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迷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蕾丝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诱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交。”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
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缠缠,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妻。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鲍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鲍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肉。”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抚模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