。;
“我好累,我不想再提到他。”映雪假寐地闭上眼。
“宋之帆打了好几通电话来找你。”雅美丝毫没有闭嘴的打算。
“如果他再打来,你就跟地说我睡着了。”
“这样对宋之帆不太公平。”
映雪猛地睁开眼,眼中闪烁怒火,双手握成拳头,仿佛欲找人打架似的,语谓严正的说:“我才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
“你怎么了?”雅美一头雾水。
“如果你以为他们追求我是因为喜欢我,那你就错了,他们只是在比赛,看谁先把我弄到手,简单的说,我是他们两个打仗的战场。”映雪气愤的说。
雅美露出苦笑,她太了解映雪了,她的脑神经结构异于常人,若说在台北两年多以来,没人追她根本是假话。至少有三个补习班的未婚男老师追求过她,请她吃饭、喝咖啡、看电影,她却当这是同事间的交流。
她是那种一一要亲口对她大声说“我爱你”,才知道对方在追她,而且说的时候,如果不够严肃,她还会当成是开玩笑,一笑置之。
“贝云鹏或许如此,但我敢说宋之帆不是,他是真心喜欢你。”
“你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映雪讽刺地扬起嘴角。
“算了,我看得出来你现在心情不好,改天再谈他们两个人。”雅美拿起放在鞋柜上的背袋,边穿鞋边说:“班主任说,明天晚上要请大家去吃药膳补身。”
“那个小气鬼吃错什么药?”映雪心情变好了许多。
“多亏你盲肠炎,班主任总算良心发现,知道自己是害你三餐不定时的罪魁祸首,请吃药膳补身其实是要向你赂罪,不过我有可靠消息来源,听说班主任打算在餐会时宣布调薪,每个人都加薪五仟,要大家以后别吃泡面,爱惜身体。”
这就是映雪向贝云鹏低头,坐进他车子的主因。
她真的很喜欢补习班,班主任、同事和学生,每一个人她都喜欢。
所以当贝云鹏以补习班要胁她时,映雪为了不想连累别人,才会任由他摆布。
此时雅美也穿好了鞋,映雪追问:“你要去哪里?”
“小姐,见你没回来,我哪都不敢去,偏偏你的冰箱干净得像刚买回来的,连一瓶可乐也没有,在等你的这段时间,我想我至少掉了三公斤的肉,现在我要去吃到饱的餐厅,好好地补回我的肉。”
“我们一起去,我请客,不过你要等我换件衣服。”
雅美吸着嘴说:“贝云鹏真是不体贴,居然没请你吃饭就送你回家!”
很明显,雅美倾向支持宋之帆,但是雅美看得出来,映雪对贝云鹏有好感,都怪上帝,把“爱”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技术不成熟的小孩,结果丘比特一口气射了两校箭在映雪身上……
一枝箭射在映雪的背上,另一枝箭射在映雪的心上。
可惜的是,宋之帆是射偏的那一枝箭!
正当雅美拉开大门时,门口站着拿了一束红玫瑰、正按门铃的宋之帆。
“家医生,你跑来做什么?”雅美明知故问。
“我来探望我病人的复原情形。”宋之帆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下次我也要找来医生开刀,出院后不但有医后服务,还有玫瑰花可拿。”雅美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椰榆。
“没问题,你是映雪的朋友,我绝对会妥善照顾。”宋之帆一诺千金。
“一人得道,果然鸡犬也跟着升天。”雅美朝身后的映雪眨眼,映雪却狠狠白了雅美一眼,雅美不但不在乎,居然还把宋之帆往门里推,故意会错意的说:“你别瞪我,我知道你不想有电灯泡在,我快走就是了。”
“雅美——”映雪气得想掐雅美的脖子,不过她先一步地把门关上。
偏偏,此时宋之帆挡住门口,误信雅美的话,以为映雪跟他一样期望两人单独相处,兴奋地把花束捧到映雪面前。“这花是送给你的。”
总不能当着宋之帆的面把玫瑰花丢进垃圾桶里,所以映雪只好强颜欢笑地接下花束,找了一几玻璃瓶,接满水,插好花,礼貌性的说:“谢谢。”
“不客气。”宋之帆一脸乐陶陶。“伤口复合的情况如何?”
“很好,我已经看过了。”映雪深怕他要求检查。
“你今天出院后去了哪里?”
“你在审问我吗?”
宋之帆从容不迫的说:“不,我是关心你,刚拆线最好别乱跑。”
一抹羞愧的红晕染上了映雪的脸颊,她真不该以凶巴巴的语气质疑他的关心,事实上她发现他的确和贝云鹏不同,从他替她开刀到现在,说得明白点,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要她说出之捷的住址,一次也没有。
而她却处心积虑地提防他,就像贝云鹏处心积虑地想要得到小茵的住址,处心积虑地想从她身上打败他,老天!她真是厌恶自己被贝云鹏带坏了!
不过她绝不能说出和贝云鹏在一起这件事,免得宋之帆难过。
深吸一口气,映雪噙着笑说:“我没有乱跑,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坐车,去看一个朋友。”
宋之帆很单纯,应该说是没有心机,将坐车的车直接联想成公车的车,因此没有产生怀疑,话锋一转:“你这里还有没有剩菜、剩饭?”
“你家养狗?”
“没有,我那么忙,哪有时间照顾狗。”
“你要剩菜剩饭不是喂狗……难道是喂猪?”
“不是的,我五点开完会,立刻从台中开车回来,本来想跟你一起吃晚饭,没想到高速公路塞车,现在都已经快八点了,我想就在你这儿随便吃点东西。”
“我也没吃,如果你不介意,楼下面摊的小菜还不错。”
“我请客。”宋之帆像得到莫大恩惠般的欢喜。
映雪咬了咬下辱,一语不发地领着宋之帆到面摊,坐定之后,宋之帆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于贝云鹏。他替她摆好筷子和汤匙,汤匙还用面纸先擦过,然后问她喜欢吃什么,她点了几道她觉得好吃的小菜,不过她却一点胃口也没有。
她终于领悟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道理。
宋之帆的温柔,给她的感觉像哥哥,虽然她没有哥哥,不过小时候她曾经希望爸妈替她生个爱护她的哥哥,长大之后她才知道爸妈最多只能给她弟弟,不过她有点懒,不喜欢照顾人,她只喜欢被照顾。
贝云鹏就不一样,他继骛,他狂野,他霸道,他像个有教餐的原始人,受过最好的教育,谈吐不俗,事业有成,可是骨子里却流着野蛮的血液,虽然过着先进的文明生活,可是对女人的态度却像活在妇女运动以前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