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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的翅膀 第14页

作者:深雪

“瘦、瘦、瘦!”

“修长、修长、修长!”

我勉励自己,我要成功。

在剧场里,我坐在包厢欣赏一场拌剧之际,对面包厢有位男士,不时以望远镜观察我,即使我以羽扇遮面,只露出一双眼睛,他也看得入神。后来他上前自我介绍,他的名字是Mr.Mayer,他是一名时装设计师。

Mr.Mayer说:“很少女士能把白色演绎得这样传神,你的美丽只有白色才配得起。”

我告诉他:“我从来只穿白色。”

他先是一怔,然后神色兴奋:“我有灵感了!我会设计一系列白色的衣裳!必定风魔整个巴黎!”

我就成为他的灵感女神。Mr.Mayer设计的衣裳很迷人,很能表现女人的婀娜与妩媚,我尤其喜欢他那些毛领子毛手袖的设计,有着俄罗斯的浪漫。我穿起了他的白衣裳,在镜头下微笑。恩,我喜欢拍照。

一天,Mr.Mayer说:“天使小姐,我不得不向你坦白我内心的热情,那股热情已把我折磨得不堪。”

我坐在他的住宅大厅内,原本正细心地欣赏一束大花瓶内的鲜花。我把视线望向他,关切地问候:“Mr.Mayer,你发热吗?”

他的眼眸溢满晶光,“天使小姐,你真是天下间最纯善的女孩子。”

我微笑,等待他说下去。

他说:“我知道,此生此世,我也不会再遇上像你这样特别的女性。”

我说:“天使是比较少见。”

他的神色迷醉,“天使是万中无一。”

我告诉他:“其实你也有一名守护天使,只是你看不见。”

他却这样说:“我只想你成为我的守护天使。”

我说:“我的职级却未及至此。”

然后,Mr.Mayer从他的衣袋中掏出一只红宝石指环,向我说:“天使小姐,请容许我向你求婚。”

我瞪住那漂亮的指环,那颗红宝石,像一滴血红的眼泪。

他说下去:“求你答应我。”

我问:“答应了,指环就送给我?”

“那当然了,它代表我对你一生一世的爱意。而所有属于我的东西,也一概属于你。”

我赞赏他:“你很慷慨。”

他便说了:“因为我爱你。”

“爱?”我反问。

“宛如最深的海洋,最高的天际,我对你的爱情,无边无际。”

我思考着他的说话,然后我告诉他:“爱情,是一种粉红色磁场。”

Mr.Mayer就一脸旖旎了,“天使小姐,你是我遇见过最浪漫的女性!”

我说:“但除此之外,我不明白爱情是什么。”

Mr.Mayer说:“我的好小姐,让我告诉你,爱情,是世间最动人的东西。”

“譬如呢?”我问。

他努力地想了想,“譬如……恋人的眼睛,是世上最美……”

“有多美?”我问。

“宛如落日之美,百花盛开之美,少女青春溢满之美……”

他说下去,但我的反应不大。

最后他说:“宛如美丽的衣裳那样美!”

我立刻就意会了。“那么,一定很美!”我憧憬着那美丽,爱情,就如一件美丽的衣裳般叫人迷醉。

Mr.Mayer单膝跪了下来,他说:“请容我替你戴上这枚代表爱情的指环。”

我伸出手来,然后他把指环套入我的中指,我看见,那红色的宝石,与我雪白的肌肤很配合。

正当我要发出赞叹之声时,那颗红宝石,就在我与Mr.Mayer的眼前褪色,红色瓦解消失,晶莹的宝石,数秒之内变得如一颗白卵石一样。

Mr.Mayer目瞪口呆,“这……”

我告诉他:“因为我是天使。”

我看着那颗宝石,满心的可惜。

而在三秒过后,Mr.Mayer昏倒下去。

我在回家的路上思考着Mr.Mayer的说话,他说,他爱我,给我爱情;而爱情,美丽一如绫罗绸缎。我好奇极了,决定要好好研究这个学问。世间上,会有东西如同衣裳一样令人迷恋吗?我的日子,有了新的目标。

翌日,我拜会Mr.Mayer,然后我发现,他已不再认识我。不是因为那指环一事的惊吓,而是因为我与他刚巧认识一个月,我在他眼前,就如一个陌生人。

他对我再次感到惊艳,张口结舌,结结巴巴地说:“从来,我也没遇过像你这样月兑俗出尘、气质无双的少女……”我对他完全失去兴趣。我知道一次再一次不断重复之后,就会闷。

闷,会发生这样的事:翅膀急不及待要伸出来透透气。我不想吓坏他,不想他再昏跌地上。天使应该心地善良。

要研究爱情的话,有其他方向。

我从诗篇中了解爱情,从文字中体会爱情。别取笑我,学生学习,都是由书本开始。

书上说:“爱情是情绪、道德、快乐的结合。情绪是,我们如何为对方堕入爱诃;道德是,我们界定怎样才叫对他好,又或是对他坏;快乐是,如何令他满足,又或是为何令他不满足。”

恩……很抽像。我背诵它,记入脑海。

还有一些金句,譬如:“真爱是慷慨的、无私的,甚至是牺牲的,把我们自己交出去,不要计较回报。”

“真爱是坚强的,它甚至是宇宙间最强的力量。”

啊!最强的力量……很厉害啊……厉害得……我还是不明所以。

当造物主的阳光拥抱我,我感动得流泪,我明白,那是爱。

然而爱情呢?该是另外一回事。

我觉得迷惘,太抽像。不如转而研究别的事情……譬如,kiss,接吻。

啊,这个有趣得多。

传说,接吻是这样发展出来的:在人类穴居的时代,无人会接吻,嘴是咀嚼的器官而单单为了,嘴唇的接触是无意义的。是在某天,男人把女人打晕,拖她进洞穴之后,男人就往洞穴外取柴生火,女人在洞穴中醒来,肚子饿,就把洞穴内仅余的食物吃掉。男人回来,他也肚饿,看见女人在嘴嚼食物,男人一怒之下,把自己的嘴巴塞到女人的嘴巴之上,意图抢回她嘴中的食物,却在双唇互碰的一刹那,男人女人产生了奇妙的触动,他们发现,嘴巴也可以利用作另一种活动,于是,他们试完一次又一次,在嘴巴结合的时候,就忘了要互相争夺食物,也忘了天生厮杀的本性,男人与女人的眼睛内,有了罕见的温柔……

接吻,真的比爱情容易明白。多好。

书本又说:“接吻,能令人长生不老。”

“接吻,把恋人紧紧结合,紧密得他俩都不再能看到对方的坏,只能感受接吻带来的好。”

“王尔德说:一个吻,能摧毁一段人生。”

“一个吻,是那样温柔,温柔得令人无言以对。”

“接吻,是唇上的拥抱。”

“接吻,令嘴唇轻柔如同羽毛。”

“当你吻我时,我的梦想便成真。”

“一个吻,留在唇上只有一秒,但烙在我的心上,却是永恒。”

“恋人的吻是永不过时的,一百万年后,她仍然感人如昔……”

永不过时……一个吻,真有这么好?我也想要一个吻。

恩,过时的是时装,比一个吻的寿命短促。

一个吻恒久不变,但时装如幻影,转眼又不相同了,没有女人能一生只穿一款衣物,女人不能这样子枯萎衰亡。

一九零零~一九九零年。

我的亭亭玉立期。我变成大女孩了,我爱看电影,我在转变,我由一个城市游走到另一个城市。世界不同了,多么叫人惊讶。而我,期待着更重要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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