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姿势,他要学到十足。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插袋。后来又转身,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插袋,转身,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露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月兑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力不从心。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吸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棒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小姐。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裤,他已不似一个裁缝,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堡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迎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插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吸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吸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色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诱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缠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迎向小姐。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缝师傅。”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缝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乱。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Indigo》。
汗湿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性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缝!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胸膛也渗汗了。
插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激荡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艳。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缝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激荡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