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男演员Vincent
Gallo,他虽然怪鸡又烂身烂世,但他的眼睛很绿,衬在乌黑的乱发之下,灵光更显现,因为一双眼珠子,他忽然矜贵了。不知他是谁?买盒新出的《血盆大口》DVD吧!他就是那个食人吸血的有为青年。
肥与瘦的误解
是因为近年收身广告太鼎盛,母亲那一辈的女性终于明白我们这一代的审美观。从前,她们常常说:“咕瘦有乜好?”现在就明白了我们所盼望的不是瘦,而是“瘦得来丰满”。
多年前母亲对着电视机说了一句:“朱茵咕瘦都捧她?”那时朱茵饰演《射雕英雄传》的黄蓉,古装之下,身材不清不楚,只见她脸孔瘦四肢也瘦。然后我解释:“朱茵的胸脯很大哩!”母亲听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是到了今时今日,全香港的人都明白,朱茵代表了一种很特殊的体形:四肢瘦、脸孔瘦,但胸脯很大。而这种外形,就成为我们追求的标准。今日,不会再有师女乃话朱茵瘦。
其实,男人亦对“瘦”这回事有误解。男人最爱嫌女人瘦。“你咕瘦仲减胆?”但真相是,女人的四肢很胖,但胸脯瘦,然后男人就一口咬定,此女人瘦得很。男人心目中的肥与瘦,是女人胸脯的大小。而男人又总以为,逼女人吃多一点,女人的胸脯就会大。
我一早己放弃询问别人我究竟是肥还是瘦。喜欢女人大胸的会嫌我瘦,不介意女人细胸的却又说我肥。到最后我决定,肥与瘦的标准,应该以牛仔裤去决定。
女性长辈与男人都不可靠,女人的肥瘦该由无生命的衣物去评定。
表演者的一眼
朋友在跑马地买水果,结果就爱上了梁朝伟,事关梁朝伟用眼尾瞄了她一眼,她就一直震荡至今。
女人,很有共鸣吧!我们都试过因为领受魅力非凡的人的一眼而醉倒,之后的十年八年,我们也会为此人欢呼尖叫!
少妇在日本遇上木村拓哉,他望了她一眼,她就肯定他看上她;王菲在演唱会中望了我的朋友一眼,从此地就对王菲忠心不二;我去看大卫高柏飞表演魔术,他经过我的位置时望了我一阵子,就在那数秒之间,我以为我得到了全世界……结果当然就只有爱上他。
眼神接触是何等重要。“他望住我!”“我肯定他系望住我!”一眼,造就了半生的不能自拔。
表演者的那一眼就更神妙,皆因我们无法证实那种目光背后的意思,于是,我们便可以肆无忌惮地把那一眼视为订情的信息。无论表演者的内心感受是如何,当望着我们时,就代表了大地间最丰厚的爱意。
朋友反复叙述跑马地买水果遇上梁朝伟的故事,我得到的启发是,不如大家向梁朝伟学习:究竟如何可以单单运用眼神便俘虏别人的心?学懂了之后,一定天下无敌。
我很喜欢与别人四目交投,深深地凝视对方,但效果时好时坏,甚至会被如此喝止:“喂!你仲望?”看来,都是当不成万人迷。
Barbie与Ken
近来有一则很有趣的新闻:Barbie与Ken之间出现了第三者,Barbie恋上了滑浪高手,Ken就发表了酸溜溜的言论,整个状况犹如荷李活明星的恋情新闻一样。
网上有广泛的讨论,这对历时四十三年的情侣,原本代表着一种金童王女式的爱情,然而最终还是分离,真教人唏嘘。
其实想深一层,如果你是Barbie,你也会很渴望分手,理由就是那“四十三年”。
当你长生不老,水远青春,而且又没结婚,你自然渴拥有恋爱的自由。无错,Barbie深爱不Ken,但当这种爱是无形式上的限制时,最后二人只会走上分手之路。
为什么不分手?听说那第三者滑浪高手都是塑胶公仔一个,Barbie除了Ken,原来还有同样完美的选择。爱了Ken四十三年,已仁至义尽,完全足够。
Barbie只有两种情况无可能离得开Ken:(一)她与Ken已有一纸婚书,因此被迫留低;(二)她与Ken有血缘关系,大家一家人就永世不用分离。
明白吗,只有俗世的捆绑(例如婚书)又或是天生的捆绑(例如血缘)才能留得住一个人。要不然,我们只会发挥天生的自由本性,在人生中尽情体验。
戴眼镜的小野猫
英国版的《Elle》中有以下一个眼镜广告:长曲发的美女正美丽与男伴亲热,她如痴如醉;重点是,她全身,但鼻梁上仍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而广告的标语是:“太有型了,除不下来。”我—看便入心,这是一则很成功的广告。性感到不得了,美女、美丽、亲热,还配有一副黑框眼镜。
令人想起什么?姣姣的中学Miss?骨子里风骚的律师?手握大权的好身材女强人?戴眼镜的美女,总令人有很多联想。
而又出奇地,很多男人也爱四眼妹,我怀疑,这是一种恋慕中学女老师的反射。那些刚出来社会教书的Miss,清新又甜美,戴一副眼镜故意增添成熟的气质,年轻的男学生恋上了她,以后毕生也会对戴眼镜的女人有那酥酥软的好感。
又或许,男人都爱女人假正经。女人明明身材好又暗姣,但她以一副眼镜欲盖弥彰,最后,反而更令男人想入非非,心痒到不得了。
包可能的是,男人对一些身材好但样子笨笨的女人易有性冲动,那些丰满又戴眼镜的女人,全部有这种气质。
我一向佩戴隐形眼镜,但贪得意地也间中佩戴平光眼镜,而又差不多每一次,也大获男士好评,斯文呀、有气质呀、靓呀……说个不停。
然而我相信的是,他们内心深处觉得我比不戴眼镜之时更姣!
向自己说句对不起
回想往事之时,不快乐的事往往更记忆犹新。被人陷害,被人伤感情,被人欺侮……每每想起来,心仍揪着痛。
但与其怪别人,不如怪自己。世界上当然有坏人,但谁叫自己天真、贪爱、贪名贪利、无用脑、太感情用事?如果自己有足够防范,再坏的人也害不了自己。
真要对自己说句对不起。是我错,连累年少的自己受了若。
最错的是反应迟钝,要一错再错才知道停。迟了很多年那灵光才肯闪,忽然明白为何前事痛苦至此。
我们都认同愈活愈精明,但到成精之后都人老珠黄了,真是遗憾。下一生再做人的话,会不会提早开窍?
本来三十岁才懂的做人道理,下一生十三岁就懂?今生迟迟钝钝,下一生变做天才儿童吧!
一定要聪明通透,在年轻时就懂得避过所有爱情劫、不痴心妄想、不受欺骗;也要懂得把握机会、不与人为敌、处处化险为夷。什么为之对自己好?保护到自己就是对自己好。
有时候会遇上一些个性成熟淡定的少男少女,他们的早熟会不会是前生的反照?没有行差踏错,好好地做人,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