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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奴隶王 第30页

作者:深雪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迷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蕾丝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诱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交。”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

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缠缠,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妻。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鲍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鲍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肉。”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抚模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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