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男演員Vincent
Gallo,他雖然怪雞又爛身爛世,但他的眼楮很綠,襯在烏黑的亂發之下,靈光更顯現,因為一雙眼珠子,他忽然矜貴了。不知他是誰?買盒新出的《血盆大口》DVD吧!他就是那個食人吸血的有為青年。
肥與瘦的誤解
是因為近年收身廣告太鼎盛,母親那一輩的女性終于明白我們這一代的審美觀。從前,她們常常說︰「咕瘦有乜好?」現在就明白了我們所盼望的不是瘦,而是「瘦得來豐滿」。
多年前母親對著電視機說了一句︰「朱茵咕瘦都捧她?」那時朱茵飾演《射雕英雄傳》的黃蓉,古裝之下,身材不清不楚,只見她臉孔瘦四肢也瘦。然後我解釋︰「朱茵的胸脯很大哩!」母親听了,也不覺得有什麼了不起。
是到了今時今日,全香港的人都明白,朱茵代表了一種很特殊的體形︰四肢瘦、臉孔瘦,但胸脯很大。而這種外形,就成為我們追求的標準。今日,不會再有師女乃話朱茵瘦。
其實,男人亦對「瘦」這回事有誤解。男人最愛嫌女人瘦。「你咕瘦仲減膽?」但真相是,女人的四肢很胖,但胸脯瘦,然後男人就一口咬定,此女人瘦得很。男人心目中的肥與瘦,是女人胸脯的大小。而男人又總以為,逼女人吃多一點,女人的胸脯就會大。
我一早己放棄詢問別人我究竟是肥還是瘦。喜歡女人大胸的會嫌我瘦,不介意女人細胸的卻又說我肥。到最後我決定,肥與瘦的標準,應該以牛仔褲去決定。
女性長輩與男人都不可靠,女人的肥瘦該由無生命的衣物去評定。
表演者的一眼
朋友在跑馬地買水果,結果就愛上了梁朝偉,事關梁朝偉用眼尾瞄了她一眼,她就一直震蕩至今。
女人,很有共鳴吧!我們都試過因為領受魅力非凡的人的一眼而醉倒,之後的十年八年,我們也會為此人歡呼尖叫!
少婦在日本遇上木村拓哉,他望了她一眼,她就肯定他看上她;王菲在演唱會中望了我的朋友一眼,從此地就對王菲忠心不二;我去看大衛高柏飛表演魔術,他經過我的位置時望了我一陣子,就在那數秒之間,我以為我得到了全世界……結果當然就只有愛上他。
眼神接觸是何等重要。「他望住我!」「我肯定他系望住我!」一眼,造就了半生的不能自拔。
表演者的那一眼就更神妙,皆因我們無法證實那種目光背後的意思,于是,我們便可以肆無忌憚地把那一眼視為訂情的信息。無論表演者的內心感受是如何,當望著我們時,就代表了大地間最豐厚的愛意。
朋友反復敘述跑馬地買水果遇上梁朝偉的故事,我得到的啟發是,不如大家向梁朝偉學習︰究竟如何可以單單運用眼神便俘虜別人的心?學懂了之後,一定天下無敵。
我很喜歡與別人四目交投,深深地凝視對方,但效果時好時壞,甚至會被如此喝止︰「喂!你仲望?」看來,都是當不成萬人迷。
Barbie與Ken
近來有一則很有趣的新聞︰Barbie與Ken之間出現了第三者,Barbie戀上了滑浪高手,Ken就發表了酸溜溜的言論,整個狀況猶如荷李活明星的戀情新聞一樣。
網上有廣泛的討論,這對歷時四十三年的情侶,原本代表著一種金童王女式的愛情,然而最終還是分離,真教人唏噓。
其實想深一層,如果你是Barbie,你也會很渴望分手,理由就是那「四十三年」。
當你長生不老,水遠青春,而且又沒結婚,你自然渴擁有戀愛的自由。無錯,Barbie深愛不Ken,但當這種愛是無形式上的限制時,最後二人只會走上分手之路。
為什麼不分手?听說那第三者滑浪高手都是塑膠公仔一個,Barbie除了Ken,原來還有同樣完美的選擇。愛了Ken四十三年,已仁至義盡,完全足夠。
Barbie只有兩種情況無可能離得開Ken︰(一)她與Ken已有一紙婚書,因此被迫留低;(二)她與Ken有血緣關系,大家一家人就永世不用分離。
明白嗎,只有俗世的捆綁(例如婚書)又或是天生的捆綁(例如血緣)才能留得住一個人。要不然,我們只會發揮天生的自由本性,在人生中盡情體驗。
戴眼鏡的小野貓
英國版的《Elle》中有以下一個眼鏡廣告︰長曲發的美女正美麗與男伴親熱,她如痴如醉;重點是,她全身,但鼻梁上仍架著一副黑框眼鏡。而廣告的標語是︰「太有型了,除不下來。」我—看便入心,這是一則很成功的廣告。性感到不得了,美女、美麗、親熱,還配有一副黑框眼鏡。
令人想起什麼?姣姣的中學Miss?骨子里風騷的律師?手握大權的好身材女強人?戴眼鏡的美女,總令人有很多聯想。
而又出奇地,很多男人也愛四眼妹,我懷疑,這是一種戀慕中學女老師的反射。那些剛出來社會教書的Miss,清新又甜美,戴一副眼鏡故意增添成熟的氣質,年輕的男學生戀上了她,以後畢生也會對戴眼鏡的女人有那酥酥軟的好感。
又或許,男人都愛女人假正經。女人明明身材好又暗姣,但她以一副眼鏡欲蓋彌彰,最後,反而更令男人想入非非,心癢到不得了。
包可能的是,男人對一些身材好但樣子笨笨的女人易有性沖動,那些豐滿又戴眼鏡的女人,全部有這種氣質。
我一向佩戴隱形眼鏡,但貪得意地也間中佩戴平光眼鏡,而又差不多每一次,也大獲男士好評,斯文呀、有氣質呀、靚呀……說個不停。
然而我相信的是,他們內心深處覺得我比不戴眼鏡之時更姣!
向自己說句對不起
回想往事之時,不快樂的事往往更記憶猶新。被人陷害,被人傷感情,被人欺侮……每每想起來,心仍揪著痛。
但與其怪別人,不如怪自己。世界上當然有壞人,但誰叫自己天真、貪愛、貪名貪利、無用腦、太感情用事?如果自己有足夠防範,再壞的人也害不了自己。
真要對自己說句對不起。是我錯,連累年少的自己受了若。
最錯的是反應遲鈍,要一錯再錯才知道停。遲了很多年那靈光才肯閃,忽然明白為何前事痛苦至此。
我們都認同愈活愈精明,但到成精之後都人老珠黃了,真是遺憾。下一生再做人的話,會不會提早開竅?
本來三十歲才懂的做人道理,下一生十三歲就懂?今生遲遲鈍鈍,下一生變做天才兒童吧!
一定要聰明通透,在年輕時就懂得避過所有愛情劫、不痴心妄想、不受欺騙;也要懂得把握機會、不與人為敵、處處化險為夷。什麼為之對自己好?保護到自己就是對自己好。
有時候會遇上一些個性成熟淡定的少男少女,他們的早熟會不會是前生的反照?沒有行差踏錯,好好地做人,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