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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眷的稚齿情人 第17页

作者:何舞

“不要紧,留你下来洗盘子就行了。”他勾唇一笑,半拉半抱着将仍在挣扎的小丫头带进饭店,转过头对大门边那几个看傻了眼的饭店服务人员道:“我的房间还在吗?”

“是的,Lorry先生,您专属总统套房一直为您留着。”饭店里的年轻招待殷勤地朝他鞠了个躬,带两人进去。

Lorry先生?专属的总统套房?年若若一下子停止挣扎,她疑惑地抬起小脸,不解地望着他。

辟之砚凑过去,朝她吃惊的唇瓣上亲了一口,薄唇贴在她耳边雅恶地低语:“这个饭店有我的一些股份,虽然你不用留下来洗盘子,但要乖乖把我伺候好,嗯?”

年若若红了脸,小手拧了他的腰侧一把,嘟嚷一句:“!”男人终于忍俊不禁地放声大笑起来。

走进这间名为“皇朝”的饭店,置身其中,才能感觉到里面有多高级,流光溢彩的大堂,典雅敝亮的餐厅,怀旧味十足的酒吧和咖啡厅,宽敝明亮的会议厅,以及被繁花树树簇拥的游泳池。

位于饭店最高层的总统套房豪华舒适,空间很大,有着巨大的落地窗,可以尽情鸟瞰全市的璀璨夜景。房间里的装潢和家俱都是仿欧式宫廷的,饰物镶金带银,随便一件都价值不菲。

躺在巨大的按摩浴白里边泡澡边品尝美酒,还能有什么比这更享受的?

空气里有股醉人的芬芳,年若若半趴在洁白的浴白边,身子浸泡在香喷喷的玫瑰浴里,只露出一张小脸,红扑扑地染上娇艳的海棠红。

彩绘玻璃门从外面推开,穿着浴衣,刚讲完电话的官之砚走进来,好笑地屈起长腿蹲在她面前。

雪白的手指倒拎着一只玻璃杯,摇摇欲坠仍不肯放,搁在一旁的小型餐架上有美味的巧克力,松饼和一些新鲜的蔬菜色拉,水晶瓶里还剩大半瓶红酒,浓郁的香气从瓶口跑出。

“小笨蛋,喝了多少醉成这样?”他拿塞盖将瓶子堵塞,然后伸手亲昵地拧拧她的小鼻头,叫道:“小醉鬼,醒一醒。”

年若若张了张眸,一脸的茫茫然,看到他,便忍不住咯咯傻笑,“阿砚……抱我……”

“现在到底是谁伺候谁呢?”他唇角浅扬,俯身把赤/果如初生婴儿的小女人从浴白抱出来,顺手抓过柔软的浴巾,替她擦拭着娇躯上的水珠。

“阿砚……”半醉的小丫头嗅到男人熟悉的味道,窝在结实宽厚的怀中,撒娇般地叫他的名字。

“嗯?”他应了声,抱起她直接往卧室走。

“我告诉你一件事哦……”浓密的长睫掀起又垂落,花瓣似的小嘴微嘟,娇音萦萦:“我从来没对别人讲过的。”

“好,你说。”他将她放到床上,拉过薄毯盖住,手肘半撑着身子,大掌柔缓地抚着被雾气打得微湿的秀发。

“我都记不起我妈的样子了……”她阖起眼,享受着他的抚弄,嘴里断断续续地诉说着:“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出国了,舅舅说也许将来有一天她会回来找我,带我走……”

“哦?”

“其实,我现在不太怨她了,小时候会比较怪她,别人都有妈妈……我没有……”

“嗯。”他看着她安静的睡脸,认真地倾听着,并不多言,手下的动作却越发缠绵轻柔。

“对了,还有哦,你要记得……在我们乡下的老房子那里……有一棵大桑树。”她倦意浓浓地,习惯怕地直往他怀里钻,磨磨蹭蹭,直到找到一个最适合的位置。

“是吗?”

