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回答她:“我很怕冷。”
Wise说:“所以我正学习打毛衣。”
“打毛衣!”烟花快要晕倒。
Wise更说:“来来来,看我最新编织的花纹!”她站起来,拉着烟花进房。
边走边说:“手打的毛衣才最温暖,我要他由头至脚都温暖。”
烟花说:“你变了另一个人。”
Wise问:“是不是更好?”
烟花说:“随你喜欢吧!”然后,忍不住敝笑。
她俩走到房间之时,Self走进厨房准备为大家烹制糕点。然后,门铃响。天使见大家都忙着,便上前应门。而当门一打开,她就看见一个戴眼镜斯文的男人。
天使微笑。
男人在刹那间征住。
啊--这样的一张脸……
“找谁?”天使问。
“找……”男人结结巴巴。“Wise。”
天使便迎他进门,转头叫起来:“Wise!有客人啊!”
男人一直盯着天使的脸貌身形,就连她转身的背影也不放过。奇异的,解释不了的,有那一股温柔的磁场包围着全身。不是天使的全身,是他的全身。
当天使再把脸转过来看他时,她便看见男人有一双如梦似幻的眼睛。
有人着迷了。
Wise走到大门前,说了句:“原来是你。”
烟花跟在后面,也说:“Jasper,你又来干什么!”
Jasper不好意思抓了抓头,“我……我……”早已忘记了这次前来的原因。
Self由厨房端出茶来,他看见Jasper,便说:“有客人吗?一起吃下午茶吧。”
Jasper推搪:“不……不用了……”
Wise完全没理会他,她走到Self身边。于是烟花上前去,毫不客气地把Jasper推出大门,再见也不说一句就把门关上。
在大门外,Jasper听见他们的对话:“有意大利云吞……”“茶是正宗EarlGray……”
Jasper站了一会,意图再听那旖旎的女声,“找谁?”“找谁?”“找谁?”这两个字,重复又重复荡漾在他的心坎。
他已经完完全全忘记了Wise,变心了。
Self为Wise定下了一天的作息时间表,他要她早上起床后吃一份早餐才可以上班。午饭时分,Self会与Wise一同用膳,食物的素质亦是由Self决定。下班后,Self会与Wise做运动,去gym、跑步。晚上,看一场戏又或是听音乐会,当然,也准备了丰富的晚餐。
Wise笑眯眯,拍拖的生活很充实。
在唱片公司内选焙唱片,Wise想买些古典音乐,在一排唱片前她犹疑,Self抽起一张巴哈与一张贝多芬,然后说:“你是听巴哈和贝多芬的,别告诉我你想听莫扎特。”
Wise笑了两声,是的,她从来不喜欢莫扎特,也不喜欢肖邦,她喜欢沉重一点、激昂一点的音乐。
Self拿起唱片付钱,Wise跟随着他,跑了两步,赶紧牵着他的手。
有另一半,你说多好,与一个对的人分享一切,和谐合意,合拍无比。
像个少女那样在众目睽睽下把身体挨着他的背,多么的幸福。
一个人什么也有,当然不是不好。但当一个人什么也有之后,有另一个人一同分享,就会更好。
仿佛完全明白了。从前抗拒爱情,只因对像不对。
Self对Wise说:“我来的目的是为了令你更快乐。”
Self的目光充满着男人的权威。
Wise天真烂漫地回应:“我知啊!”
然后,她开始染上哼歌的习惯。
而且,更是在他的耳畔哼。
“你送我的指纹,我欠你的心事,恐怕要在今夜还给天使……原谅我,和你的无名指,你让我相信,还真有感情这回事……”
Self扬了扬眉,问:“多动人的歌,谁唱的?”
Wise告诉他:“王菲的《夜会》。”然后又继续唱:“啊,怀念都太奢侈,只好羡慕谁,年少无知……”
转个头,就唱《花样年华》:“让我狠狠想你,让我笑你无情,连一场都舍不得回避……”
当心情靠近乐与怒时,就唱动力火车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如果你没勇气陪我到,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倒不如就算了就放了,空虚的昨天的昨天……”
唱得慷慨激昂,眉头皱起来,表情极度肉紧:“……你就在我眼前,但别再爱我一天,别看我,别爱我,别怪我,闭上双眼……”
终于,Self按捺不了:“你不如找烟花去唱。”
“不!情歌当然是唱给你听啦!”Wise理直气壮。
Self表情严肃地说:“那么我们分手。”
Wise一怔,她看见他表情认真。然后,她决定唱:“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Self不发一言,一掌推往她的脸上去。最后,演唱会在歌手的救命声中终止。
直至一晚Self失眠了,Wise才停止在恋人耳畔开演唱会的习惯。
Self说:“一合上眼满脑子就是你的情歌。”
Wise不相信。“哪有这么严重呢!”
Self续说:“我怀疑我开始精神有异。”
Wise想了想:“那么……”
Self望着她。
Wise奸笑,“我们来一次深入治疗吧!”说罢,二人摆出打架的姿势,在下一秒,床单上又再风起云涌。
极乐中的影像是,他与她自小相识,一同上学一同作乐,家境清贫,但相爱的少男少女,世界都在爱情之内,金钱,看不见,前程,亦不重要,世上最要紧的是,恋人的一双眼睛。
恋人的眼睛,世上最美。
他在她的身上忽上忽下,她就迷濛地望进他的眼眸内,那里就是她的宇宙,无穷无尽,变幻莫测。世上唯一值得她去探索的,就是这个地方。
还有什么是要紧的?没有。
床上有他魁梧健壮的身影,有他留给她的快乐。她把脸埋到在他的胸膛上,然后她就知道,她什么也不想要。
爱情,可会就是屏弃所有,留下一切心神用来爱你?
★★★★
Wise的毛衣打得不成功,始终是没有天分。时为五月中,夏季已来临,但Self仍然穿着厚毛衣。Wise开始担心,那么冬天怎么办?看来冬天来临之时,她要为他准备最能御寒的衣物。
然后,她想起Inuit,爱斯基摩人,北美洲最北面所居住的民族那些装束,一定可以保暖。南方的冬天最冷不过是七度,人家的寒冬是零下数十度。冬天穿上那些衣裳,就可以耐寒。
于是,她上网了解。一看就安心了,款式都颇有型呢!男装的外套名字叫Parka,配有帽子,通常由驯鹿的皮毛所造,特点是肩膊阔大,可以让人把双手由手袖退出来,缩到胸前取暖。爱斯基摩人狩猎时,在夜间围在火堆旁取暖,就该是这种模样。寒冬期间,他们更会穿两层Parka。
另外,有特制耐寒的裤子,连手指的手袜,这一身装束,通常须动用十二头驯鹿的皮毛,鹿毛又轻又暖,是最佳选择。而靴子,是海豹的皮所制造,防水、保暖,靴子内有皮毛,而靴身是厚达四层的海豹皮。
每一套驯鹿Parka都由人缝制。Wise检视款式,决定订制两件,一件长一件短,深棕色,不需要爱斯基摩人喜爱的珠子、海狗牙配饰,只需要简单的设计,她知道,Self会穿得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