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经过这一阵子以来的反复思考,爱女心切的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想办法不露声色地疏远潇潇和宋聿二人,而尽力撮合她和沈寒培先生。
她抬起头来,看向宋致山,后者的眼神尽避很复杂,但是,以她目前的了解程度,和这些天来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她知道,此刻的他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于是,她沉吟片刻,轻声开口:“过一段时间,你跟沈先生说一声,约个合适的日子,我带上潇潇,跟他一起吃顿饭。”
宋致山看着从女士,愕了片刻,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这一年的二月十四号就到了,恰逢假期,兼又是潇潇和宋聿谈恋爱以来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此,两人满心雀跃地筹划着要好好过一过。
他们在闹市里逛了一圈后,心有灵犀地,一致想到了要故地重游,于是,又到了去年那家KFC。
和去年一样,KFC里依旧是人头攒动,气球飘扬,灯光温暖,热闹非凡。
并且,两人又坐到了宋姚二人去年坐的那个老位置上。
潇潇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某人一阵强风似的从她身边刮进刮出,还当作压根就没看见她,不免有几分好笑。
宋聿自然知道她在笑什么,脸一红,有些恼羞成怒,“陆潇潇!”
潇潇吐吐舌,然后,不顾对面某人的脸色,情不自禁地继续微笑。
两人坐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然后决定打道回府,毕竟,是各自找了理由溜出来的,还要分头回去,得早一点。
出门的时候,无巧不巧地,和两个人迎头撞上,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宋聿极其极其不愿看到的人。
他的噩梦,刘霏霏。
只不过,刘霏霏的手,已经很是亲密地挎在了一个同样浑身上下丁丁当当挂满了重金属摇宾歌手般饰物的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男子的臂弯里。
是一对很般配的菜花蛇。依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和敏锐眼光,宋聿暗下评语。
刘霏霏看到他们,显然有些意外,而且,脸色很是红一阵白一阵。要知道,虽然她对宋聿钟情甚深,但是,男未婚女未嫁,并不代表她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再加上宋聿同学从小到大一贯对她爱理不理的,十次约他出来倒有九次半不肯,唯一的一次半次还是在宋致山软硬兼施之下才十分不情不愿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的敷衍之色溢于言表,闪得也极其迅捷。再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个二十出头豆蔻年华且一向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信息社会,让她面子往哪儿搁?因此,留几个候补的,有备无患。但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硬生生一头撞见,倒是她始料未及的。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宋聿,潇潇姐——好。”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
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回应:“你们好。”
她对刘霏霏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
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
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
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
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
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插柳柳成阴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
21兵临城下(1)
情人节那晚回去的时候,应宋聿的强烈要求,潇潇把那只手镯戴上了。虽然从头到尾,宋聿都没跟她多说什么,但当他有几分小心翼翼地帮潇潇将镯子戴上手腕的那一刹那,她明显感到他眼里闪动着极其喜悦的光亮,而且,立刻俯下头,热烈地吻住她。
同样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和甜蜜中的潇潇,也没多想什么。
没过几天,假期就要结束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宋致山在餐桌上,似是不经意地提起:“小聿,你马上就念大三下学期了,功课眼见着也没那么紧了,公司的事情也应该上上手了,以后,每个周末回来,跟我到公司去多熟悉一下环境,顺便也好多见识见识公司里的人和事。”而且,他叹息了一声,“最近老觉得自己越来越累了,身体也不太扛得住了,上次去看医生,他说我的心脏不太好,胃也有些毛病,以后,要多注意休息,不宜太劳累。看来,人不服老,还真是不行啊……”
宋聿看着老爸的确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虽然他跟宋致山一向并不亲近,但骨子里十分孝顺的他,嘴上不说,对老爸的话和事情从来都很记挂在心,再加上他一向对宋氏公司除了一份应有的责任感之外,还真的很有些兴趣。因此,倒没什么异议,只是点点头,他有准备,早晚老爸会跟他提这件事。
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原本以为,会等到他毕业之后再说。
他没注意到,坐在对面的孝庄,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瞥了他和潇潇一眼。
开学了,潇潇和宋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去,潇潇这学期基本已经没课了,而是进入了论文选题和准备撰写阶段,经常要忙着跑图书馆,查中文资料和外文文献,宋聿自然继续充当一个让众人刮目相看,让王荛恨之入骨的好学生,时不时地,他也会趁没课的时候,陪潇潇跑跑图书馆,去查一些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资料,反正,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后一定会用得上的。
并且,以宋同学一贯的聪慧和如今的心无旁骛,这年秋天,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MICHAELSPENCE应邀来D大访问时,陪同潇潇一起穿越礼堂里的人山人海,慕名去听讲座的他,不仅听得极其入神,而且运气很好地抓到了一个提问机会,在潇潇的提心吊胆下,所提的问题,居然还赢得了温文儒雅十分谦逊,且对中国学子尤其友善的斯宾赛教授的小小赞赏,倒让一贯内敛的潇潇,也不禁心生几分骄傲。
每天晚上,两人照例在一起自修,然后,在校园里逛上一圈半圈的,说上一会儿闲话,到接近熄灯时分,宋聿再把潇潇送回去。
两人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微带青涩的甜蜜和欣喜。
但是,潇潇和宋聿很快就发现,在家里,他们突然一下子,很少有机会可以聚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