“是呀……舅舅以前给我的零花钱,有好多,都被我用铁盒子装起来,埋在树底下了……”她突然睁开眼,水眸儿映着他的俊颜,眼神十分严肃,“你不要告诉别人。”

“喔……”他拉长音,轻轻地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么重要的事情呢?”

“真是的。”她皱皱眉,彷佛他不该问这么蠢的话,半是不耐,半是困倦地重新阖了眸,柔夷已绕上他的脖颈,在打了个小小的呵欠,才慢腾腾地小声嘀咕道:“阿砚……又不是别人。”

辟之砚听见了,她说,他不是别人。

“那么,若若……我是你的什么人呢?”在她耳畔轻问,他的声音小到彷佛两人间的秘密私语,然而回答他的却是小小的鼾声。

他抱紧怀中娇小的身子,脸颊深深地埋进好秀气的肩窝,只差把她揉进骨血里,这酒醉得零星碎语,竟然也会让他有落泪的冲动。

幼年时被接回官家的他,其实记不起来母亲的模样了,从两岁被带走一直到十五岁那年她去逝,他都没有机会再见到她。

“江雅竹”这个名字在早期的电视电影里常出现,那时候芳龄二十,没有后台,没有手腕,只靠几分姿色的江雅竹很不得志,加上被同期的当红女星打压得很厉害,很难有出头天。后来遇上了官天养,明知其有家室,还是一古脑投入呼风唤雨的官家少爷的怀中,并很快为他生了个儿子。

她天真地以为,凭着自己的温柔可人和母凭子贵,就能将有钱人家的少爷收服得服服贴贴,金钱,地位从此唾手可得。

怎知豪门不是那样好进的,她要死要活都没能令官天养离婚,最后连唯一的儿子都夫去了,因为官家老太爷的一句话:“不是官家明媒正娶的女人,没有资格抚养官家的孙子。”官天养只能将她做为外室豢养着,却再也没能让她见到儿子一面。

最后,江雅竹这个女人成了豪门的牺牲品,不到四十岁就抑郁而亡,如流星一般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她的存在几乎多少人知道,就算被知情者曝光出来,也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谬谬话题。就算她死了,亦是钻石豪门门外镶嵌的一点可有可无的金光,别无价值。

十五岁那年,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恍然大悟的同时,心底一片冰冷。

他懂了,为什么这个家里的母亲从来不抱他,从来不肯多看他一眼,就连打骂也成了奢侈,他得到的,除了漠视,还是漠视。

站在官家大宅的雕花自动铁门外,年少的他回首遥望庭院幽静,天边霭霭停云,蒙蒙细雨,觉得自己始终不曾融入过这个家族。

他决定走,借着出国留学的机会他离开了官家飞到美国,并且在原圣志的帮助下查到了生母的事情。半年后他偷偷回到台中,找到了母亲的坟墓,站在墓前,他望着照片上那张似曾相识的秀丽面孔,哭不出来。

在官家生活了十几年,他在敌意中,在妒嫉中,在漠视中学到了些什么?学会了争斗,学会了警惕,学会了自我保护,就算没有要去害人,却比谁都会独善其身。

童年时代,他和官之荷,原圣成等人同龄,加上表亲共有七八人,长辈们都乐于将他拿来比较,无论是功课还是业余学习的各项技能。他们在同一个空间竞争,争夺,抢夺,不择手段,目的只有一个,要比其它人高出一筹,要让老太爷刮目相看,要为不远的将来铺上一条前景光明的道路。

在这样严苛的竞赛里,一开始他就是常胜者,因此得到了数不清的褒奖和夸赞,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并不特别真心的赞扬泛滥到让他觉得很无聊。

在得知和官之荷因落败而被大伯拿皮带抽得好惨,他突然对这般枯燥乏味的生活产生了某种更为厌倦的情感,以至于他很想去当当失败者。

于是失败了,惨败,毫无理由,一次,两次,三次,如此这般,他开始品尝到了除了赞赏之外的百种滋味,明嘲暗讽,讥笑轻视或者假仁假义的示好。而每当这时,父亲会气得怒发冲冠,而二太太他名义上的母亲会变得忽然和蔼可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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